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黄山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黄山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2011—2015年)
安全生产事关劳动者的基本人权和根本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为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围绕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战略目标,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安全生产回顾
(一)安全生产规划落实情况
“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旅游城市宏伟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十一五”期间,全市安监机构、队伍、人员逐步建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实现了关停并转和整顿提升,大大提高了安全发展程度;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的格局初步形成,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1、分类伤亡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总体指标呈下降趋势。至2010年底,全市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40、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3.88、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2.53、事故总起数为761起、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为121人,分别比2005年下降64.60%、30.21%、53.15%、21.38%、33.15%,分别高于《规划》提出的比2005年下降20%、15%、20%、15%和10%的目标。
——重点行业领域指标下降或减少情况。工矿企业: 2010年工矿企业事故死亡12人,比2005年死亡13人下降7.69%;建设工程:2010年建设工程事故死亡8人,与2005年持平;火灾:2010年火灾事故死亡0人,比2005年减少5人;道路交通:2010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98人,比2005年死亡144人下降31.94%;水上交通:2010年水上交通死亡0人,与2005年持平;铁路交通(含路外):2009年铁路交通(含路外)事故死亡2人,比2005年死亡11人下降81.82%;农用机械:2010年农用机械事故死亡1人,比2005年增加1人。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控制目标落实情况
——建立和完善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尾矿库、重大危险源等重点监管对象监管台账,监管面达到95%以上。
——建立了全市13户(14处)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重大危险源监控面达95%以上。
——建立了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率达100%。
——基本建立了建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机制。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督检查覆盖率达80%以上。
(二)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和成效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市、县(区)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政府主要领导任安委会主任,分管领导任常务主任,市、县(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日常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工作。每年召开4次以上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基层督查安全生产工作。
——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市政府对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总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亿元GDP死亡率、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建筑)、铁路、火灾、农机、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等10项控制指标,实行分类分解,统筹兼顾,按月调度,确保序时进度。年初,市政府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表彰先进,部署任务,与各区县政府、黄山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中央、省驻黄单位、市直有关部门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年终进行全面考核,并将安全生产列入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三个“一票否决”之一。
——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认真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截至2010年底,累计开展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验收评价600多项次,上报省局核发(换证、变更)安全许可证508户(其中非煤矿山369户,危险化学品176户,烟花爆竹23户),市级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35户;依法关闭高危企业758户(其中:非煤矿山503户,危险化学品247户,烟花爆竹8户)。
——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广泛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十一五”期间,共排查列入省市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453项、市级责令整改的重大隐患110项,全部实行台账式管理,指定专人,跟踪督办,验收销案,隐患整改完成率达到100%。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每年组织开展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以上,市安委办统一组织调度37个成员单位,对22个行业(矿山、冶金、机械、化工、石油、烟花爆竹、建筑、水利、民爆物品、渔业、农机、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储运、特种设备、易受地质灾害的企业、公众聚集场所、中小学校、食品卫生、医药等)开展12项专项整治,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市安委办组织的检查679组次,参加人员9107人次,检查场所3859处,整改隐患2956条。
——逐步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十一五”期间,全市已制订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7个,组织演练9次,处置突发事件13起。如2007年全市供电突发事件应急演练;2008年机场灾难事故应急演练;2009年黄山华兰科技公司***管道泄漏应急演练、黄山风景区“松谷亮剑”反恐应急演练、中石化黄山公司石油储运应急救援演练等。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全社会抗御灾害事故的能力。一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宣传氛围。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三是开展了安全教育培训。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依托省培训中心,共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138 期,共培训人员11554人。
——督促企业落实相关经济政策,逐步建立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十一五”期间,全市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提取安全费用4796.13万元,风险抵押金7985.57万元,市安监局和区县、黄山风景区安监局财政配套资金和省局配备安全监管专用车共9辆,市、区县两级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初步建立。
——突出重点,加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指导。“十一五”期间,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和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开展2009年至2013年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安办〔2008〕29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全市化工行业发展现状,并根据各区县上报的化工行业发展规划,按照“产业集群”与“集约用地”的原则,深入现场调研指导,研究、制定市级化工行业5年发展规划,确定徽州区化工园区与歙县化工园区联片发展建设,作为市级化工园区,请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来我市进行现场考察,编制印发了《黄山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规划指导意见》(黄政办〔2009〕68号),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贯彻执行。
(三)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的安全监管体系不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基础建设落后,装备不足、经费不足、人员缺乏,未建立执法队伍,监管手段落后,个别地方监管不到位;企业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认识不足,落实不够;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安全操作技能有待提高。交通、建筑、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和领域、安全保障水平还比较低;众多中小企业规模小,基础差,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水平低、事故隐患大量存在。
——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有待提高。一方面政府监管力量不足,对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不够;另一方面企业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较低,而社会参与安全管理的市场机制尚未建立。乡镇安全监管人员大部分是兼职人员,不少行业部门也还没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监管装备器材不足,应急救援响应、处置和善后赔偿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安全生产支撑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起步较晚,涉及面较窄,科技支撑力量薄弱,基础设施落后。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网络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服务效果有待提高。教育培训缺乏广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全民安全意识还不强。全民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做好安全生产还没有成为绝大多数企业员工的自觉行动。相当一部分从业人员文化素质比较低、缺乏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防护的意识,全社会抗御灾害事故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二、“十二五”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强力推进“十大工程”、“四区建设”的攻坚时期,是加快现代国际旅游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随着国家转变发展方式和宏观调控以及京福高铁、黄杭高铁、皖赣铁路扩能改造等三条铁路的全面建设,我市将迎来高铁时代,大批新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建筑、能源与原材料市场需求旺盛,各种车辆和交通运输量急速上升,公众聚集场所的数量和人口密度逐渐增多,园区和城乡建设日新月异,一些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压力将出现新的特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将带来新的职业安全健康危害,社会对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效能、提高事故灾害应对处置能力要求更严,公众对自身安全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同时,随着全球“低碳经济”的发展趋向,我市将面临工业与低碳发展的矛盾,一方面是对能源和原材料需求的增加,另一方面是对实施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要求,另外,物联网技术的开发应用将迎来第三次信息化产业浪潮,“物物相连,智能管理”成为新网络时代的重要标志。“十二五”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将给安全生产尤其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带来压力。
(一)交通运输
——随着我市道路、车站、机场、港口、高速公路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扩能改建,尤其是三条高铁的全面建设,我市将构建高效、便捷、通畅、安全的现代交通运输和物流体系,形成皖南综合交通枢纽。因此,在“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有一大批交通建设项目的施工和投入使用,铁路运输、高速公路运输、航运、水运等方面安全工作的压力将会大大增加,我们必须对这些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提前谋划。
——随着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力度增大,户—村—乡—县的农村公路网还将继续扩大和完善,农民的出行将更加方便,但是,长期出现的农村机动车辆安全运营问题将变得更加严重。
(二)旅游
“十二五”时期,随着世界经济的复苏、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旅游业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黄山市作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的核心城市,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十大工程”和“四区建设”,“十二五”期间,将有一大批旅游项目和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将为我市旅游业的发展注入新的发展动力,同时,广大游客对安全的需求、公共服务的需求将会越来越高,旅游安全设施建设与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的任务将更加艰巨。
(三)公众聚集场所
我市是著名的国际旅游城市,“十二五”期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内外游客到黄山观光度假休闲的人次将会越来越多,各类公众聚集场所、宾旅馆的数量和人口密度也将随之增加,发生火灾、拥挤踩踏等公共安全事故的隐患也会增加。
(四)建设施工
未来五年,交通、旅游、水利工程、园区建设,城镇住房开发、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将迎来新的高潮,建筑行业安全形势将更加严峻,有效预防、控制和减少建筑安全事故对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举足轻重。
(五)非煤矿山
虽然我市非煤矿山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事故总量的比例一直较低,但由于历史原因,非煤矿山领域“乱、散、小、差”等问题仍未根本改变,在爆破、装卸、运输等方面的先进实用技术推广进度缓慢,对地下矿山的大采空区、露天高边坡、尾矿库等安全隐患治理能力仍然较弱,因此,加强非煤矿山领域的安全保障能力不容忽视。
(六)危险化学品
未来五年,我市将按照“产业聚集”与“集约用地”的原则,对化工行业发展实施规划控制,加强化工建设项目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标准,合理调整区域布局,优化化工产业结构。“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筹划建设黄山市经济循环园,使徽州区、歙县的化工企业集聚一块联片发展,成为黄山市的化工集中区;原有的老化工企业,将逐步搬迁至化工集中区,部分化工企业优化升级,发展化工新材料、高端精细化学品将是化工发展的重点。随着化工产业布局结构的调整和化工项目建设,我们要更加注重化工集中区的安全监管,以适应化工发展的新要求。
(七)烟花爆竹
我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规模小、工艺落后、零售网点分布广、从业人员素质和机械化水平低的现象仍在一定时期内存在。“十二五”期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实行逐步有序退出政策。补助、转产问题突出,“打非”任务艰巨,这些因素都给安全生产造成隐患。
(八)农业机械
随着我市统筹城乡改革步伐的加快,农村土地不断向规模经营集中,农业生产方式将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加之国家农机补贴政策持续有效实施,农业机械的应用范围和程度将逐渐扩大,而农业生产者素质较低的现实将使安全生产面临新的难点。
(九)职业健康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广泛应用,我市在非煤矿山、化工、蓄电池、建材、医药、轻工和纺织等行业中的职业危害风险将会增加,发生职业病(如尘肺病、铅超标、职业中毒)的概率逐渐增多。因此,我们必须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健康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有效控制和减少职业病特别是群发性职业病的发生。
三、“十二五”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证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从管理、制度、标准和技术方面大力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集中整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行政许可,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亿元GDP死亡率、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建筑)、铁路、火灾、农机、企业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特种设备死亡率、人口死亡率等12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面下降。到2015年,全市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目标分类
1、各类伤亡事故控制目标
到2015年,亿元GDP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15%;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1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5%;事故起数比2010年下降8%;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比2010年下降5%。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控制目标
建立和完善重点监管对象监管台账,监管面达到95%;建立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远程应急预警体系,重大危险源监控面达95%;建立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市政府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率达95%;基本建立建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机制和职业卫生档案。到2015年,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督检查覆盖率达80%以上。
3、监管体系建设目标
——市、县(区)、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得到进一步加强,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四到位”。道路、铁路、水路、旅游、消防、矿山、化工、烟花、建设、农机、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机构和人员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政策体系、目标管理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危险源监控体系、应急救援体系、技术保障体系等基本建立,运作机制基本完善。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目标
全市注册安全工程师达到80人;市、县(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全员接受安全培训达标率达到9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5、高危行业指标
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率达100%;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现率达95%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现率达80%以上;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实现率达95%;安全事故赔偿和违法行为罚款到位率100%;重大危险源远程应急预警系统监控面达到95%。
四、“十二五”安全生产体系建设
(一)监督管理体系
1、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十二五”期间,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及其装备和执法队伍建设。市成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每个县(区)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力量和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成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安全监管人员配备每个县安监局8-10人,每个区安监局不少于5人,重点乡镇要设立安全监管站,人员不少于2人。基本形成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三级机构”和“四级网络”。
2、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创新以教育培训为基础,以中介服务和信息化为支撑,以经济政策导向为重点,转变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在监管手段上,通过依法评价、评估、安全许可、安全标准化等手段,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通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完善电子政务信息网络,提高依法行政效能,使安全监管工作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强化对乡镇、街道、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创新思路,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3、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严格依法行政,依据《安全生产法》,按照从业人员的数量或危险性大小,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置人员,高危行业和较大危险行业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事故、追究责任。
4、建立安全生产“8+1”机制和实施“6100”行动计划。建立旅游、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隐患整治等8个重点领域工作网络,一个集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为一体的工作联动平台。在旅游、道路交通、建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6个重点行业(领域),建设100户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点。
(二)政策体系
1、严格执行安全准入制度
——高危行业安全准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方可生产经营。
——较大危险行业安全准入。交通运输、电力、燃气、使用危险化学品等较大危险行业,其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停产停业整顿或依法关闭。
——一般危险行业安全准入。机械、电子、轻工、纺织、旅游、烟草、医药等行业以及医院、宾馆、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机场、车站、码头、网吧、棋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现状评价或评估,不合格的责令整改。邮政、电信、金融、保险、学校、幼儿园、医院、科研机构等行业,要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环保、消防、特种设备、防雷防静电等专项安全验收。
2、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
全面贯彻《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适时修订完善《黄山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黄山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黄山市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实施意见》、《黄山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赔偿实施意见》等四项经济政策,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3、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化建设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力度。“十二五”期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标准,重点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和电力、燃气、交通运输等较大危险行业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的宣贯落实工作,强力推进安全标准化进程,实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达标准入制度;要求机械、轻工、纺织、电子、烟草、医药、旅游等行业和宾馆、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达标活动,并依据国家新的标准对其辖区危险源排查建档,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界定,危险化工工艺实行自动化控制,加强安全监管。
(三)目标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机构建设,目标分解、责任落实,安全投入、政策落实,应急救援、事故管理,宣传教育、安全培训,依法行政、安全许可,隐患管理,专项整治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主要考核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火灾事故死亡人数,较大、重大事故起数,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死亡率,亿元GDP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特种设备死亡率、人口死亡率等。工作目标、控制指标和考核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逐年制订下达。并将各考核单位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凡一年内发生较大、重大安全事故起数超过控制指标的或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县、区或部门,取消其年度综合评优、评先资格。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在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抢险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四)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把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发展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远程教育,建立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基地,在县乡建立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点。以每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利用各种传媒手段,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向企业、社区、农村、学校、家庭扩展。大力开展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创作和文艺活动以及新闻报道,使安全宣传工作更加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百姓。逐步建立起学校、家庭、社会、企业相互融入的开放式、多层次终身安全教育体系,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层次和覆盖面,努力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2、安全生产培训
进一步规范培训市场,切实提高培训质量。通过黄山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黄山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等社会培训机构,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农民工、企业新进员工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都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安全培训工作,尤其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要强化企业新员工、转岗工、农民工、特种工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大力普及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使更多的人“想安全、懂安全、会安全、能安全”,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增强防范事故的能力。建立安全生产协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加快培养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各类安全专业人才步伐。
(五)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
1、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普查)、检测、评估工作,完善重大危险源设施的安全监控技术条件,提高事故灾难预警、预防、控制等方面的技术装备水平,从硬件上进一步提高重大危险源本质安全度。
2、建立重大危险源远程预警应急监控体系
建立市-县(区)-重大危险源单位三级远程预警监控网络,明确责任人和监管职责。对矿山、储罐区、库区、生产场所、尾矿库、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定期对所辖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3、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市、县(区)两级政府编制本地区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与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有效衔接。建立专家库,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并定期组织演练,及时修订完善预案,使预案贴合实际,更具操作性、实效性。
(六)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体系
1、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体系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修订黄山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黄山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黄山市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黄山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黄山市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件应急救援预案、黄山市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黄山市尾矿库应急救援预案等7个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救援机制。建立和完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交通、消防、旅游、特种设备等有关行业与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市、县(区)、重点企业三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机构。构建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和信息共享、预案齐全、防患未然、科学减灾的应急救援防范系统,立足大安全,建立快速高效、装备良好的专业化救援队伍,提高重特大事故灾难的抢险救援能力,加强与国家、省和相邻地区应急救援体系的联系和合作。“十二五”期间,完成国家旅游应急救援黄山基地(国家队)项目建设任务。
2、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企业必须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重要岗位应急处置预案。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单位,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企业,商场、超市、宾馆、浴场、网吧、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其它生产经营单位也应当配备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应急救援组织建立联系,签订救援协议。
(七)技术保障体系
1、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利用通讯、信息网络等先进技术,加快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市安全监管局数据库、加入安徽省安全生产网站群,设立黄山子网站,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按照“起点高、技术新、方案优”的建设原则,在“十二五”期间建立运行可靠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电子政务、应急救援计算机辅助决策、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水平,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联接党政信息网,逐步实现市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建设、交通、旅游、国土、环保、气象、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力争做到“信息全面、及时、有效”。
——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将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方面,实现高危企业,重大危险源单位与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联网。要求重点井采矿山、尾矿库,重点水域、路段、道口,液氯、液氨、环氧氯丙烷、液化石油气等重点生产储存场所逐步实现远程监控。
2、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建设
通过政府引导、部门指导,加快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进程,积极发展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咨询等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充分发挥中介机构技术支持作用;通过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向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发展。
3、安全生产技术开发应用与成果转化
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合作,如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界定、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监测、灾害与事故预警、灾害与事故防治、应急救援、事故调查与分析处理、非煤矿山监管技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控技术、车辆监控技术等。“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井采矿山电子监管系统、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和电子监管系统、道路交通运输电子监控系统等安全技术推广应用。
五、“十二五”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深化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民航、铁路和水上交通、旅游、工商贸企业、供用电、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民用爆破器材、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依法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非煤矿山
——从源头上规范非煤矿山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安全设施建设,提高矿山本质安全度;整治矿山乱采滥挖行为。
——开展非煤矿山矿井水害治理、顶板灾害治理、露天矿山边坡治理、尾矿库治理、矿山地质灾害监测工程建设;落实矿井地质地压灾害防治工程和矿井透水防治工程;建立矿山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制度;建设井采矿山电子监控系统;全面开展井采矿山安全技术标准达标活动,淘汰或禁止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普及非电***起爆技术,推进矿井提升运输、通风防尘、防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推进非煤露天矿山企业联合重组工作,扩大生产规模,推行机械化作业;重点实施露天矿山分层、分台阶开采工艺和中深孔爆破技术。
(二)危险化学品
——严格建设项目设立审批,对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凡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要求的,或安全防护距离达不到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或“危险化工工艺”的控制水平达不到控制要求的,或未进入依法规划的化工集中区的不予立项审批。
——凡新、改、扩建的化工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对新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三个许可一个备案”的要求,即项目安全设立评价审查许可、安全设施设计评价审查许可、安全验收评价审查许可和试生产备案。
——大力推行安全标准化。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10个A要素、53个B要素的要求,在全市所有化工企业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十二五”期间,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和甲类经营许可证企业,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化水平,其它化工企业达到三级标准化水平。
——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方可上岗,对企业员工实行“三级”安全教育,严格安全制度,严格操作规程,严格责任追究。
——对重大危险源、有毒、有害物质进行辨识,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实行严格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
——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淘汰更新陈旧设施设备,切实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杜绝“三违”,严禁“三超”,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三)烟花爆竹
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建立信息库,全面掌握分布、数量、周边环境等情况。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逐步建立电子监控系统,实行动态监管。
——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管理,试行烟花爆竹专业单位集中配送,保证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环节的安全。
——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安全管理,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和燃放行为,预防爆炸事故发生。
(四)道路、民航、铁路和水路交通
1、道路交通建立运输企业安全评价工作机制,加强对客车驾驶人的资格管理,定期组织对运输企业的客运车辆运营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员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客运车辆安全设施配置,提高客运车辆驾乘人员防范能力,预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2、民用航空加强对黄山机场安全监管工作,建立机场运行管理安全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升空物体的管理。以机场应急救援响应为重点,抓好机场应急管理工作。以改善机场飞行安全、空防安全、航空地面安全基础保障设施为重点,加快推进黄山机场改造工程后续项目建设,完善4D等级建设目标,提升机场综合保障能力。
3、铁路交通加强铁路安全监管工作,建立铁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铁路沿线居民、村民、学校学生的安全宣传;重点整治铁路道口安全隐患,完善警示标志,对危险路段实施整改。新建道口工程原则上实行立交,并对人流量比较大的平交道口逐步改造,保障铁路交通安全。
4、水路交通整治超载运输,加强客渡船和货运运输管理,改善通航条件,杜绝水上特大交通事故。建设新安江水域、太平湖水域、屯溪水域客渡船GPS系统。加强渡口标准化建设,实现乡镇客渡船船形标准化,做到渡船适航、渡工适任、渡口规范。完善水上搜救中心,提高水上应急救援能力。
(五)旅游
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指导思想,强化旅游安全意识和旅游安全责任制,完善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在A级景区、星级宾馆和旅行社积极推行旅游安全标准化工作和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建立各项安全制度,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六)建设工程
以防高坠、防坍塌、防塔吊事故为重点,强化对水利工程、拆除工程和园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立建筑企业安全评价制度,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得进入建筑市场。
(七)工商贸企业
以轻工纺织、电子、机械加工、农产品深加工、商业贸易、燃气储存、特种设备使用与安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工商贸企业为重点,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依据,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推进企业安全质量管理上水平、上台阶,从源头上治理工伤事故危害。
(八)民爆物品和人员密集场所
1、民爆物品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深化民爆物品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全面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强化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发现事故隐患,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主体,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2、人员密集场所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积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让消防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加强对宾馆、饭店、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强化“四个能力”建设,加大检查力度,严惩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依靠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加大消防安全设施投入,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落实防火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社会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及时处置突出事件。
(九)供用电
建立健全全市、县(区)、乡(镇)电力设施安全保护责任体系;落实电力设施保护区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及时排查整治电力安全隐患,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用电安全纳入安全生产宣教体系,提高全社会用电安全意识;逐步健全用电企业安全评估机制,加强用电安全监管。
六、“十二五”安全隐患与职业危害治理
(一)安全隐患
1、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事故风险评估工作,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的监察力度,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逐级挂牌整改,建立完善全市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立案和销案制度,逐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监控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监管。开发和引进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分级技术,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示范工程,加快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
2、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公安、安监、建设、交通、质监、环保、卫生、电力等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认真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及时治理城市重大公共安全隐患。重点加强交通、城市消防、水、电、气“生命线”设施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公共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结合全市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和老城区改造,对古民居区域消防通道不畅的重大消防隐患进行整治。消防等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必须满足城乡发展需要。构建社会“防火墙”安全工程,将社区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安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开展社区、农村安全文化推广活动,拓展居民和农民参与深度及广度。开展安全创建活动,建立社区、农村安全示范点。完善社区农村安全设施,提高居民、农民防灾减灾避险能力。
(二)职业危害
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机制,配备检验检测装备。重点对矿山、建材、化工、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为严重的行业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对粉尘、毒物等检测工作的监察,加强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所有从业人员都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全员参加工伤保险,按时发放劳保用品。有效治理职业危害,落实职业病人依法享受国家有关职业病优惠政策和待遇。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健全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机制,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促进安全生产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保障安全监管机构、人员、装备、经费到位,及时解决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督促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编制与实施。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票否决” 制度。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交通、消防、特种设备、旅游、供电、民航、铁路、水务等有关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应将“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纳入本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落实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并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各级政府每年要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企业要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安全投入水平,高危行业安全投入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较大危险行业不低于1%,其它行业根据实际需要,确保安全生产投入。
(四)加大安全生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加大安全生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十二五”期间共安排26项重点建设项目,涉及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交通安全监管设施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及其它建设项目等八个方面,预计项目总投资82516.7万元,其中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2项,安全监管设施建设项目6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项目5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项目7项,科学开发项目1项。职业安全监管设施建设项目1项,其它建设项目4项。
(五)编制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市、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编制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专项发展规划,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保障实施机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保证专项规划顺利实施。相关部门要按规划的要求和职能分工,各司其责,通力合作,积极创造条件,完成规划中确定的主要任务。
(六)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完善工伤社会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实行浮动费率,严格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考核,提高事故多发、职业危险严重生产经营单位的缴纳标准。加大事故隐患治理、重大事故预防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七)严格安全准入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开办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办理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较大危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安全评价评估和“三同时”审查;其它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并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现状评价评估。对安全产品、安全设备及设施等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任何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对危险化工工艺实行自动化控制。
(八)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工会监督、社会公众监督、新闻媒体监督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监督,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设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基金。
(九)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领域交流合作。倡导以人为本安全理念,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坚持面向基层,面向职工群众,制订各项安全文化推进措施,促进安全文化建设。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社会化和产业化。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加强与先进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科研机构交流与合作。充分吸收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与成果,加快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安全资金、安全人才等资源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应用步伐。通过各种有效途径,与国家和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事故分析鉴定中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矿山安全救护中心、危险化学品安全中心、公共安全研究中心等单位合作,开发和引进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设备设施,建立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