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来源:池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2-26 浏览量:11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     


池州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及《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应急体系建设主要成效。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以“一案三制”为抓手,以提升应急能力为重点,认真贯彻实施《安徽省“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全市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进一步提升,最大程度地减少了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全力保障了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1.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日益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健全。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要求,全市建立了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成立了池州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县区相应成立了应急管理委员会。完善应急值守机制。市、县区值班机构,建立了值班场所,充实值班人员,全面落实24小时值班和双休日、节假日及重要敏感时段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市政府总值班室加强对全市值班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制定出台《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政府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健全全市重要信息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间、内容、要求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了各类突发事件及敏感性信息下情上报和上情下达,基本杜绝了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联动机制初见成效。气象、水务、国土、安监、公安、环保、林业、旅游、交通等部门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建立了以部门为主体的应急联动机制,成功协同应对处置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有效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完善。“十二五”期间,按照《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要求,我市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已修订市级总体应急预案1部、专项应急预案19部、部门应急预案32部,增编专项应急预案8部、部门应急预案24部,共计修订增编应急预案84部。县区、乡镇(街道)级以及各企事业单位都制定符合各自工作实际的应急预案,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为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战性,全市各相关单位每年都根据本地本行业的特点,结合预案积极开展防汛抢险、地质灾害、食品安全、反恐防暴、防震减灾、安全生产、中小学校应急疏散等演练活动,有效检验了预案、锻炼了队伍。

3.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提升。一是应急队伍不断壮大。“十二五”期间,全市已形成以公安、武警、驻池部队为骨干的综合性队伍,以抗洪抢险、森林救火、消防灭火、卫生救援、矿山安全救护等组成的专业队伍,以安监、水务、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专家为主组成的专家队伍,以大型企业内部人员组成的专兼职应急队伍,以基层专职应急信息员组成的信息员队伍,以大专院校、企业、机关单位共青团员组成的志愿者队伍等应急队伍体系基本形成。建立企业自救和政府救援、专业救援相结合的应急救援机制。根据我市4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集中分布在东至县和贵池区的特点,市安全监管局协助东至县、贵池区与中石化安庆分公司签订了危化品应急救援协议,形成了以企业兼职危化应急队伍、县区政府应急救援队伍、东至经开区专业应急队伍和中石化安庆分公司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为核心的四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网络。二是物资装备不断充实。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出台《池州市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市发改委制定《池州市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不断完善,市本级和各县区通过租用、新建和改扩建等方式设立救灾物资储备库。各地均与辖区内大型超市、商场签订应急物资采购、代储协议,为灾害发生期间物资的应急调拨使用提供保障。各相关部门均建立了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疾病预防等专项物资储备库。三是应急疏散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全市统筹规划设立了100个自然灾害临时转移安置点,设置统一、规范的自然灾害临时转移安置点标志,确定自然灾害临时转移安置点的维护、管理单位,并向社会公布自然灾害临时转移安置点的名称和具体地址。市主城区建设了108处,面积达41万平方米,可容纳近20万人的标准规范的地下人防设施(避难场所)。四是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市公安、国土、水务、气象、地震、卫生、林业、人防、消防等应急重点部门基本建成了各自专业信息化平台。市公安局、东至县公安局实现“110、119、122”报警服务台的三台合一,投资2500余万元的市公安局智慧警务一期项目——情指一体化平台已投入运行。防汛抗旱视频会议系统覆盖所有县区,实现市、县区、乡镇的多级异地视频会商,建立了全市中型和小(1)型水库GPS定位巡查系统,实时掌握汛期值守情况。东至县根据所辖经开区重大危险源多、危险系数较高等实际情况,由财政全额拨款1300万元用于东至经开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建成了安全、环保、消防、应急救援、公安五位一体数字化视频监控系统,对经开区企业重大危险源、生产车间、污水处理和主要路口等关键部位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

4.监测预警能力明显增强。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各级各部门立足实际,针对可能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的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发布各种预警信息,加强会商,做到预测科学、预报准确,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市政府出台《池州市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做好重大隐患的确认、销案工作,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建成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时效由原先的13分钟提高到20分钟以上,市县两级均开通气象服务官方微信、微博,形成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绿色通道快速发布机制,实现电视广播、手机短信、互联网、电子显示屏、农村大喇叭、气象信息服务站等发布渠道镇村全覆盖。全市建成自动雨量站点91个,自动水雨站点76个,水库自动水位站115个,无线广播远程控制预警系统站点409个,人工预警设备773套,中型及小(1)型水库自动测报实现全覆盖。地震监测能力进一步增强,实现了“一县一地震台”的目标,地震宏观异常观测点,由过去的 14 个增加到20 个,同时将周边地区地震台网信息接入市地震信息中心,实现了资源共享。2014年,我市下辖各县区均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 

5.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强化。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充分利用每年的“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活动月”等契机,深入街头、企业、单位、乡村、学校、社区、工地、景区、家庭、车站及码头等场所,通过集中宣传、文艺表演、巡回展示、在新闻媒体上宣传、发放书籍等方式,宣传和普及应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科普基本常识,有效提升了群众的应急科普知识。各级各相关部门积极利用政府网站开辟应急管理科普知识专栏,以多种形式介绍普及应急知识、开展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的解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对预案的知晓率、参与率。应急培训工作取得新成效。市政府应急办每年组织召开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培训会;为使应急管理工作培训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各相关部门根据本系统本行业特点每年定期开展防震减灾、景区应急救护、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员、防汛抗旱指挥长暨气象灾害防御、消防安全知识等各类培训及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干部和各类应急队伍应对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6.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职责,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市、县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保障力量,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采取各种措施迅速控制危险因素,有效维护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十一五”时期相比,全市公共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持续好转。一是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断增强。 2012年超强台风“海葵”正面袭击我市,2011年、2013年发生涝旱急转,严重夏旱, 2015年东至县发生“7.24”严重洪涝灾害;在抗御水旱灾害过程中,各地各相关部门强化工作措施,积极主动应对,最大限度减轻了灾害损失,防汛排涝和抗旱减灾效益达31亿元,防汛抗旱工作取得全面胜利。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为0.07‰,大大低于0.5‰省控制指标,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二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十二五”期间全市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事故发生总量逐年减少,事故死亡人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得到有效控制。2015年,全市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分别比2010年下降50%,32.91%,35.1%,81.58%。三是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明显提升。健全完善了覆盖全市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网络,做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报告及时率、网络直报率均达100%,未发生重大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四是社会安全领域形势平稳。群众安全感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2015年,人民群众安全感达到96.77%,位居全省第二位。“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成功应对处置“7.10”过境危化品运输车侧翻事故、东至县境内望东长江公路大桥WDQ-06合同段龙头岭隧道塌方事故,有效防控H7N9疫情,协助处置马航MH370航班失联乘客家属安抚、“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等一系列突发、敏感事件,最大限度降低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风险矛盾交织并存,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挑战。

1.自然灾害风险频发。在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我市极端天气呈增多增强趋势,气象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和难预见性日显突出,洪涝、干旱、台风、低温、冰雪等灾害风险增加;崩塌、滑坡、泥石流、山洪等灾害呈现高发态势;部分建筑物抗震设防水平低,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状况未得到根本改变;随着气候持续变暖和我市林地面积、森林蓄积量不断增加,林下可燃物不断增多,发生森林火灾几率增大。

2.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面临着诸多风险和挑战。高危行业企业比重较大,安全技术保障水平不高;公路、高速铁路通车里程和内河水路运输量持续增长,交通事故风险因素增多;通用航空加速发展,安全风险相应加大;地下管线网络扩张迅速,长输油气管线等新的安全隐患逐步显现;高层建筑快速增加,消防工作和应急救援处置面临更大挑战。

3.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难度增大。公共卫生工作基础仍然薄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手段仍有待加强。新发、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形势严峻;我市作为旅游大市,出入境人员、流动人员多,发生各种输入性传染病疫情的风险增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人畜共患禽流感病流行风险较大;食品药品监管任务繁重。

4.社会安全面临新挑战。公众对公共安全需求日益增强。特定群体利益诉求不断增多,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诱发群体性事件因素较多;网络聚集效应明显,网络公共安全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反恐斗争形势严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涉外安全风险日益增加,社会安全面临新的挑战。

5.应急体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经过“十二五”时期的努力,我市应急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少数地方及单位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应急意识不强;应急管理机构和“一案三制”(应急预案,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需进一步健全;应急监测预警技术和信息化建设需进一步提高;应急队伍建设和科普宣教需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的协同应对和公众参与需进一步扩大;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和基础应急保障能力需进一步深化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平安为基,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做好预防和应急准备为主线,以提升应急能力为核心,着力找差距、补短板,强能力、促提升,推进依法应急、科学应急、规范应急、精准应急,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为全面开创现代化绿色池州创新池州幸福池州建设新局面,奋力争当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的排头兵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坚持以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加强监测预警、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城乡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灾害防御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消除风险隐患,推进应急管理由应急处置为重点向全过程风险管理转变。

2.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统筹规划推进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各环节应急能力建设,健全相关配套法规、标准和制度。要有效整合队伍、装备、物资设施等应急资源,共享存量,建好增量,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

3.科技支撑,法治保障。强化标准规范,发挥专家作用,更好地利用科技手段和方法,提升应急管理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的科技水平;坚持法治思维,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手段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坚持各级政府在应急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创新社会治理机制,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应急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推进区域协同、城乡协同、行业协同、部门协同、军地协同。

5.立足实际,兼顾长远。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立足市情、立足当前,充分考虑未来一段时期我市应急体系建设和资源配置需要,确定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重点建设目标任务和项目,着眼长远、适度超前、分步实施。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公共安全风险相匹配、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覆盖应急管理全过程、全社会共同参与、符合我市实际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管理综合能力全面提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2.分类目标。

(1)应急管理基础能力进一步提升。建设1个国家级避难场所,5个省级避难场所,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抗震设防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建筑抗震设防率均达100%,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灾害性天气预警时间提前量大于30分钟,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市主城区防洪能力达100年一遇标准、各县城区防洪能力达50年一遇标准,市区排涝能力达30年一遇标准,各县城区排涝能力达20年一遇标准;内河沿河重要集镇、万亩农田保护区防洪能力达到20年一遇标准;山洪灾害重点区域基本形成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御体系。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中长期预报总体准确率达到92%以上,短期预报总体准确率达到97%以上;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和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

(2)核心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年均因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3%以内,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水上人命救助有效率达到95%以上,企业排污造成的重特大环境事件控制在环境事件发生总数的5%以下;县级突发急性传染病快速反应小分队建设覆盖率达100%,突发急性传染病现场规范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县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90%以上;反恐维稳工作进一步加强,群众安全感在96%以上。

(3)综合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市级专业应急队伍异地自我保障能力大于48小时;灾后第一批异地专业应急队伍运抵灾区集结点时间小于6小时;应急平台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形成天地一体、互联互通共享的立体化应急通信保障网络;应急产业产值大幅增长,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应急产业体系。

(4)社会协同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知识科普宣传受众率超过80%,在校学生防灾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卫生应急知识宣教覆盖率和知晓率,城市达到100%和80%,农村达到80%和60%;专业性应急志愿者队伍快速发展,全市注册应急志愿者达到常住人口的2%;以灾难多发地区为重点,创建15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0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5)跨市应急能力进一步加强。初步建成市外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处置境外和跨市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加强出境、出省、出市旅游、经商、求学、文化交流等人员的安全知识普及;积极参加区域应急合作,开展应急管理地市间交流与合作。

(6)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更加健全,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各环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应急预案管理更加规范,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不断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

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1.健全突发事件风险管控体系。

(1)制定风险评估标准规范,开展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建立重大风险隐患数据库,实现重大风险隐患的识别、评估、监控、预警、处置等全过程动态管理;健全风险隐患治理机制,全面推行责任管理、限期治理、全程跟踪、定期销号。(市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2)完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开展全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调查;建设自然灾害隐患排查风险数据库,形成支撑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全要素数据资源体系;推进以县区为单位的全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综合减灾能力普查;面向重大工程、建设开发等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价试点工作。(市民政局牵头)

(3)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自查自改自报,通过安徽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实现与国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有效对接;完善专家查隐患工作制度,发挥专家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作用;动员全社会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发动社会组织和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监督隐患治理;到2020年底,健全全市安全生产所有行业领域的信息化平台,完善全社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职业危害防控治理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产业政策、许可制度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4)加强环境风险评估、预测、预警和应急联动管理,重点做好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和辐射物、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物排放等环境风险防控;建立政府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企业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制度、公众风险知情与自我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预警预测体系。(市环保局牵头负责)

(5)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机制,推动县区开展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全覆盖;健全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和风险防控体系,提高突发急性传染病、重大动植物疫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食源性疾病、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早期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反应、舆情监测反应能力。(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负责)

(6)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等制度;推进基层单位风险管控网格化管理,推进网络社会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市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7)编制城市公共安全风险清单,绘制城市风险“一张图”,对重大风险源实时监控;推行常态与应急管理相结合的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综合防灾能力;建立健全城市应急联动综合应急管理模式,加强城市应急指挥调度平台和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2.提高突发事件监测预警能力。

(1)补充江河湖水面气象观测站、大气垂直探测站以及环境与生态气象观测站;完善专业气象观测网。加强遥感遥测基数据和卫星数据的解析与应用,优化调整农业气象观测项目与方法,提高观测自动化水平,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建成部门联合、上下衔接、管理规范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充分发挥新媒体和社会传播资源作用,形成气象灾害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的立体网络,实现预警信息接收广覆盖。重点推进《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业务化工作,着力打造市、县两级发布平台,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建设完善气象信息显示屏、小区广播等发布系统;综合利用社会资源和现代通信传输手段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联动,开展生态环境气象综合影响评估。(市气象局负责)

(2)加强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地震预警能力。一是推进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能力建设。各县区所在地建成 1个地震速报基准站,实现 3 分钟内生成实测地震烈度速报信息。重点设施(如高铁、机场)建立地震预警系统。二是增强地震监测系统运行效能。完善市地震信息中心功能,以“一县一台”为基础,建设池州地震台网中心。三是完善防震减灾群测群防体系。继续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灾情速报网、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建设,探索经济实用的地震宏观观测手段,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员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市科技局(地震局)负责)

(3)加强水文测报预警能力建设,完善水工程、雨水情、水资源、水环境、河湖岸线、城市水文、水土保持等监测网络;建立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加强旱情监测预警和抗旱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山洪灾害防御和抗旱减灾综合能力。加强城市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完善基层防洪预警预报体系;健全农业生物灾害监测网络,建立覆盖全市的农业外来入侵生物监测站点;完善动植物检疫检验、动植物疫情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网络。(市水务局、市农委负责)

(4)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由市森林火险预警中心、森林火险监测站、森林火险因子采集站和手持火险监测仪构成的森林火险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森林火险天气等级和林火行为的预测预报,并制定与之对应的预警响应机制,实现科学防火;升级改造和完善瞭望设施布局,增强地面瞭望和巡护能力,逐步构建卫星监测、高山瞭望、地面巡护“三位一体”的林火监测体系。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控,健全市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市林业局负责)

(5)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完善“群专结合、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充实专业监测力量,运用新技术、新方法,配合气象、水务等部门完善监测数据的分析处理与预警,进一步提升专业监测水平,做到所有隐患点监测到位。(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6)推进全市公路交通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力争2020年建成全市智慧安全公路,实现“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应用全覆盖。(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7)指导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市安全监管局牵头)

(8)完善人工监测和生态监测等监测网络,实现全市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预警机制,开展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等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建立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数据库,实现重大风险隐患的识别、评估、监控、预警、处置等全过程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市环保局牵头)

(9)完善覆盖全市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提高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能力;加强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推进突发急性传染病、病原微生物、毒物、环境卫生应急检测,提升实验室快速准确检测、筛查和鉴定能力。健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直报和舆情监测网络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监测预警能力。(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10)推进“大数据”情报智能分析研判系统建设,提升预警研判能力;加强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构建网上网下舆情管控一体化体系;提高社会安全事件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的收集研判能力。(市公安局牵头)

(11)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渠道与传播机制,提升预警信息发布速率;加强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3.提升城乡建筑和基础设施灾害防御能力。

(1)编制和完善城乡综合防灾规划,提升关键基础设施灾害设防标准,统筹推进交通、水利、通信、供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抗损毁和快速恢复保障能力建设。(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2)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加强隐患治理和抗震加固工作;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充分利用城市广场、公园、绿地、体育场所、人防疏散基地和人防工程等公共资源,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编制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市主城区按Ⅰ类标准,其他县区政府所在地城区按Ⅱ类标准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科技局(地震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人防办负责)

(3)完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以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为依托,重点补齐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湖泊防洪综合治理、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四个短板”,提高流域和区域防洪抗旱减灾整体能力。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统筹城市蓄水设施、排水管网、排涝泵站、堤防护岸建设,着力解决城市内涝问题;完善工业园区及重要乡镇的防洪排涝体系。(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

(4)加强农村、山区、景区特别是山洪、地质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道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和风险评估,完善交通安全风险发布机制,提高道路基础设施灾害防御和保通能力。(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4.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1)健全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乡镇(街道)、企业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力量,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地震安全示范社区以及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健全完善权威、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2)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争取用3年时间,全市乡镇(街道)建设一支以干部、党员、退伍士兵、民兵预备役人员为骨干的“一队多能、平战结合”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强通信等装备配备和物资储备;发展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群测群防员、卫生应急信息员、社区网格员、食品安全联络员等基层信息员队伍,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培训,鼓励“一员多职”,给予必要经费补助;加强民兵应急力量建设。(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3)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示范点和示范工程建设,完善考核管理制度,对挂牌的省、市级应急示范点和示范工程实行动态管理,优进劣出;推动市、县区级应急示范点建设,研究制定示范点考核奖励办法,通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加大交流推广力度,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基层、辐射全市的作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4)不断提升基层先期处置能力,开展基层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强化基层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能力;有效整合和共享区域内应急资源,形成协调联动工作格局;加大基层应急管理经费投入,着力改善应急值守条件,提高基层应急保障水平;加强基层应急装备设备的储备、管理和使用,优先为山区库区和灾害易发地区配备应急装备。(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5)健全基层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完善基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标准,推进基层应急平台终端信息采集能力建设,增强基层突发事件现场信息采集、报送能力;推动面向公众和基层应急人员的移动客户端软件(APP)开发与推广应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二)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加强应急救援突击力量和骨干力量以及重点专业领域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提升突发事件核心救援能力。

1.强化应急救援突击力量和骨干力量建设。

(1)加强军地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健全军地一体、通专结合、分级负担的应急专用装备器材保障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骨干突击力量处置能力建设,强化特殊环境条件下的应急救援适应性训练,优先保障抗洪抢险、地震救援、地质灾害救援等特需装备器材配备;依托市公安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和公益救援队,承担较大以上规模的灾害事故救援处置任务。(市有关方面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以公安消防为主体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标准化建设,强化人员配置、装备配备、日常训练、后勤保障及评估考核,健全快速调动机制,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

2.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能力。

(1)加强危化品生产储运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以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为核心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网络;加强危化品救援工程抢险装备与侦检装备等特殊专业救援装备建设,强化应急处置技战术训练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市安全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负责)

(2)加强非煤矿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队伍装备现代化水平,增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市安全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3)加强林区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伍建设,配备扑火机具装备,落实经费及后勤保障,组织开展扑火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专业化水平和扑火救灾应急能力。(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林业局负责)

(4)做好卫生应急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卫生应急队伍标准化建设要求,重点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和急救医疗队伍建设,发展专家队伍和志愿者队伍,补充更新专业队伍技术装备,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完善联动协调机制,形成共同参与、功能齐全、反应迅速的应急队伍体系。(市卫生计生委牵头)

(5)构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检验检测能力;完善应急处置骨干队伍和专家库,建立职业化的食品药品审评员和专职检测员队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

(6)大力推进水上应急通信和装备保障能力建设,加强以综合执法支队为主要力量和依靠社会专业救援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协同安庆海事局提高水上应急救助与抢险打捞能力。(市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局牵头)

(7)加快航空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大专业队伍的实训、实演组织力度,切实提升机场应对突发事件的初期协调指挥能力和先期处置能力。(市机场办牵头)

3.推进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

(1)落实应急救援队员的医疗、工伤、抚恤、保险等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化建设与运行管理模式;建立完善专业应急队伍处置、应急管理专家队伍聘用、应急志愿者和社会组织招募管理以及应急队伍登记备案等相关制度。(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2)制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实现队伍、装备配置、快速反应、内部管理、培训演练的定量考核;加强应急队伍装备建设,优先配齐、配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救援装备。(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三)加强综合保障能力建设。

加快新技术应用,提升城乡建筑和基础设施灾害防御能力,继续推动应急平台体系和应急通信系统建设,统筹社会资源,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强化紧急运输能力,加快发展应急产业。

1.持续推动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1)继续推进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建设,制定完善应急平台体系标准规范,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应急平台之间互联互通、数据交换、系统对接、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应急平台应用软件开发,提升应急平台智能辅助决策指挥功能;加强基层应急平台终端建设,提高信息采集功能,实现突发事件视频、图像、文字信息的快速传输;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在应急平台中的应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应急办、市信息办、市人防办负责)

(2)推进民政救灾、安全生产、卫生、公安、水利、林业、地震、国土资源、食品药品监管、人防、旅游、城市管理等专业应急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各专业应急平台资源,强化监测预警与风险识别、信息收集与灾情统计、趋势分析与综合研判、指挥调度与辅助决策、情景模拟与总结评估等功能。(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民政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科技局(地震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防办、市旅发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

(3)加强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数据交换、维护、更新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基础数据共建共享和动态更新;对基础地理信息和专业部门的风险隐患、防护目标、队伍、物资装备等数据进行空间化整合,探索建立应急信息资源“一张图”。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2.提高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1)鼓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加强移动通信保障车、便携式移动通信基站、卫星通信等装备建设,提高突发事件现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加强公众通信网关键基础设施的容灾备份体系建设,在重点城镇、灾害多发地区建设一批具有较强抗灾能力的超级基站和备用基站,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通信装备和器材,提升公众通信网防灾抗毁能力和快速修复能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2)完善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完善应急通信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人防等部门和军队、武警部队应急通信系统的作用,加强系统共建、共享、共用,提高突发事件现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实现突发事件现场与政府应急平台之间的通信畅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人防办、池州军分区、武警池州支队负责)

(3)加强应急通信专业技术保障队伍建设,建立多层级的应急通信队伍保障体系;支持基层应急机构和专业救援队伍配备小型便携式应急通信终端。(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3.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1)按照统筹规划、合理整合、科学管理、有效保障、快速调拨原则,科学规划、稳步推动各级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优化库点布局,逐步实现一库多存;合理安排应急物资储备的种类、数量,完善储备模式,实现应急储备物资的统筹整合和综合管理。(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2)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征用补偿等机制,加强重要物资、装备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系统,编制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的动态监管,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3)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利用预签合同、灾害保险、落实税收政策、设立基金、有偿代储等多种经济手段,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物资储备,建立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相结合、实物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多元化储备格局;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应急物资。(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4)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体系,加快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强化防汛抗旱应急装备物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地震应急救援专业装备物资、公安应急装备物资以及道路、通信及电力设施修复专业装备物资保障能力。(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5)建立健全城市应急物资储备标准,加强城市防洪、水电气生命线系统抢修、生活保障等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4.提高紧急运输保障能力。

(1)建立公路、水路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综合协调机制,完善应急运力动员、调用和征用补偿机制,提高应急物资、人员等紧急运输能力。(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局负责)

(2)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应急物流体系,发挥市场机制,依托大型物流企业建设区域性道路运输应急物流中心,作为应急物资中转配送枢纽。(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3)充分利用物流信息平台和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高应急物流调控能力。(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4)加强交通战备保障与常态交通运行、应急交通保障的统筹协调,完善军地应急物资生产、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提高军地联合应急供应保障能力。(池州军分区、武警池州支队、市有关部门负责)

5.加快发展应急产业。

(1)建立健全应急产品和应急服务标准体系,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学校、医院、避难场所、高层建筑应急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完善各类应急队伍、应急救援基地的装备配备标准。(市工商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有关部门负责)

(2)推动应急产业发展,认真贯彻《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现有产业园区、现代物流基地为依托,重点推动东至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为主的医药应急产业基地、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青阳经济开发区装备制造为主的应急救援设备制造基地;加强指导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发展各具特色的应急产业聚集区;加强政策研究,通过拟定产业目录、清单等明确应急产品和服务的发展方向,引导社会资源投入应急产业。大力推动北斗导航系统在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应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地震局)牵头)

(3)鼓励引导企业和高校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加强应急产业关键技术研发;通过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提供应急产品和服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地震局)、市教体局及有关高校负责)

(四)加强社会协同能力建设。

提高社会公众自防自治、群防群治、自救互救的意识和能力,推进应急志愿者队伍和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完善突发事件社会协同应对体系。

1.有效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1)推进应急管理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网站;将应急管理知识纳入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计划,提升广大干部和公务员应急意识和应急管理能力;开展交通运输、旅游、教育、危化等行业从业人员救援能力专业培训;强化大中小学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日、世界急救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有效提升公共安全意识。(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2)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以及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鼓励开发制作电视专题片、公开课、公益广告、动漫游戏等,增强应急科普宣教的知识性、趣味性、互动性,提高公众安全应急文化素质;利用各级政府应急管理网站(页)、应急平台体系,拓展应急管理宣教培训新模式。(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市文广新局负责)

(3)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善中波、调频、地面数字电视、有线数字电视等传输覆盖网络,部署应急广播接收终端,将池州交通旅游广播列入市政府应急管理体系,指定FM96.6池州交通旅游广播为“池州市应急广播电台”。(市广播电视台、市气象局牵头)

2.进一步提升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1)创建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标准化基地,加强以自救互救为核心的应急技能培训;推动社区、企业、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疏散逃生、应急避险等公众自救互救应急演练。(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红十字会负责)

(2)依托各级党校、高等院校、科技场馆和应急避难场所等科普宣教基地(场所),建设一批公共安全教育基地;支持企业建设面向公众的培训演练和自救互救体验馆。(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3)推动制定家庭防灾减灾与应急物资储备指南或标准,积极引导公众做好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避险知识家庭教育,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3.支持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发展。

(1)组建各类专业化应急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定期开展培训、演练,提升应急志愿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负责)

(2)推进志愿服务法规制度建设,明确应急志愿服务范围和志愿者的权利义务;健全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与管理,引导志愿者有序参与应急救援与服务;鼓励发展专业性应急志愿者队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负责)

(3)支持专业化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发展,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和企业自建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社会化救援有偿服务,鼓励工矿企业和民爆机构购买应急服务;完善政府与社会救援力量的协同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协议”、搭建协作服务平台等形式,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有效参与应急救援行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五)加强市外涉池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设。

深入推进跨区域应急管理合作,协同防范应对跨区域突发事件,重点推进跨区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1.加强跨区域处置能力建设。

(1)提高跨区域突发事件防范能力。加强预警信息通报工作,强化对可能发生的跨区域涉池事件的监测预警;定期开展跨区域安全风险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共同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工作;联合编制跨区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共同应对措施。(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2)提高跨区域突发事件协同处置能力。加强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资源数据共享;积极推进跨区域应急联合演练。(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3)提高跨区域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装备、通信及交通保障的统筹协调机制,提高联合应急供应保障能力,有效满足跨区域处置突发事件需要。(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2.加强应急管理跨区域合作。

(1)完善跨区域应急管理合作布局。深入推进区域应急管理合作,支持和推动东至县与毗邻江西省彭泽县开展应急合作;针对区域共同面临的洪涝灾害、水污染、水上搜救、地震灾害、疫病疫情、森林火灾等公共安全风险,加强专业领域的跨区域应急管理合作;积极参与长江(安徽段)突发事件处置联动机制座谈会等活动,不断拓展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容。(市政府应急办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2)健全跨区域应急管理合作机制。加强应急处置联动,探索建立跨区域联合应急指挥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和应急联动机制,保障跨区域应急合作常态化开展;建立健全跨区域应急管理合作沟通机制,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应急办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六)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继续推进以“一案三制”为核心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有效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1.不断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1)加强重点领域预案编制工作,强化重要目标物、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保障等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制定区域性突发事件联合应急预案。(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2)制定应急预案编制方案,加强预案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提高应急预案编制规范化;“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全面完成一轮评估修订。(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3)积极推进应急预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应急预案电子化、流程化、手册化,增强预案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推进应急预案数字化应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4)鼓励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加强演练总结评估,强化应急预案演练成果运用;“十三五”期间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原则上至少开展1次以上应急演练。(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2.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1)完善应急管理体制。研究制定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标准;鼓励各县区创新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模式,强化综合协调职能;推进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落实应急管理责任,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2)规范现场应急处置指挥组织。制定出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组织指挥管理办法,推行现场应急指挥官制度,提高现场应急处置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3)加强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创新培训、交流、考察、锻炼等工作方式,加强与各级党校、高等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等优质培训资源合作,着重强化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应急管理能力培训;建立值守应急轮岗工作机制。(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3.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机制。

(1)信息报送机制。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立体式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网络,完善信息报告、收集、互通、共享、会商、引导等机制;探索建立社会公众报送信息平台,强化突发事件网络信息监测核报工作;丰富信息报送内容和手段,逐步增加图片、视频信息报送;加强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基层信息报送网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2)应急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强化监测预警、信息沟通、会商研判、资源共享、处置联动等应急协作;积极推进长江(安徽段)突发事件处置联动机制建设,实现区域优势互补、资源共用和协同处置。(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3)军地联动机制。推进军地信息共享和协同指挥,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实现国防动员机制与应急机制衔接,建立健全规划、预案、队伍、信息和物资装备等方面的共享机制。(池州军分区、市国动委牵头;市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4)社会动员机制。发挥社会公众在信息报告和协作救援等方面作用,不断提升公众应急管理的参与度;加大对社会公众应急知识和救援技能培训,积极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突发事件救援行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5)新闻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工作部门分工负责、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突发事件应急新闻工作机制。(市委宣传部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6)信息发布机制。强化突发事件网络信息监测系统建设,完善社会舆论、媒体报道以及微博微信等网络舆情的收集、监测、研判和应对工作,准确报道突发事件应对情况,回应社会关切;规范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管理,根据突发事件进展动态及时发布信息,强化信息发布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加强领导干部和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能力培训。(市委宣传部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7)应急评估机制。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应急管理、健全应急体系。(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8)恢复重建机制。统筹做好恢复重建需求和灾害损失评估,完善灾害评估标准和流程;完善灾后生活救助体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有效提升灾后恢复重建能力,规范开展重特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和资金管理工作。(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9)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多元化应急资金筹集渠道,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应急体系项目建设;研究建立应急资金保障制度,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实行快速拨款程序,提高应急保障效率;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社会应急资源的征用补偿机制,鼓励发展应急保理服务。(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4.推进应急管理法制建设。 

(1)推进依法应急深入开展。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促进应急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2)推进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积极研究探索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动应急管理标准实施应用,促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和应急技术装备标准化。(市工商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

四、重点建设项目

“十三五”期间,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大力整合现有应急资源,改造提升既有应急项目,提出若干个具有综合性、全局性,需要多个部门和地区统筹推进的重点建设项目,不断强化综合应急能力。

(一)市政府应急指挥(防灾减灾)平台建设项目。结合市人防基本指挥所建设,同步建设市政府应急指挥平台,该系统融合国土、气象、水务、环保、地震、公安、民政等部门指挥信息系统,实现平战结合、应急指挥的综合功能。该项目已列入池州市市政重点工程项目,2015年被省政府列入对池州市政府年度工作的考核项目。(市人防办牵头)

(二)市突发事件预警发布中心建设项目。依托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完善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配置视频调度指挥系统、服务器、存储等硬件设备,升级通信网络设施,实现部门间预警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快速发布,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与公共媒体的快速对接能力;落实市、县两级预警中心的人员编制及经费保障;加快县区、乡镇(街道)两级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强化基层预警信息采集、共享和发布管理能力,落实办公场所、人员及硬件设备;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扩建气象预警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用户及大喇叭预警终端等。到2020年,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公众在系统发出灾害预警信息后10分钟之内接收到预警信息。 (市气象局牵头)

(三)市智慧港航海事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池州市智慧港航海事信息化系统建设可行性设计方案》已通过审核,并列入“池州市2017年市本级政府直接投资项目计划”,项目建设分2017年、2018年两年实施,主要实施“软件系统平台开发”、“港口企业监控点建设”、“市县两级监控指挥中心建设”、“2017年港口企业监控点续建项目”、“运营商对渡口、航道监控点和AIS基站等建设”。将实现对全市港口生产、渡口客运、航道通航、货物运输、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信息化智能管理,有力地提升应急反应能力,促进水运行业健康持续发展,让水上交通与港口生产安全融入智慧城市建设中,更好地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市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局牵头)

(四)市防洪除涝体系及供水工程建设项目。推进长江崩岸治理,继续实施内河防洪治理工程,加快沿江沿河(湖)城镇和重要圩口除涝工程建设,重点推进黄湓河(升金湖)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秋浦河防洪治理工程、尧渡排涝站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到2020年,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排涝标准达到30年一遇。推进东至县城水源地工程、青阳县城应急水源及牛桥水库供水复线工程,石台县城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各县政府牵头)

(五)市森林火险预警体系建设项目。建立健全由市森林火险预警中心、森林火险监测站、森林火险因子采集站和手持火险监测仪构成的森林火险监测预警体系。规划改造升级县区及九华山风景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新建20个森林火险监测站、5个森林火险因子采集站、远程视频监测系统50套,配备手持火险监测仪30台、望远镜50个、摩托车50辆、GPS200部。(市林业局牵头)

(六)市地震烈度速报工程建设项目。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政府所在地各新建1个地震烈度速报基准站,贵池区新建1个一般站。实现3分钟内生成实测地震烈度速报信息。(市科技局(地震局)牵头)

(七)市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新建1个市级和1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提升各地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储运能力,并以签订协议的方式充分利用辖区内大型商场、超市代储应急救灾物资;加强对救灾物资的管理,合理确定各级储备库救灾物资储备的品种和数量,全面提升救灾物资保障能力。(市民政局牵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各级各单位要落实一把手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应急管理的领导,任务分工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参与单位积极配合,确保规划建设目标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按时完成。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建设项目牵头单位要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申报工作,建立完善应急体系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机制,完善队伍、基地、平台等建成后的日常运维机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完善政策支持。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建设和实际工作需要,在税收、投资、产业、金融、人才等领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配套政策,并加强政策间的统筹协调,整合优化资源,形成政策合力,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级政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对规划实施予以财力保障。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调动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完善多元化应急资金保障机制,提高应急资金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保障本规划中主要任务和重点建设工程得到有效落实。

(四)强化监督评估。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分阶段对规划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要组织开展本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对本地区实施规划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