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池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1-05 浏览量:11
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池州军分区。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