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档案方志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07-27 浏览量:12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省档案局、方志办的指导下,我市档案方志工作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目标,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创新发展,取得一系列成果。2006年启动档案管理模式改革,全市共整合档案资源80多万卷(件),其中专业档案60多万卷(件),馆藏档案结构、专业档案数量、档案信息化水平、档案保管利用条件和档案利用效益均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和提升,在全市范围内初步建立起了“归属明晰、运转协调、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管理科学、服务高效”的国家档案资源管理利用新模式。2009年底,市档案馆顺利晋升国家二级。创新档案业务指导思路和手段,新农村建设档案、社区档案、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档案、企业档案、民生档案以及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等都取得一定的成绩,全市共建立16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乡(镇)、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扎实推进。档案服务从国有企业扩展到民营企业。民生档案工作初显成效,启动市直31个责任单位的民生档案工作,共接收20多个单位3000多卷(件)档案实体22000多条目进馆。提前介入重大活动、重点工程、重要会议的建档指导,接收、征集各类载体档案3574卷/件。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有新成效,重点档案抢救工作扎实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泾县、绩溪县、宁国市档案新馆先后落成,旌德县档案新馆建设启动。档案方志信息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全市建立开通档案方志网站7家,新增档案条目数据260多万条,其中市档案馆档案目录数据库达40多万条.全市共认定档案目标管理省特级、省一级、省二级单位近30家,档案目标管理工作不断增强。积极为社会文化发展服务,开展了一系列档案方志文化服务工作,举办了宣城历史文化展,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开展地情资料的研究、开发与利用工作,编纂出版了《宣城梅氏》、《宣城概览》等一批地情研究书籍。扎实推进全市二轮修志工作,市本级和旌德县二轮志已出版发行,宁国、广德、泾县已召开二轮志稿评审会。完成省志办下达的8部10种旧志点校出版,旧志整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宣城年鉴从两年一鉴到一年一鉴,详细记载全市“十一五”期间各行业、各方面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实绩,郎溪县、广德县、宁国市、泾县、绩溪县、旌德县年鉴先后启动编纂。地方志工作连续多年在全省方志系统综合考评中获第一名,2010年被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评为“全国方志系统先进集体”。档案方志人才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十一五”期间共举办上岗证培训班、档案整理现场操作培训班等近20期,培训各类档案人员500多人次。档案方志信息宣传工作不断加强,档案方志事业的社会影响有了明显提高。“十一五”的良好势头为我市档案方志工作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存在一些影响发展的问题,如:依法治档、治志工作还缺乏力度,档案方志资源的结构性调整和整合尚未到位,开发利用力度还不够大,档案方志信息化建设还处在初始阶段,馆库和公共服务设施亟待改善,高素质、复合型的档案方志人才资源紧缺,全社会的档案方志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宣城全面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为积极适应我市大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全市各级档案方志部门要着重在档案方志资源建设上有普遍改进,进一步完善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方志资源体系;着重在档案方志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上有实质加强,进一步完善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方志利用体系;着重在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上有根本提高,进一步完善确保档案和方志资料安全保密的档案方志安全体系。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工作大局做好服务工作。以“三个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加强法制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档案馆、方志馆建设为基础,以加强档案方志信息化建设为新载体,以强化档案方志资源收集征集、保管保护和开发利用为手段,把档案(方志)馆建成公共型、服务型、开放型的信息公开场所,全面提高档案方志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档案方志事业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为服务“富民强市、跨越崛起”,建设文化宣城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1、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职能。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探索改革和完善档案方志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档案方志行政主体建设,进一步完善档案(方志)执法工作流程,加大档案方志行政监管力度,深入实施档案方志行政执法责任制。

2、进一步加强档案馆、方志馆软硬件建设。不断改善档案方志资料安全保管和开放利用条件。基本完成全市各级综合档案(方志)馆库新建、改建和扩建任务,切实改变无专用馆库、库房面积不足和危旧库房的现状。各级各类档案室、档案馆、方志专柜、方志馆按照档案方志资料安全保管、保护的要求,配备必要的装具和“八防”设施设备。依法加快开放步伐,丰富服务内容,不断改善和拓展档案(方志)馆的社会公共服务功能,努力实现“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档案利用中心、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文件中心”五位一体的功能要求。

3、进一步加强各级档案室的业务建设。有效管理各单位形成的档案,切实维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加强档案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做好档案室与档案馆业务工作衔接,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进一步完善企业、事业、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社区以及农村档案工作机制,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建设中的新行业、新领域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不断推进各类专业档案建设。

4、进一步加强资源体系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档案管理模式改革工作,加大档案方志资源体系建设力度,依法加强市和区县档案馆、方志馆的接收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征集与宣城历史发展密切相关的珍贵档案方志资料,积极拓展各类档案方志资料的征集范围,形成各具特色的馆藏档案方志资源结构。

5、进一步加强档案方志信息化建设。加快馆藏档案方志资料数字化进程,着力推进并逐步完善电子文件管理中心建设,以数字化方式收集保管档案方志资料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积极谋划数字档案馆建设,进一步拓展档案网上查阅利用服务功能。

6、进一步加强档案方志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各级档案方志部门围绕全市大局、各单位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加强档案方志信息编研和地情资料开发利用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二轮修志和地方综合年鉴编纂任务。寻找服务契机,搞好资政、资商、资业三项服务。全市各级档案(方志)馆要注重档案方志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功能的建设与拓展,积极创造条件举办各种档案方志资料展示和展览活动,充分运用档案方志资源向公众传播宣城历史文化知识,为文化宣城建设服务。

7、进一步加强档案方志宣传工作。结合普法宣传、档案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服务活动,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媒体等渠道,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档案方志宣传推介活动,广泛宣传档案方志工作,提升社会公众的档案方志意识及利用需求,拓展和深化档案方志工作的对外联系与交流。

三、市本级重点项目

1、档案(方志)馆新建项目    内容:新建市档案(方志)馆,建设一座符合规定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具有“五位一体”功能的信息化、数字化、现代化档案(方志)馆,搭好我市档案方志事业发展的主舞台。

2、电子文件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内容:建立市电子文件管理中心,统一接收市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形成的电子文件,基本实现在线接收、检测、鉴定、保管、利用电子文件,确保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使之成为市属单位电子文件的保管和利用基地。

3、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内容:继续抓紧做好馆藏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工作,对市档案馆利用率高的馆藏档案优先进行数字化,整合数据资源,全面提高档案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作用,为利用者提供高效便捷的档案利用服务。

4、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项目   内容:对列为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范围的重要珍贵档案进行抢救和保护。包括档案修裱、加固和字迹恢复;档案复制和数字化;档案装具更新、设备添置等。

5、志书编纂项目   内容: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完成二轮修志工作任务,2011年出版发行二轮《广德县志》、《宁国市志》、《泾县志》,召开二轮《郎溪县志》、《宣州市志》、《绩溪县志》志稿评议会,2012年出版发行。积极做好市直各单位部门志编修的业务指导工作。适时启动《宣城市志》编纂工作。

6、年鉴编纂出版项目  内容:实现年鉴编纂工作常态化,确保完成一年编纂出版一部年鉴的目标,进一步树立精品意识,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不断提高《宣城年鉴》的质量,增强年鉴的服务功能,以更加翔实的资料和准确数据记载四个文明建设成就,努力将《宣城年鉴》打造成了解宣城的窗口及对外交往、招商引资的名片。

7、地情资料编研开发项目  内容:本着“突出特色、形成系列,注重完整、彰显价值”的原则,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围绕文化宣城建设主题,加大地情资料整理和开发利用力度,建立地情资料编研开发项目库,编纂出版一批从不同侧面反映宣城自然、历史、社会、经济、人文、宗教习俗等方面的地情书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和人文支撑。

8、档案方志法制建设项目   内容: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宣传档案方志 “一法三条例”,切实提高各单位尤其是各级领导档案方志法规意识,全面提高社会公众档案方志法规意识。建立配套的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执法检查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行政行为进一步公开、透明、规范,依法治档、依法治志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实现档案方志工作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到主要依靠法制手段的转变。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领导体制,将档案方志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市各级档案方志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主动向党委、政府请示和汇报,加强与组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争取将档案(方志)馆库改扩建、信息化建设等项目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落实“一纳入、五到位”的新途径、新方法,切实解决好档案方志事业发展经费等瓶颈问题,为档案方志“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2、认真贯彻“一法三条例”。要牢固树立依法治档、依法修志观念,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履行“一法三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全方位地开展档案方志工作。要进一步明确档案方志执法主体,理顺档案方志管理体制,严格档案方志行政执法,落实档案方志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档案方志执法监督。要加大对档案方志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增强档案方志工作的刚性。 要坚持抓好普法工作,强化社会各界档案方志法治意识,增强档案方志法制观念。

 3、强化管理和服务职能。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档案方志业务发展的新模式。拓宽档案方志服务领域,坚持服务先行,坚持民生优先,突出帮助新工作领域、新经济组织建立档案工作。规范主动服务的措施,加大对重要档案的监管力度,指导和促进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发展,积极帮助并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门志、专业志和部门年鉴、专业年鉴编纂工作的规范开展。积极引导和加快档案方志服务中心的有序发展,为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提供有效的档案方志服务。

4、加强队伍建设。档案方志事业发展的关键在于人。全市各级档案方志部门要加强档案方志队伍建设特别是人才管理工作,不断培养、引进我市档案方志事业发展急需的各类紧缺人才,抓好档案方志骨干队伍建设,引导和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档案方志业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档案方志队伍综合素质,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爱岗敬业的档案方志工作队伍。要坚持以人为本,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的待遇留人,调动档案方志工作者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档案方志人的聪明才智,齐心协力推动档案方志事业不断发展。












  主题词:计划  规划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政府办,省档案局

宣城市档案局(方志办)办公室   2011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