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规划

来源:阜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10-24 浏览量:25

为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新机制,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编制阜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主要成绩及基本经验

(一)主要成绩

1、就业工作成效明显。五年来,我市始终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全面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逐步优化,基本形成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新机制。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5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5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60多万人,劳务输出总量从2005年的190万人上升到目前的25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以内。一是大力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在把认真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作为我市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同时,针对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日益增多的情况,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自2008年以来,连续三年春节期间成功组织开展洽谈会、座谈会、表彰会及各种特色的培训和招商活动,为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搭建平台。其中,在2010年春节期间举办的市大型招聘会成效最为显著,参加用工企业267家,提供就业岗位4万多个,达成意向性用工协议2.2万人次。积极实施“创业扶持工程,加快农民工创业园建设步伐,全市批准建设农民工创业园24个,目前已建成17个,在建7个,吸纳企业43家,带动就业3600多人。由于措施得力,全市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已累计达2万多人,创办各类经济实体的1万个,吸纳就业20多万人。二是积极帮助企业减轻负担稳定就业。为有效应对“金融危机”,我市从2009年起对困难企业实施 “五缓四降三补贴”政策,帮助企业减负稳岗,两年来,全市累计缓缴五项社会保险费2.9亿元,四项社会保险降低费率累计减收0.8亿元,发放岗位补贴0.5亿元,培训补贴0.02亿元,社保补贴0.1亿元。稳定了企业生产经营,帮助企业稳定了现有就业岗位。三是特殊群体就业工作扎实有效。高度重视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通过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知名企业校园行、就业服务进高校等系列活动,统筹推进“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深入开展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实行“一家一策、一人一策”,保证在一定时间内提供三次岗位推荐、一次职业指导和一次技能培训,切实做到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四是着力抓好职业培训促就业工作。技工院校改革调整步伐加快,经过几年努力,阜阳技师学院即将开工建设.民办培训机构发展迅速,现有民办培训机构132家,2010年年检诚信合格单位达80家。面向各类就业群体开展了各类培训,再就业培训4.2万人,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经过培训,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观念明显增强,就业能力明显提高。组织创业培训8700人次,合格率达98%,这些人开办了自己的创业实体,也为社会创造了就业岗位、实现了就业新增效应。培训农民工25万人次,提高了农民素质,对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缓解企业用工矛盾起到了重要作用。五是积极开展就业服务工作。市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等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面向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农村转移劳动力开展各类招聘活动,发布各类用工信息,实行免费职介、免费职业指导、免费培训“一条龙”服务,为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搭建了平台。其中,市人才市场对高校毕业生实行网络招聘、在线人才库已成为阜阳人才招聘工作的新亮点。市人力资源市场累计为1530家用工单位办理招工招聘登记,为36300多人办理了求职登记,推荐上岗10300多人,为6763人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举办大型招聘会30场,达成意向性协议60000多人。六是夯实公共就业基层平台。在不断做实街道、社区基础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在各乡镇全面建立了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在行政村广泛聘用信息员,以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龙头,以乡镇(办事处)基层平台为依托,以社区(行政村)为支撑的四级服务平台已初具雏形。目前,全市已建立乡镇(办事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144个,专兼职工作人员435人;社区就业和保障工作站149个,聘用专管员374人;行政村聘用信息员1600多人。

2、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五年来,我市以完善政策制度,扩大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为抓手,初步建立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的基础上,2005年、2006年我市分别启动实施了工伤、生育保险,面向城镇职工的五大社会保险全部开展。2007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顺利实施。2007年,全市开展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2010年界首市作为全国首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市)进行试点,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完善。二是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我市以贯彻《劳动合同法》为抓手,以劳动监察执法为手段,以非公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为参保重点,着力抓好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逐年扩大,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目前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由2005年的20.5万人、24.14万人、22.5万人、4.05万人、增加到28.5万人、34万人、27.1万人、20.1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由2006年的4.5万人,增加到21.2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由2007年的55万人增加到74万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目前达到60288人,征缴基金2.5亿。界首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2.43万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由2005年585元增加到今年1142元;领取失业金的下岗失业人员月人均实际享受失业金水平由2006年的223元提高到377元。三是社会保险支撑能力增强。“五险合一、一票征收”正在逐步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稳步增长,同时加大基金监管力度,维护基金安全。全市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总额由2005年的5.4亿元增长到12.7亿元。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节余由2005年的5亿元增长到14.5亿元,有效保障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兑现。四是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提高。养老保险实现了市级统筹,2010年起实行省级统筹,工伤保险启动时一步到位实行市级统筹,失业保险正在做好市级统筹的准备工作。五是探索解决涉及社会保障的历史遗留问题。我市在2005年底出台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几年来有1万多人补办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此后又解决了临时工参保问题。探索解决了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从今年起逐步将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从2007年以来,对无缴费能力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基本生活费保障制度,达到了“应保尽保、一个不漏”的目标。

3、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五年来,我市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截至2009年底,我市人才总量进一步增加,各类人才总量已达120035人,其中党政机关党政人才17953人,国有、集体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97538人,国有、集体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4544人;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人才中研究生学历的有487人,本科学历的有19772人,具有大专学历的有58374人;人才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高级职务专业技术人才占专业技术人才总数的百分比达4.6%,中级职务专业技术人才占40.8%,初级职务专业技术人才占50.1%。一是着力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拟定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聘任工作,自2006年以来,近80人获得正高级职称,近2600人获得副高级职称,近22000人获得中级职称。全市推荐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60人,共有5人获得国务院津贴,2人获得省政府津贴。二是着力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出台了《阜阳市关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阜阳市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法》等政策,制定了《阜阳市中长期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健全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激励高技能人才的工作体系,五年来,全市培养高级技师4人、技师1433人、培养高级工1.26万人。三是着力深化引智工作。五年来,引智工作主动贴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不断加大引智项目执行力度,大力引进海外先进智力成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实用的智力支持。五年来,实施聘请外国专家20人次,解决技术难题30项,实施出国(境)培训项目5次,派出培训10人,实施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50人。

4、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公务员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认真实施公务员法,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实行逢进必考,5年来,全市招录公务员1516人。实施公务员能力提升计划,组织了公务员四类培训,做好公务员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二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全面启动。按照《阜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要求市直今年10月底前,县市区12月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目前,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工作已全部完成,92%的事业单位签订了全员聘用合同,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全面施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通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等方式五年来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300 名,全部签订了聘用合同。加快基层医药卫生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分别完成了基层卫生院的人员清退清理,岗位设置、竞聘对象确定,竞聘定岗,分流安置等工作。三是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工资制度改革,理顺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关系,初步建立了新的机关公务员职务级别和事业单位岗位、薪级、绩效工作制度。积极开展了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完成了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制度建设和实施工作。及时发布了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四是**安置工作顺利完成。五年来,共接收安置239名**干部和66名随调家属,224 名计划分配**干部分配到各级行政单位,15人分配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2名自主择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得到落实。进一步加大了企业**干部解困政策落实和思想政治工作力度,更加注重企业**干部生活个案的解决,2006年以来,全市2350名企业**干部无一人进京上访。

(五)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一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扩大。五年以来,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和受理投诉举报,共检查用人单位5200多户,涉及职工67.4万人,查处违法案件450件,责令补签劳动合同2.1万份,督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80户,追缴社会保险费1500多万元,取缔违法中介42户,补发农民工工资1700多元,涉及人数0.95万人。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五年来,开展了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清理整顿整理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劳动用工专项行动,成效明显。开展劳动保障诚信评价活动,审查用人单位4100多户,提高了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性。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全市累计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2150万元。二是劳动关系调整得到加强。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签订(续订)、解除和终止备案。目前我市各类企业户数2391户,签订劳动合同214362人,其中办理劳动用工登记1888户,登记人数133442人次。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五年来,不断加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力度,仅2010年,全市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73起,已结案173起,结案率100%,办理人事仲裁案件20余起,其中不予受理3起。

(二)基本经验

“十一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为“十二五”时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今后的工作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1、必须树立大局意识,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工作的主旋律,要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放在党和政府工作的全局中去思考,放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把握,从城乡统筹发展的整体上去部署,才能找准位置和工作的着力点,才能协调处理好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2、必须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促进和谐发展。科学发展观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始终坚持的指导方针,工作中只有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才能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准确分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把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内在的规律和发展方向。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因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只有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发展,才能准确掌握工作对象的多样性、复杂性,才能兼顾不同方面的利益要求,抓住核心,形成共识,才能妥善处理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理解和社会的支持。

3、必须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政务公开,着力形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规范化运作机制。通过不断梳理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初步形成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对外服务和对内管理的规范化,使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实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同时,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每一项法规的出台、每一项政策的制定、每一项工作的开展,都通过一定方式公之于众,都能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充分考虑劳动者的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因而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4、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一系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先后出台,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市各级人社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更加重视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规范和推进各项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力度不断加大,广大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基本保障。

5、必须加强基础建设,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功能不断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业务流程逐步规范,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初步建立,“金保工程”和人社系统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各项基础能力建设的加强,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十二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有利条件
  1、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实践,提高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社会政治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部门主导、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格局正在形成,为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政治保证。
  2、"十二五"期间,我市经济建设将进入快速发展期,GDP将大幅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呈加速增长趋势,全市的综合实力将明显增强。为我市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引进和培养人才、提高人才整体素质、改善人才工作环境、创造了有利的经济条件。
  3、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建设了一支精干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队伍,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经过几轮机构改革,建立了科学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体系,优化了队伍结构,造就了一支政治觉悟高、素质好、纪律严、作风硬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干部队伍。同时,经过多年的摸索、改革、创新,掌握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律,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险、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人才使用等方面总结出了许多成功经验,为"十二五"期间做好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困难与问题

1、就业再就业工作面临较大压力。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与结构性矛盾表现突出,城镇就业再就业压力与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加快同时出现,新成长劳动力与失业人员再就业相互交织,就业数量增加与就业质量矛盾进一步显现,今后3到5年,将出现3个明显特征:一是新生劳动力就业进入增长高峰期,一批未考取的应届毕业生、新毕业的大中专生和复员转业军人等新成长劳动力将集中就业;二是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面临攻坚期, 下岗失业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技能水平低的现状,安置难度较大。三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出现加速期,“十二五”期间,我市每年约有10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将给城镇就业造成长期压力。且劳动力充分就业的需求与素质不适应的矛盾表现突出,一方面造成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难度加大,另一方面出现许多就业岗位急需人员的短缺。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艰巨。社会保障面临城市化、就业形式多样化的压力。城市化的加快推进和就业形式的多样化,对社会保险发展提出了新的紧迫的要求。未来5年将是我市城镇化进程加速期,农民工、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将日益突出,民营、个体经济从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大量增加,如何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扩面征缴,把进城务工农民、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加快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整体保障水平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任务越来越重。随着企业改革深化,多种所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劳动关系双方利益越来越明晰化,现行的依靠行政手段来调整劳动关系的方式将逐步向法制化过渡,市场化劳动关系将更加占据主导地位,就业形式更趋多样化、复杂化。从目前我市收入分配、劳动纠纷、争议仲裁等方面情况看,劳动关系不协调、不完善的问题在一些方面仍表现突出,劳动合同管理基础薄弱,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状态,企业收入分配关系尚未理顺,特别是最低工资规定执行不到位,欠缴养老保险、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法律法规滞后,依法维权存在操作难点。而面对这些问题,劳动者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对公平公正的要求,维护个人权益的愿望更加强烈,要求越来越高,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

(四)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日益突出。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对高层次的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的需求将不断增加。但由于我经济总量小等原因,要快速培养人才、引进大批高层次的优秀人才工作将面临很大的困难。
   三、"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
总体规划要求,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以促进就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以继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增强能力建设为支撑,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主线,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1、就业工作目标。实现新增就业岗位25万个;转移农村劳动力5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5万人;培训下岗失业人员5万人次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70%以上,下岗失业人员职业介绍成功率7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2、社会保障工作目标。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城镇居民)、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36万人、120万人、30万人、32万人、28万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发放率达95 %以上。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保持在85%以上。
    3、工资分配工作目标。建立公务员工资水平动态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公务员工资水平。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分配自**,较大幅度地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工资收入水平。进一步明确企业自主分配主体地位,实行市场化、多种形式的企业分配机制,力争企业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0%左右。
    4、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劳动保障案件结案率达96%以上。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以上,全面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保持劳动关系的基本稳定与和谐发展。

5、人才队伍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市党政、管理、专业技术、技能、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66000人,平均每年增加9000人,初步实现人才发展与经济增长相协调。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重提高到71%,45岁以下的比重提升到60%,三次产业人才比重分别为25:30:45,人才结构、分布基本合理。党政人才总量达到25000人,大专以上学历的比重要占到90%以上,研究生学历的比例有显著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3500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0%,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达到6500人。管理人才总量达到5000人,大专以上学历人才比例占90%,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0000人,其中高技能人才4000人,85%以上的技术性和工艺性操作岗位劳动者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中专、中技学历以上比例达到40%,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28000万人,其中中专学历以上比例达到20%。

6、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目标。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以聘用制为主要内容的用人制度,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积极指导企业进行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用人新机制。

7、信息化建设目标。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网络覆盖率达90%以上。

 四、主要政策措施
  (一)采取有力措施,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
    1、 着力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一是尽快落实我市用工备案制度,全面掌握我市用工情况的变化,定期对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综合分析,为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二是强化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其主管的人力资源市场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快信息网络建设进程,使市、县、乡镇(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各级做到网络互联、信息共享,最大程度发挥信息导向功能,指导广大农民工有序外出,实现人力资源和就业岗位的合理匹配。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市县两级主要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三化”建设,乡镇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行政村聘用信息员,做到县有机构管,乡有专人抓,村有协理员,形成市、县、乡、村四级服务网络。四是将培训信息和培训成果纳入人力资源市场统计范围,加强对职介成功后的岗前培训和培训后的职介工作,更好地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

2、抓住机遇开发本地人力资源。随着我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启动和长三角经济区一体化的发展,我们将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皖发[2008]21号文件),抓住机遇,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市场软硬件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大力开发人力资源。一是增加投入,规范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进而推动全省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二是结合当前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制定优惠政策,留住人才为我市企事业单位服务;三是通过培训实用性人才,大力提高我市劳动力素质和技能水平,为承接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做好人才储备。四是创造条件吸引人才。全市每年外出务工人员达200多万,他们在外务工不但为家庭增加了收入,而且还学到了致富的技能,结识了成功企业人士,为我市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因此,要认真抓好这一机遇,引导他们回家乡投资兴业。

3、加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将组织社区就业的机构和职能向社区延伸和拓展,切实承担起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职责。将发展社区服务业作为再就业的主攻方向。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进程,以城市社区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产业化的发展方向,最大限度地开发就业岗位,帮助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在社区、街道当中大力宣传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热心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先进典型经验,营造再就业的良好氛围。
    4、全面完善和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进一步调整、完善、细化现有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职业介绍补贴、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再就业培训补贴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制定并实施保护性就业政策,落实在经济发展、市场建设、财政安排等各方面的扶持和优惠政策,扶持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支柱产业,大力发展信息服务、旅游等现代服务行业,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广开就业门路,拓宽就业渠道。
     5、发展全方位的职业培训。以推行职业培训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重点,逐步形成在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就业培训体系。坚持社会化和市场化的发展方向,积极开展"定单式"培训,通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的调度,安排好再就业培训资金,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加强就业、再就业的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加快形成劳动者接受职业培训、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凭资格证书就业上岗、确定工资待遇、执法监察监督的良性循环机制。促进职业教育培训事业的快速发展。"十二五"期间完成创办阜阳技师学院,加强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和考评工作,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技能比武和岗位练兵活动,拓展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7、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坚持实行城乡统筹,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输出转移"阳光工程",促进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开发就业,同时将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纳入有序化轨道。加快我市农业调整步伐,大力发展都市型农业,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加有市场潜力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生产,稳定农业就业人口。加快小城镇发展,加速城市化进程,通过户籍制度、乡镇企业产权制度和小城镇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增强小城镇就业空间和整体实力,促进乡镇企业发展,更多地吸纳劳动力;支持农民通过集体组织、合作经营、家庭生产、个体开发等多种形式,从事农业深度开发,扩大经营,实现就业;鼓励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引导更多劳动者从事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快小城镇建设,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小城镇转移。建立完善岗位培训、职业介绍、管理和维权"一条龙"服务,开辟劳务输出新领域,力争劳务输出有新的增长。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并积极扶持引导,扩大其就业吸纳容量。
  (二)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1、继续推行社会保险制度和相关配套政策。一是健全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水平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二是探索改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范个人账户管理,建立起比较规范和完善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实现个人帐户实帐运行。三是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缩短失业周期,缓冲失业压力,维护失业人员权益,推进失业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健全和发展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功能,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功能,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的使用效益。四是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率调整机制,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服务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支付办法和费用控制办法,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化服务和管理水平,发展社区医疗服务,探索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研究解决特殊人群医疗保险和困难企业参保问题,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救助制度。五是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和职业病康复相结合的机制,运用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措施,科学确定费率,完善奖惩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完善工伤认定程序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保持基金收支基本平衡,落实工伤保险待遇,积极开展工伤预防、补偿和职业康复,帮助伤残职工恢复劳动能力。六是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合理控制生育保障水平,规范生育保险项目给付条件和给付标准。逐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切实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待遇。继续推行农村社会保险制度。七是重点做好城乡结合部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制定符合农村特点的养老保险费收缴办法,规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和农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覆盖全市的农村合作医疗。
    2、落实统筹工作任务。按照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以及建立事业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的工作部署,在全面落实企业和个人责任的基础上,按统筹层次,明确并落实市级财政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平衡的兜底责任,在2015年以前,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将私营、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者全部纳入城镇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3、建立稳定的社会保险基金筹措机制。强化征缴,扩大覆盖面,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做好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费工作,对欠费大户实行动态跟踪,重点监控。规范和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增强社会保障基金的调剂功能。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使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15%以上。研究基金营运及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障资金等办法,积极开辟新的筹资渠道,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机制,扩大和稳定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来源。
    4、加强基金营运和保值增值的责任制。探索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可行方式,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在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机构统一的前提下,逐步构建由行政监督、内部审计和社会监督机构组成的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依法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基金征缴、支出、结余和管理运营的全程监督非现场监督、社会监督和管理机构的内部监控,提高社会保险事业的综合管理水平,防范、化解基金管理风险,保证基金的安全。严格控制并规范社会保险的支付对象和支付项目,努力保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支付水平。

(三)加强人事人才工作
   按照中央和省、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快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形成符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
    1、继续推进公务员制度改革。全面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制度的各单项配套法规。探索与实施公务员队伍分类管理办法和多种任用形式。对管理类公务员推行常任制和任期制相结合,专业技术类实行聘任制,执法类实行执法资格与聘任制相结合的制度。强化公务员分类培训,鼓励公务员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习。坚持"凡进必考"。严把进口,认真实施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畅通公务员队伍出口。
    2、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适合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竞争激励、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探索推行企业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制度;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职业化,完善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实行派出制或选举制,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职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形成良好的人才成长机制;强化对企业经营决策管理者监督机制,逐步实行重大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制度。
    3、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过渡,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社会用人转变。推行执业资格制度,建立和实行职员制,积极探索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制度,建立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的职务聘任机制,实现职务聘任与岗位聘用的统一。逐步推行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用、政府宏观调控的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新的分配格局。
    4、强化人才培训工作。逐步推进在职培训与继续教育由学历教育向终身教育、知识教育向智能教育、素质教育向技能教育的转变。加快继续教育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办法。开展公务员培训,有计划地选送公务员到高校进修、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考察培训,指导和鼓励公务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和非学历教育。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培训,逐步形成职业经理人队伍。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技术技能培训和后续教育,提高科技素质和创新能力。加强对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培训开发,充实农村人才队伍,优化队伍结构。
   5、改革人才评价机制,推动人才评价工作社会化。改进评价手段,推行评价方式多元化。重点抓好公务员、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任期考核、业务技术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选拔机制。加强人才评价队伍自身建设,完善岗位设置,构建由政府、用人单位、社会中介机构组成的评价体系。推行执业资格制度,实行准入控制。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开展职业经理人的评价工作。扩大范围,完善方法,加大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的考核评聘工作力度。拓宽农村人才开发工作领域。通过培训、评审和细致的评后管理、服务工作,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乡土人才和农民技术队伍,使其在农村经济建设中充分发挥出示范、辐射和带头作用。完善人才政策体系,用活用好现有人才。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开发、培养急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每年选派若干名优秀中青年人才到国内外有关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学习研修;选派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及以上学位。着力抓好后备人才培养,选送后备人才进高校深造。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工商管理知识培训。抓紧制定全市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大力培养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后备人选。采取积极措施,盘活现有的人才资源存量,在高级人才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项目、资金落实等方面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做到以事业留人,以待遇留人,以感情留人。选拔优秀农校毕业生到家村挂职锻炼,从事农技推广指导工作。做好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优化毕业生资源配置,完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建立毕业生供求信息网络,引导转变就业观念,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就业。
   6、大力实施人才智力引进工程。进一步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进配套政策,创造吸引人才的良好环境,做好我市自然资源、人文环境、产业结构和发展前景、人才政策、人才服务等方面的推介工作,突出重点,做好我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引智工作,引进专、学者、学术技术带头人、工程技术专家、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大力引进规划、城建、园林、旅游、信息产业和海洋渔业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创业专项资金,提供更为良好的环境与服务。组织好我市企事业单位申报科技援助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对口援助;促进人才柔性流动。通过采取兼职、短期服务、承担委托项目、合作研究以及技术承包、技术入股、合作创办企业等多种方式引进智力,不求所有,但求所用。运用现代通信手段和网络技术开展远程服务,努力吸引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来我市办分所、产业化基地或研究与发展中心,实现人才、智力资源共享。
     7、加强人才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根据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运用人才预测、规划制定、政策引导、市场调节、定向培养、转岗培训等多种形式,积极推动人才资源重组,使人才产业分布、行业分布、专业分布趋于合理。一是针对教育、卫生人员比重过大,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员和经济管理类人员偏少的情况,有重点地调整人才结构,扩充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人才总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开展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人才开发的试点工作。二是大力培育农业、农村经济和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在第一产业,充实和稳定人才队伍的基础上,加大农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在第二产业,通过定向培养、调整重组、竞争择优等方式,改善优化产业内部人才构成;通过政策扶持、转岗培训、开辟就业渠道、创办领办新的企业实体等方式,调整、引导富余人才进入第三产业。三是培养、引进电子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和高效节能技术、环境保护和环境生态技术等领域或专业的人才。四是围绕我市加快发展的战略目标,在第三产业,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环保、城管、服务等领域重点提高专业人才对高科技和新技术的掌握和运用,实现我市人才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建立健全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机制
    1、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配合省厅,做好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向县乡党政领导干部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信访和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的实施工作。总结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做好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强化对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落实情况的监督,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加强对工资支付总体情况的动态监控和欠薪事件的应急处置。
    2、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分类、搞活的原则,进一步转换工资分配机制,加强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鼓励事业单位通过多种形式搞活内部分配,积极探索和推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建立规范的、体现行业特点的岗位工资制度,研究制定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和形式,加快建立重实绩、重贡献、以业绩为取向的有利于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收入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增强事业单位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3、充实完善企业工资分配调控体系。加强对企业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完善人工成本预警预测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建立健全全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抽样调查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形成比较完整的包括本市国民经济重点行业的指导线体系,充分发挥其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作用。建立预防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规范企业支付行为,建立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监测和信息反馈制度,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继续探索企业领导者年薪制,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收入与工作业绩和创造效益挂钩的办法。
  (五)加强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1、建立和完善新型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全面实行并巩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逐步建立集体协商制度,逐步加大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作力度。建立起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商、政府依法调整和监察的劳动关系调整新机制。完善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劳动关系政策,严格国有企业安置方案审查工作制度,指导企业制定切合实际的措施,分类理顺劳动关系。
   2、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继续建立与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监察执法制度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形成文书规范统一、证件统一管理、监督保障有力的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察体系。严格工时、休息休假等劳动标准,坚持以劳动合同签订、禁止使用童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劳动条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为重点,采取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群众举报监察、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检查以及年度检查等多种工作方式,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依法处理各种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逐步形成以监察机构执法为主,公安、工商、建设、法院等部门和社会组织配合协调的监察执法机制。加强劳动保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形成强有力的组织网络,继续实行聘请劳动保障法律监察员、协管员制度,提高维权的广度和深度。
   3、积极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体制改革。抓紧完成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的整合,成立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加快推进仲裁办案机构实体化建设。按照"重在源头预防、重在基层调解"的方针,逐步建立起企业调解、行政调解等多种类型的调解制度,充分发挥三方办案机制的作用,规范兼职仲裁员参与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的办法。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和预防制度,建立社区劳动人事争议行政调解机制,形成多层次的处理和预防网络,改进办案方式,研究和探索办理案件的多种有效形式,提高办案质量和结案率,积极预防、及时处理因争议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1、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法治化进程。建立完善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提高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宣传教育,提高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法律意识。通过政策法规的指导和引导,将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综合管理逐步纳入法制轨道。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违法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全面实施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法律审核、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执法案件评查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试行对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的社会评议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
    2、加快信息化建设。坚持标准统一的原则,抓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化装备水平和系统集成能力。建立和完善网络、业务软件、信息资源、信息安全等相关制度,推进"金保工程"建设速度,建立全市体系完整、功能齐全、覆盖广泛、规范透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资源数据库。
  3、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队伍能力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业务、技能、任职培训和继续教育,改善优化知识专业结构,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执政能力,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和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积极进取、勤政廉政的高素质、专业化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队伍,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办事效率,依法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