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十二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2011—2015)

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12-11 浏览量:19

为加快体育事业发展,推动体育强市建设,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中共蚌埠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 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我市体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群众体育扩大覆盖面,竞技体育提升竞争力,体育产业谋求新发展”思路,积极工作、狠抓落实,群众体育得到蓬勃发展,竞技体育实力增强,体育产业开始起步,体育彩票再上新台阶,取得了历史上最好成绩。共创建国家级社区体育俱乐部1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个,省辖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1个、省级社区体育俱乐部2个,县区全民健身广场3个、乡镇全民健身广场12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64个,农民“三人制”篮球赛被确定为省全民健身十大品牌之一,建成全民健身路径210条,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262名。创建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1个、体育传统学校1所、青少年体育俱乐部7所,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单项基地2个、体育专项特色学校3所、体育传统学校7所、青少年体育俱乐部4所。“十一五”期间,新建各类体育社团18个,县区普遍建有体育总会。五河县出色承办了安徽省第六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我市作为东道主参赛共获7个一等奖、12个二等奖、7个三等奖,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十一五”期间,我市运动员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中共获得奖牌47枚,其中金牌26枚、银牌12枚、铜牌19枚,相比“十五”期间奖牌数和金牌数分别增长9%和5%。李娅取得世界体操锦标赛女子体操团体冠军和体操世界杯总决赛女子个人平衡木冠军、女子个人高低杠亚军,新动作“李娅空翻”被国际体联正式命名,率先改写了安徽体操选手世界大赛金牌为零和没有一个以运动员命名动作的历史。张亮亮取得世界击剑锦标赛男子花剑团体冠军、亚运会男子花剑冠军和世界击剑锦标赛男子花剑个人亚军,创造了我国男子花剑在世界锦标赛上的个人最好成绩。吴子健取得亚洲摔跤锦标赛男子81KG级个人冠军。马三益在北京奥运会取得古典跤84KG级第五名。第十一届全运会上我市运动员共夺得2枚金牌、2枚银牌、1枚铜牌,奖牌贡献率居全省第一,金牌贡献率居全省第二,为安徽省圆满完成了竞技体育“奥运夺金,全运突破”的目标任务做出了突出贡献。参加全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取得116.5枚金牌,34.5枚银牌,43.5枚铜牌,3350分的优异成绩,金牌位居全省第二,奖牌总数和总分分别位居全省第三、第四位,出色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给的“金牌保二”任务,延续了蚌埠体育的辉煌。“十一五”期间,我市体育设施明显改善,争取和筹集资金1536.92万元,先后完成了体育馆、游泳馆、塑胶田径场、手球场、体育场看台一期、体育场供排水系统、供电线路、场地硬化、亮化、绿化等维修改造任务,体育场的环境有了明显的好转。市政府与蚌埠医学院联合投资新建的5000座席的蚌埠龙湖体育馆投入使用。五河县建成以2400坐席体育馆为主体的文体中心。体育彩票发行已步入健康发展的快车道,五年间发行总额达到2.6亿多元,提留体彩公益金近2000万元。

(二)我市作为安徽体育大市之一,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虽然一直位居前列,但就公共体育设施等综合指标而言,距离建成体育强市的目标还有很大距离。体育工作在地区间、城乡间差距仍然很大,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群众体育方面,政府提供的体育公共服务与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经常参加体育健身人数比例增长缓慢,人均体育设施数量、面积和质量、体育健身消费、体育指导服务仍处于较低水平;竞技体育方面,强项不强,弱项仍弱,尖子不多,后备人才缺乏的现状依然存在;体育产业发展刚刚起步,规模不大,政策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发展的体制机制尚未理顺;体育体制改革有待深化,体育管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十二五”期间是体育事业大有可为的黄金发展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不断发展,城市三年大建设序幕的拉开和升级提速促崛起战略的实施,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了快车道,为体育事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随着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不断增强,社会对体育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市委、市政府对建设体育强市的高度重视,更加有力支持体育事业快速发展。我们必须增强机遇意识,科学把握发展规律,主动适应环境变化,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着力解决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努力实现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工作思路、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四)“十二五”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的总体要求,群众体育力求更广覆盖,竞技体育追求更高目标,体育产业谋求更大发展,为蚌埠升级提速、奋力崛起,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五)“十二五”体育事业发展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体育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健身意识;完善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促进健身与生活的融合;发展农村体育事业,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深化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体育场馆和基层体育设施建设,建成蚌埠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积极拓展体育产业发展思路,推进体育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六)“十二五”体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根据省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总体部署和建设体育强市的要求,加快发展,改革创新,提升发展的水平和效益,改善发展的结构和质量,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提高,全民健身体系更加完善,竞技体育总体实力得到提升,后备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初步建成与蚌埠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体育产业体系,逐步形成群众体育普及、竞技体育领先、体育产业繁荣、体育设施先进、管理体制科学的体育事业发展新格局,为建设体育强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十二五”体育事业发展的工作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建立适应新形势的体育发展体制,拓宽体育发展渠道,增强体育发展活力,夯实体育的发展基础。

——坚持人为本,服务民生,把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相互促进;

——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重在基层,推进城乡、地区间体育均衡发展,努力提高体育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科教兴体、人才强体,依靠体育科技进步,依靠体育教育发展,营造崇尚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壮大和发展体育事业。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体,把体育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努力构建政通人和的体育法治环境。

三、提高群众体育发展水平,发挥体育在改善民生和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幸福指数中的重要作用

(八)群众体育发展目标: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蚌埠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为主线,强化体育公共服务职能,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明显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城乡基层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健身组织、健身指导员队伍明显提升,新建体育社团40个,体育各类组织向乡镇、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延伸,初步形成覆盖城乡、具有蚌埠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九)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对全民健身事业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各级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作用,落实《蚌埠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强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意识,将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将全民健身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在资金、场地等方面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保障。各级政府要为公众参加体育活动创造必要条件,采取直接提供、委托提供或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向公众提供体育公共服务,重点扶持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发展全民健身事业。

(十)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有较大发展。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网络。全市各类体育场地总面积达到540万平方米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城市的县(区)级普遍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50%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普遍建有全民健身设施。学校按配建标准建有完备的体育设施。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开放率有较大提高。

(十一)加强城乡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加强城乡基层体育,尤其是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城市社区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各级政府应将发展基层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当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协调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统筹城乡公共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的均衡配置,逐步建成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

实施《安徽省万千百农村体育行动计划》。到2015年,在全市范围内建成300个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30个乡镇级全民健身广场,7个县级全民健身广场,促进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作用,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农民体育活动,开展“体育下乡活动”,定期举办农民运动会。

实施《安徽省511城市体育行动计划》。以街道和居住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社区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体育健身公共服务。到2015年,在全市范围内建成300条全民健身路径、25个城市社区体育俱乐部、命名200个晨晚练点,逐步完善城市社区体育服务体系。

(十二)积极探索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积极在全市(含三县)范围内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试点工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社会开放。同时,建立场馆开放长效机制,规范场馆开放过程中的经费补贴、合理收费、安全管理、责任追究等机制和制度,努力使学校体育场馆发挥多元功能和最大效益。争取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率达到50%以上。

(十三)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强行业体育协会、单项运动协会人群体育协会等体育协会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城市80%的街道和农村60%的乡镇要建设体育组织和体育健身站点,50%的农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

(十四)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进一步发展。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全市总人口万分之十,获得体育行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达到50人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素质和技能有较大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普遍开展,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十五)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定期举办群众体育竞赛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交流,形成一批地方特色的体育项目和基层体育健身团队并形成传统。积极挖掘、不断推出优秀的民间传统体育项目,进一步推动我市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普及与提高,激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热情。

(十六)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推进计划”,初步形成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以学校为阵地,开展“五三三青少年体育行动计划”,配合教育部门实施“全国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组织好全市青少年体育竞赛、传统项目学校单项竞赛、“校园足球”活动、提高青少年的参与率。建设青少年体育活动场地,建立青少年体育活动组织。初步形成以各级各类学校为主体,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专项特色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重点,以学校体育场馆、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为载体,以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平台、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为手段的青少年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建成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5所、体育专项特色学校2所、青少年体育俱乐部9所以上。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力争创建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所以上、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6所,鼓励创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

(十七)加强各类人群运动会或展示大会的组织协调。继续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推动全社会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注重发挥各类人群体育协会的作用,引导开展适应人群特点的体育活动。关注下岗失业人群、城镇贫困人口和城市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健身需求,积极开展健身活动,丰富其体育文化生活。

(十八)完善全民健身的科学标准和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市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平台建设,积极建设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积极开展国民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定期公布城乡居民体质监测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增强全民健身的吸引力。全市经常参加体育活动人数比例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在校学生每天至少参加一小时体育健身活动,提高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到2015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监测标准》合格级以上人数(除在校学生)比例达到90%,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20%。

四、增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发挥体育在振奋群众精神和凝聚人心方面的社会功能

(十九)竞技体育发展的目标是:以建设体育强市为奋斗目标,实施“奥运会有牌,全运会(亚运会)夺金,省运会保二”新三步走发展战略,全面提升我市竞技体育整体实力。争取2012年伦敦奥运会有1—2名蚌埠籍运动员参赛并取得奖牌,2013年第十二届全运会上有6名以上运动员参赛并取得1—2枚金牌,贡献率在全省靠前。2014年第十七届亚运会获得1枚以上金牌,2014年全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金牌榜位居前三行列,延续蚌埠竞技体育的辉煌。

(二十)充分发挥“举市体制”的优势,保持竞技体育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运动项目结构,实行分类管理,创新运动队的建设和发展模式,推进“科教训”一体化进程,推进运动项目社会化的改革试点工作,增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二十一)突出蚌埠特色,优化项目结构调整。以“优化结构,适度发展,突出重点,提高效益”的目标,集中力量把现有的奥运优势项目和潜优势项目做强,形成一批具有明显优势的项目群。加快促进我市游泳、田径等基础大项的发展。增设女子7人制橄榄球、女子拳击、花剑等项目。加快足球、篮球、手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项目的社会化步伐。

(二十二)加强运动队伍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完善运动员的选拔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教练员选拔办法和标准。争取常年在训运动员队伍达到600—800人,扩大运动队伍规模;强化训练单位目标责任制,探索并建立重竞技、武拳、球类管理中心,完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训练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二十三)深化对竞技体育规律的认识,加大体育科技工作力度。坚持“三从一大”科学训练原则和“两严”方针,深入研究探讨运动项目制胜规律,丰富和改进训练理论和方法手段,实现运动员体能、技战术和心理意志品质的新突破。

(二十四)改革和完善竞赛制度。充分发挥竞赛的“杠杆”作用,加大市运会的改革力度,调整完善市运会竞赛规程总则,增设比赛项目、组别,广泛吸纳高校及社会行业的参赛,扩大规模和影响,引导基层体育训练向提高身体素质、全面打好基础的方向发展。加强裁判员队伍建设,完善裁判员注册管理、培训、考核、选派等制度,提高裁判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倡导体育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十五)加强竞技体育队伍人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和“人才强体”的方针,建立以运动成绩为核心的竞技体育人才评价体系和选人用人机制,全面提高竞技体育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强竞技体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教育,提高对竞技体育规律的认识水平和把握能力。实施“金牌教练员”工程,提高教练员科学训练的能力和水平。加大高水平教练员选聘和岗位培训力度。

(二十六)实施“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金字塔工程”,构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0]23号文件为契机,以体校为主阵地,不断改善体校办学条件,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输送效益,形成良好的梯队建设,拓展向上、向外输送渠道,不断给省优秀运动队和体育院校输送新鲜血液。构建和完善以市体育运动学校和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为骨干,以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和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为重点,以县办体校、体育专项特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为基础,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社会力量兴办的后备人才培养机构为补充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争创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1个、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个。强力推进“奥星工程”,培养10-15名优秀后备人才。

(二十七)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在训运动员的文化课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为运动员升学和全面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在有条件的县(区)创建少年儿童体校。

(二十八)加强运动队思想作风建设。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切实加强运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运动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运动员无私奉献的精神、坚韧不拔的意志和顽强拼搏的作风,使优秀运动队成为政治合格、作风顽强、技术过硬的优秀群体。

(二十九)狠抓赛风赛纪工作,加强竞技体育行风建设。完善运动员注册管理制度和交流政策,加大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力度;建立健全竞赛仲裁制度和赛风赛纪的监督、检查和处置机制;加强对裁判员的培训和管理,努力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公正。

(三十)坚决贯彻落实《反兴奋剂条例》,坚持“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三严”方针,抓好“教育、自律、制度、监督、惩处”五个环节工作,建立层层负责的有效责任约束体系,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加大对使用违禁药物的处罚力度。

(三十一)办好蚌埠市第十三届运动会、第十四届运动会。

五、加快体育产业的发展,不断彰显体育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三十二)体育产业发展目标:初步建成与蚌埠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具有蚌埠特色的体育产业体系,初步形成规范有序、繁荣发展的体育市场。以体育社会化、产业化、市场化为方向,以发展体育主体产业为基础,调整产业结构,多业并举。重点发展体育健身娱乐、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彩票销售、体育技术培训与咨询。积极开发体育无形资产、发展体育旅游、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初步形成以消费带投资、以投资壮产业、以产业兴市场、以市场促消费的良性循环局面,力争我市体育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数比例明显提高,居民人均体育消费水平明显提高,体育及其相关产业的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明显提高。

(三十三)充分发挥政府在培育、扶持体育产业发展上的主导作用。通过政府推动、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法制保障、市场导向,不断扩大体育产业总量,优化体育产业结构,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实现我市体育产业的快速发展。

(三十四)引导体育健身娱乐。不断拓展全民体育健身的参与面和活动内容,扩大体育消费需求。“十二五”期间,全市1476个体育场地设施,包括学校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逐步实现向公众开放。积极推进体育健身活动由城市向社区、由县城向乡镇辐射,组织开展区内、区际、乡镇各种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比赛,实现以体育健身活动促进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以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群众体育需求。

(三十五)开发体育竞赛表演。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体育市场开发、投资、承办国内外高水平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使体育竞赛向表演产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市级体育经营单位、体育场馆要每月有活动,每季度有比赛,每年组织不少于举办2-3次大型体育竞赛表演或商业赛事。同时,依托省体育产业集团,吸取和借鉴发达地区举办商业赛事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水平的运动项目和趣味性强的表演项目,活跃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以满足消费者对体育不同层次的需求。

(三十六)深入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进一步改革完善体育彩票销售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和运营模式,健全全市体育彩票销售网络。加强体育彩票销售和管理工作,创新营销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扩大销售规模,实现稳步增长。完善各项配套销售政策,加强体育彩票专管员队伍和销售网点建设。利用传统节日活动,抓好即开型体育彩票销售。争取电脑体育彩票和即开型体育彩票年增长率不低于20%。2015年,体育彩票销售量力争突破1.5亿元大关。

(三十七)继续推进场馆设施建设。 “十二五”期间,根据《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市辖四区三县逐步规划建设一批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市本级继续推进老体育场馆改造,建成“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筹化并启动蚌埠市奥林匹克中心建设工程。怀远县规划新建综合体育馆一座、室外标准游泳池一个;固镇县规划建设综合体育馆一座,改建体育场和室外游泳池;五河县规划新建室外标准游泳池一个,建成可容纳6000-8000人的体育场看台。龙子湖区规划建设8×400m塑胶田径场一个、50×25m室外游泳池一个;蚌山区规划建设可容纳1000名观众50×25m游泳馆一座;禹会区规划择地重建可容纳5000名观众的体育场一座(包括8×400m塑胶田径场,中心含草坪足球场);淮上区规划建设可容纳3000-4000名观众的中型体育馆一座,可容纳5000名观众的体育场一座。“十二五”期间,市辖三县均应规划建设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全民健身广场一个。新建生活小区应按比例规划建设健身路径和体育活动场地,以满足群众体育锻炼和休闲娱乐的需求。

(三十八)加强体育市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明确监督主体及管理职能,明确各类体育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督,加快体育经营场所名录库的建设与完善工作。对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活动,依法确定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准入和开放条件、技术要求和服务规程,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确保设施设备和管理服务符合要求,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推行体育行业特有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提高体育产业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三十九)做好体育统计和体育标准化工作。进一步组织和完善体育事业统计工作,推进体育事业统计信息化建设。加强体育产业统计工作,初步建立体育产业统计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体育有关标准认证和培训制度建设,推进体育标准化工作。

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体,加快体育管理职能转变

(四十)加强体育法治建设。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体育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体育主管部门职能转变,切实履行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基本职能,提高效能和服务水平,促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

(四十一)加强体育社团工作。进一步发挥各级体育总会的作用,完善市、县单项体育协会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健全体育社团法人治理机制,发挥行业管理职能。理顺体育行政部门与社团的关系,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体育协会承办国内、省内体育比赛和承担全省第五届体育大会比赛任务,推动运动项目社会化步伐。

(四十二)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体的意识和能力,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和必要的经济手段、行政手段解决体育实际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推进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调研和制定与现行体育法律法规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体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体育行政执法人员资质管理,强化依法履行体育行政职责的积极作用,加强体育法律服务和体育纠纷处理、权利救济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体育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县、区体育工作评估体系和完善考核、奖励办法。

七、加大科教兴体、人才强体的力度,不断完善政策措施

(四十三)加强市本级体育科研所建设,发挥体育科研在开展科学选材和训练研究工作中的作用。建设好市、县两级国民体质监测站和开展体质测试工作,加强科学健身知识的普及。

(四十四)巩固和提高体育基础教育,发展体育职业教育和民间教育,不断满足社会对各类体育人才的需求。坚持教学、科研、训练三结合方针,扶持体育传校、体育特校办运动项目队。加大对蚌埠市体育运动学校(蚌埠体育中学)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切实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

(四十五)深入实施“人才强体”战略,以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重点体育人才群体为对象,实施“领导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竞技体育领军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体育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计划”、“体育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体育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提高体育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数量。

(四十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和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完善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制度,加强干部培训工作,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科学化水平。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

九、 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四十七)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按照“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营造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领导体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思想解放,更新发展观念,提升发展眼界,创新发展思路,增强发展动力,切实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解放思想的落脚点。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大力弘扬沈浩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四十八)加强体育队伍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体育工作者敬业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奉献意识,提高业务水平,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行力强”的体育团队。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体育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监督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十九)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明党的纪律,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健全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纪律保障机制,确保政令畅通。

(五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做好规划分年度、分步骤、分层次实施的细化工作。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和沟通,做好各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对规划落实情况特别是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的落实情况,要建立督查和考评机制,保障我市“十二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