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抓机遇,升级提速,提升大文化,建设文化强市,推动我市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国家、省文化发展战略,结合实际,特提出我市“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思路。
一、“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文化建设,以建设文化强市为目标,提升大文化,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利和丰富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文化需求为根本出发点,把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来办,把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来抓,把文化环境作为投资环境的主要内容来建,积极推进文化创新,提升大文化,实现文化与政治、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2、奋斗目标
经过未来五年的大建设、大发展,到2015年,基本实现把我市建设成宜居宜游宜业的区域性文化中心城市的目标,使文化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努力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具体要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文化惠民能力明显提高。基本建成城乡均衡发展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城乡公共文化设施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社会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文化品牌效应明显提升。文艺精品不断涌现,淮河文化、双墩文化、大禹文化、楚汉文化、大明文化、节庆文化和花鼓灯、泗州戏、五河民歌等区域特色文化品牌进一步打响,品牌带动效应进一步显现,区域文化知名度、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文化产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创新体制机制,优先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着力培育新兴文化业态,大力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切实壮大文化产业发展实力,打造有实力和竞争力的国有文化产业主体,吸引和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使全市文化产业对社会经济的贡献力明显提高。
——文化人才支撑环境明显改善。文化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文化创作、创业的意识和热情进一步激发,文化专业人才、文化领军人才培育富有成效,形成有利于出人才、出精品、出效益的文化发展机制和环境。
——文化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切实增强文化创新意识,全面增强文化内容与形式、体制与机制、服务与管理、传播手段等方面的创新能力,激活全社会文化创新活力,使文化创新更加富有成效,敢于创业创新、善于创业创新的价值取向和宽容创业创新挫折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3、基本原则
——始终坚持正确方向。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坚持用先进文化占领思想文化阵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的思想观念和社会思潮,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凝智聚力,自觉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以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始终坚持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作为不断推动文化发展繁荣的动力源泉,革除束缚文化生产力的体制性障碍,增强文化自身的发展活力,积极创新文化观念、文化内容、文化形式、文化创作生产方式和文化产业投融资运行机制,培育新的文化业态,提高文化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始终坚持统筹协调。着眼于统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四位一体”建设,注重协调眼前与长远的关系,抓住重点,兼顾各方,整体推进。统筹城乡文化建设,统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统筹深化改革与发展稳定,统筹文化精品创作与群众文化繁荣。
二、“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按照党的十七大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抢抓机遇,升
级提速,全面落实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繁荣文化艺术创作、发展壮大文化产业、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保护文化遗产等文化建设的各项任务,全面提升我市文化的保障力、竞争力和影响力。
1、健全现代文化设施体系,提升文化基础设施的支撑
力
健全现代文化设施体系。坚持科学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集中力量改建和新建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重要文化设施,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需求的大型文化设施体系; 按照市有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大剧院,县区有图书馆、文化馆、大剧场,乡镇有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有农家书屋、文化大院的目标,构建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市级加快蚌埠市博物馆新馆、市艺术中心、双墩遗址公园等重点设施建设。经过五年大建设,到2015年基本形成各项功能完善的城市公共文化设施。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力争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市图书馆购书经费达100万元,藏书量达到 30万册;各县区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馆标准;乡镇完成集文化教育、文艺宣传、科普教育、影视观赏等为一体的综合文化站建设;行政村拥有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文化活动室或农家书屋;城镇社区室内文化活动场所面积要达到每万人500平方米以上。
充分发挥现有文化设施的作用。政府投资的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等文化设施,要坚持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不得企业化或变相企业化;文化馆发挥组织、培训、辅导等综合功能,辐射和带动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图书馆增加纸质图书和电子资源购入量,满足读者多方面、多层次需求;逐步实现公益性文化设施向全社会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尽可能做到免费或优惠向社会开放;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要充分发挥功能,为各类人群提供相应的公益性文化服务;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园、广场要为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无偿提供场地。
2、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文化保障力
实施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市图书馆为龙头、县、区图书馆联动,建设全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带动乡镇街道服务站点建设。到2013年建成并完善市本级和县区支中心,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覆盖全市大部分乡镇和社区;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从2010年开始,推广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服务,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免费电影;实施农家书屋建设工程。2015年基本覆盖每个行政村;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建成集图书阅读、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等于一体的建筑规模不小于300平方米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并坚持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认真履行社会服务、指导基层、协助管理农村(社区)文化市场的职能。到2015年实现镇镇(乡)有综合文化站,村村有文化活动室。
积极开展公益性社会文化活动。以广大群众为主体,丰富活跃社区、乡村、企业、校园、广场等文化活动;继续开展“三下乡”和“四进社区”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丰富职工文化生活;不断创新群众文化活动内容,依托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组织开展群众乐于参加、便于参与的各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科学宫广场、淮河文化广场、火车站广场、龙子湖桥头公园广场等功能,努力为市民提供更多的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活跃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营造欢乐祥和的气氛,提升城市文化形象;采取“农民看戏、政府买单”的办法,进一步丰富农村文化生活。
加快广播电视事业发展。遵循“政府领导、政策支持、精心组织、群众认可、市场运作、稳步推进”的原则,完成城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程。建设有线数字电视多媒体信息平台,开通高清电视节目,开展有线数据广播、有线视频点播、交互电视、专业收费电视、有线电视多媒体终端的应用、运营研究,拓展多项增值业务。建立和完善有线电视网络业务支撑系统和运营支撑系统,实现网内用户全程可控服务和管理。完成无线数字电视覆盖工程,无线发射10套以上涵盖中央、省、市三级电视的数字电视节目。完善移动多媒体电视广播体系,建设标准不低于双频网,提供15套以上电视节目及其增值业务。积极推进并完成“三网融合”。完成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任务,实现四套调频广播节目五套模拟电视节目、6套以上数字电视节目,10套以上移动电视节目以及微波传输链路等。
推行公共文化多元化服务。全市各级文化事业单位要发挥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骨干作用,提供适应人民群众需要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等方式,支持文化企事业单位生产优质公共文化产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征集优秀剧本,生产更多贴近时代的艺术产品;鼓励创办农民剧团,民间职业剧团,丰富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文化产品种类和数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开发农村出版物发行、电影放映、文艺表演等文化市场。
3、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全面提升文化竞争力
大力发展文化经济。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文化产业园区孵化战略,规划和启动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力争打造1至2个国家级、3至5个省级文化产业基地;实施文化大项目带动战略,注重引进和培育一批实力雄厚、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形成产业集聚和规模优势,培育3-5个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业、玉器古玩业、包装印刷业、演艺娱乐业等文化产业;大力扶持培育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到2015年,基本建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地域特色鲜明、主导产业优势明显的新型文化产业发展体系。
——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立足我市实际,注重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逐步完善政府投入为带动,社会投入为主体、内资与外资共享相结合、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非国有经济参与文化项目建设。未来5年,力争吸引民营资本50多亿元,重点建设大明文化产业园、花鼓灯嘉年华、湖上升明月、动漫产业园等大型文化产业园区。
——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围绕蚌埠七千年历史文化和现代人文资源,着力推出四大文化旅游品牌:以重点文物为依托,挖掘历史文化游。加强双墩遗址、双墩春秋1号墓、禹会村遗迹、垓下遗址、涂山禹王宫、怀远教会建筑旧址、汤和墓、栖岩寺、沫河口盐卡等重点文物单位的保护与利用,2015年建成涂山大禹文化风景区、禹墟博物馆、双墩遗址公园、双墩春秋1号墓博物馆;以花鼓灯为龙头,开发民俗文化游。建设好中国花鼓灯博物馆、中国花鼓灯第一村原生态保护区、怀远包集、常坟花鼓灯保护区、泗州戏大舞台、五河民歌赛歌台,打造一台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演艺产品;以创建“红色旅游路线”为目标,发展革命文化游。建设好渡江战役总前委孙家圩子旧址、革命烈士陵园、淮河铁桥烈士纪念碑、张汇韬纪念碑、怀远双烈祠、新四军淮上行署旧址、龙亢新四军淮上纪念馆、石梁河爆动旧址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名山名水开发建设为重点,发展休闲文化游。加快龙湖、沱湖、荆涂山等景区的升级建设。加快黑虎山、蚌埠闸、天河、大巩山、樵子涧等自然景区的开发。
——发展玉器古玩业。举办好一年一届的中国玉文化节暨安徽省玉器(奇石古玩盆景)博览会;进一步推进光彩玉器文化产业园、南山古玩文化产业园、淮上工艺美术文化产业园建设;继续推进光彩玉器文化产业园、正东玉器等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扶持设计大师、工艺大师、美术大师、名人名家等建立创作工作室;开展蚌埠市设计大师、工艺大师、美术大师、收藏大师评比活动,把蚌埠玉器古玩奇石业做大做强。
——发展壮大演艺娱乐业。重点扶持安徽省花鼓灯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泗州戏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建成安徽省一流的艺术院团;发展民营表演团体;鼓励演艺单位与企业集团多种形式联合,探索演艺市场经营新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节目创作、策划和举办演出活动;打造原创产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倡导高雅文艺演出;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向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发展壮大印刷业。印刷业是我市基础好、实力强的产业,在全省已具备相当规模,以蚌埠金黄山凹版印刷有限公司、海峰印刷有限公司、煤田光大彩印有限公司、蚌埠日报社印刷厂为依托,带动蚌埠印刷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大力培育文化市场体系。规范和放宽社会资本和外来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市场准入,完善管理办法,引导资金投向;建立健全文化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大力发展文化经纪、文化代理,强化行业自律,推动文化中介机构规范化发展;高标准规划建设文化产业园区、玉器古玩市场、图书批发市场;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的宏观管理和行业监管,建设一支廉洁、高效、执行力、战斗力强的文化执法队伍,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净化文化市场环境,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
4、突出文化品牌建设,扩大蚌埠文化影响力
打造特色品牌。围绕蚌埠七千年历史文化和现代人文资源,以“文化摇篮、帝王故里、歌舞之乡,山水园林城市”为主题,着力推出三大强势文化品牌:文化摇篮主打双墩文化牌,加强双墩文化研究,确立双墩刻划符号在中国文字起源中的地位;帝王故里主打大禹、楚汉、大明及钟离、汤和等品牌,继续做好禹墟、垓下的考古发掘工作;歌舞之乡主打花鼓灯、泗州戏、五河民歌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名牌,争取5年内将花鼓灯申报为联合国人类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
繁荣精品创作。精心实施“精品工程”,组织创作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具有淮河风格、中原气派、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以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为龙头,重点抓好歌曲、舞蹈、美术、书法等门类作品的创作生产;围绕有蚌埠特色的重大题材和代表性人物,特别是围绕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改善民生重大举措,创作一批展示时代风貌、反映蚌埠改革发展成就的文艺精品;重点打磨反映蚌埠7000多年历史的大型歌舞史诗《大河日出》;精心策划创作一台综艺歌舞节目、一台泗州戏节目;力争各文艺门类优秀作品在全省各类评奖中获奖。
办好节庆活动。充分利用民族传统节庆,充分发挥蚌埠地方民俗文化活动的作用,整合地方特色文化资源,精心举办辐射影响全国的中国花鼓灯歌舞节、全国琵琶大赛以及怀远的涂山庙会、五河民歌会等大型文化活动。
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精心组织好文化品牌系列对外宣传活动;发挥蚌埠文化对外交流的作用,在经贸往来、文化交流、体育竞技、友好交往、旅游推介等活动中,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宣传;依托中央、省级媒体,进一步拓展和巩固对外宣传窗口,拓展对外文化交流领域和渠道,大力宣传蚌埠品牌文化,让蚌埠花鼓灯、五河民歌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5、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彰显蚌埠文化魅力
做好文物保护工作。进一步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建立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机制;加大《文物保护法》宣传贯彻力度,认真组织开展“中国文化遗产日”和“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继续落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任务,建立并公布《蚌埠历史文化遗产名录》;加强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村、文物古迹、优秀历史建筑等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适时申报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做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争取多报多批;配合大型基本建设做好古遗址、古墓葬的抢救性挖掘和保护工作,特别要做好对过境京沪高速铁路沿线勘探、挖掘和抢救等工作,确保文物的安全。
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校园进课堂,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主动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觉性和自豪感;积极响应省委号召,力争以我市为中心建设高标准花鼓灯生态保护区;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体系及国家、省、市、县四级传承人机制;紧紧抓住传承人保护与培养的关键环节,加大对花鼓灯、泗州戏、五河民歌等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人保护、培养力度,继续实施 “三千双百”工程;出台相关政策,给予传承人经济上、精神上传承条件和环境的保障,对兴办民间花鼓灯、泗州戏班子和五河民歌传承团队的个人或单位予以扶持和补助,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支撑;出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图集;做好国家级、省级非遗名录申报工作。
三、“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提升大文化、建设文化强市、推动蚌埠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扶持、深化体制改革、集聚文化人才等多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1、加强和改善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为“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把积极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政治任务和重要举措,放在全局突出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地区发展水平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考评体系;要建立健全由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宣传思想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人民团体积极参与、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设立蚌埠市公共文化贡献奖,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对发展文化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成立蚌埠市建设文化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提升大文化、建设文化强市的总体目标,负责研究文化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发展规划,协调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工程,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与考核评价,负责指导全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各县区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切实提升大文化,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2、建立完备的文化政策体系,为“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已颁布的各项文化经济政策,由市政府出台促进建设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政策措施,出台《蚌埠
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政策意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机制,市、县(区)逐年增加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投入幅度与财政收入同比例增长;市、县(区)财政设立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文化事业和发展文化产业;引导、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发展文化产业,捐赠和赞助文化事业,逐步建立以国有资本为主导的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投资机制市场化、投资准入区别化的文化投融资体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把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市规划,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并由规划建设和宣传文化部门对其规划立项、竣工验收进行联合把关;对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各级政府应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按划拨方式供地,有关规费给予减免,并在选址、立项、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
3、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创新,为“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创新,引入竞争、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实行政企分开、企事分开、管办分离,强化行政主管部门宏观调控、政策引导、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分配和社会保障三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深化国有企事业文化单位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和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4、构建文化建设的人才高地,为“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按照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总体部署,把文化人才培养和引进作为全市人才建设的重点工作,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管理、使用机制;力争用3至5年时间,培养40名具有较大影响的文艺、新闻、出版和文化经营管理等“四个一批”复合型人才;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积极引进优秀文化人才到蚌埠建功立业,从激励机制、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给予积极扶持,形成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为提升大文化,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