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
徐州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
为切实履行政府防震减灾职能,更好地服务于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和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水平,根据《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江苏省“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和《徐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防震减灾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奔小康、建设新徐州”的总体目标,大力推进防震减灾事业科学发展,地震监测预报水平全面提升,地震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健全,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明显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整体水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一)组织领导体系基本确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基本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防震减灾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市政府每年召开防震减灾联席会议,统一领导和协调防震减灾工作。各县(市)区普遍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工作,解决问题。强化防震减灾目标责任管理,市与县(市)区政府每年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并抓好落实。市级财政累计投入防震减灾事业经费1310.5万元,县级财政投入防震减灾事业经费达350余万元,保障了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监测预报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市数字地震台网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填补了我市监测预报工作的一项空白。完成了沛县强震台、丰县强震台、邳州强震台、艾山测震台、贾汪测震台、睢宁测震台、铜山测震(宽带)台的建设任务和大黄山地震台、卧牛山地震台数字化改造工作,增强了我市地震监测能力。全市地震前兆台网观测系统项目顺利建成,前兆观测台网密度在全省领先,实现了5县(市)2区均有前兆、测震、强震、宏观观测和台网分中心的台网布局,全市地震监测测项(含徐州台、新沂台)达到57个,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三)震害防御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率先开展了城市活断层探测项目,为推动全省地级市活断层探测工作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得到省政府、省地震局和省内兄弟城市的充分肯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进一步加强,“十一五”期间共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70余项,工程抗震设防审查170余项。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13所,省级“地震安全社区”6个。全市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农村民居防震抗震能力明显增强。
(四)应急救援工作稳定推进。完成了市、县、镇、村四级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共收集各类地震应急预案3350件。地震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全市中小学普遍开展了地震应急演练,能源化工企业地震应急演练观摩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到城市建设规划当中,并逐步启动了国家标准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地震现场指挥部、地震现场工作队建设进一步完善,成立了市级地震专家咨询委员会。市、县均成立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得到落实。创造性地开展“防震减灾志愿者站”建设,全市志愿者队伍达到752人。
(五)科普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汶川地震发生后,适应社会需求,组织专家和科技人员分赴各部门单位举办地震科普知识讲座。每年5月份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强化月”活动,与有关部门和高等院校密切协作,利用重要纪念日走上街头广场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活动。扎实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六进”活动,首次举办了徐州市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电视大赛,编发《防震减灾知识手册》、《防震减灾简报》、《防震减灾工作信息》等宣传资料,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明显提高,应急避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十一五”时期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防震减灾基础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工作体制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临震预警系统、地震紧急自动处置技术系统尚未建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还不到位,农村民居抗震能力普遍薄弱,地震应急救援指挥体系还不够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需要进一步深入,公众防灾避险能力有待提高,部分辖区尚未建立防震减灾工作管理机构等。
二、“十二五”时期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一)震情形势。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全球地震活动进入到一个相对的活跃期,江苏境内在最近几年里先后发生了几次强有感地震,徐州邻近地区地震活动频发并对我市造成了较大的波及和影响。近几年来,国务院将苏鲁皖交界地区确定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我市作为该地区的特大型中心城市,地处华北断块与华南断块交接地带,地质构造和地貌条件复杂。郯庐断裂带纵贯我市东部地区,存在着发生中强地震的潜在威胁。全市所有行政区域均需进行抗震设防,其中新沂市、邳州市、睢宁县是我国东部21个省(市、区)抗震设防要求最高的地区,震情形势比较严峻。
(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两个率先”、建设美好徐州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和社会财富向城镇快速集中,国民经济的地震易损程度不断增加,建立惠及全民的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能。汶川地震发生以后,社会公众更加追求安全、健康和幸福的生活,更为关注地震的潜在危险,参与应急演练和志愿服务、组织民间救援团体等防震减灾活动的积极性也普遍提高。加快发展防震减灾事业,全面提升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减少地震灾害损失,是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防震减灾事业科学发展需求。“十一五”时期,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取得了较大的突破,但按照新形势下“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政府社会协同”的防震减灾工作总体要求,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水平,全面完成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是我市防震减灾事业科学发展的迫切需求。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与经济建设一起抓,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依靠科技、法制和全社会的力量,进一步完善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工作体系,不断夯实防震减灾工作基础,全面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有效减灾的原则。把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作为检验防震减灾工作事业发展的唯一标准,坚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推进防震减灾事业科学发展,实现防震减灾效益的最大化。
——服务大局的原则。不断提高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和水平,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有效服务,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提供安全保障。
——综合防御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专群结合,有效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防震减灾工作从局部重点防御向全面防御转变,形成共同抵御地震灾害的局面。
——统筹协调的原则。统筹防震减灾总体布局,优化资源配置,确保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工作体系相互促进、相互支持、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市防震减灾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市区具备综合抗御6.0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县级城市及中心城镇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0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农村地区综合抗御地震的能力明显提升。
1.地震监测预报能力指标。地震预测预报能力不断提升,力争作出有减灾实效的短期预测或临震预测;有感地震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1-2日内对后续地震实现早期判定。市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0级;地震震中定位误差小于5公里;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有感地震的速报时间小于3分钟;市行政区域内中强地震发生后20分钟内确定烈度速报结果。
2.城市、城镇地震安全保障能力指标。城市和城镇新建一般建设工程全部达到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并按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须做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项目,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要求进行抗震设防;遭遇6级左右或相当于当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时,城市基础设施和重要建(构)筑物能够维持基本功能。
3.农村民居地震安全保障能力指标。在村镇抗震设防区内新建农村基础设施、公共建筑、统一建设的农村村民住宅或者跨度超过12米的生产性建筑,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农村村民自建住宅采取有效措施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公共建筑进行抗震加固。
4.地震应急救援能力指标。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均按要求制定预案,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影剧院等人群密集场所、重要企事业单位95%以上制定预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地震发生后可能产生严重后果或者影响的单位,每年组织一次地震应急救援演练;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其他单位和组织,定期开展演练活动;中小学校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在收到地震速报信息后,按规定10分钟内启动地震应急预案;30分钟内启动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工作;1小时内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2-3小时内作出灾区范围和灾害程度初步判定,提出救援等级和行动方案,组织新闻发布;震后2-3天内初步完成烈度等震线图和灾情的实地调查。专业救援力量在震后2小时内实施救援,每个县级行政区至少组织1支志愿者队伍;每个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具有应急避难场所,并具备必要的避险救助、救生设施,初步形成全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体系框架。
5.震后救助恢复能力指标。具有完善的救灾物资储备和配送网络,确保地震灾区在12小时内得到基本的生活救助,1-2日基本恢复秩序。
6.公众应对地震灾害能力指标。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受众人数达70%,防震减灾意识明显提高,能辨别地震谣传、误传,初步掌握防震避震、自救互救技能,有效应对地震灾害事件。
四、主要任务
(一)大力加强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建设。实施和完善形变应变台网建设工程,强化对重点地区地震前兆观测,提高对地震异常信息的捕捉能力。推进地震预测新方法、新技术的研究和运用,加强对重点地区的震情跟踪、地震异常信息的落实和分析研判,努力提高地震预测预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优化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布局,加强市、县专业地震台网建设,强化对企业专用地震台网和社会地震台网建设的指导与管理,及时更新地震监测设备,加快实现地震监测台网现代化。推进强震动台网和烈度速报台网建设,逐步建成覆盖全市的强震动观测网络,开展地震预警系统建设,逐步将自动紧急处置技术,纳入城市轨道交通、高速铁路、主干输油输气管网、电网等重大工程的安全运行控制系统,提升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应对破坏性地震的能力。加大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力度,完善保护标志,清理干扰源,依法妥善处理影响地震观测的各类事件。
(二)不断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完善和落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制度。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切实将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应用于工程抗震设计,完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建立抗震设防要求联合监督检查机制。
(三)不断夯实城市地震灾害防御基础。完成城市活断层探测和危险性评价工作,推进县级以上城市震害预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并将其成果切实应用于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加快推进在役建筑工程抗震性能普查和抗震加固工作,加大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影剧院等人群密集场所建筑工程的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力度,并根据普查鉴定结果及时采取除险加固措施。组织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确保消除地震致灾隐患。重视和加强对病险水库(包括闸坝)、生产存储易燃易爆易泄露有害物质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的抗震性能评估和除险加固工作。加强地震工程基础建设与技术开发应用,组织开展新型结构抗震、隔震、减震和健康诊断等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并认真总结和推广应用。
(四)稳步推进农村民居防震安全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农村民居防震安全工作,强化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新建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的指导管理,农村建制镇、集镇规划区和村镇公用设施,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与施工。完善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防技术标准,对新建农村民居采取有效抗震措施,积极支持农民改造达不到抗震要求的住房,引导农民建设抗震安居房。全市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每个乡镇至少建成2-4处农村民居防震安全示范点,进一步扩大示范覆盖面。
(五)继续强化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进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建立预案管理信息平台,健全预案评审、备案、动态更新和演练制度,加强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与涉及地震有关次生灾害应急预案的相互衔接。建立健全地震应急准备、应急检查和现场指挥等工作制度,完善指挥调度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市级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建设地震灾害评估系统,提高灾情实时获取和快速传输能力,完善灾情速报网,完成市及所有县(市、区、经济开发区)“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市、县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建设,强化专业抢险救援力量和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建设,推进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队伍培训和演练,提高地震应急救援的技战术水平和快速机动能力。切实按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加大政府投入,按标准要求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健全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物资生产、储备、调度和紧急配送机制。
(六)着力强化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体系建设,建立稳定的地震群测群防经费渠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确定1名防震减灾助理员,各村(社区)要确定1名地震灾情速报员。加强对群测群防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引导社会组织和公民积极参与群测群防活动,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防震减灾知识中的重要作用。
(七)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加强防震减灾宣传能力建设,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纳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实施纲要,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计划。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强化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建立地震、宣传、教育部门和新闻媒体及社会团体的协作机制,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规范和加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学校建设,推进地震安全社区建设。
五、重点项目
(一)地震监测系统工程项目。完善和优化地震监测台网,完成形变应变台网建设,对现有测震、前兆台网分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完成强震动台网和烈度速报台网建设工程;实施重大工程地震预警系统项目建设。
(二)地震灾害防御基础工程项目。完成城市震害预测、地震小区划工作;全面实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市、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完成规划总量50%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任务,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至少完成1个Ⅰ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以重要基础设施、易产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等为主要对象的城市综合震灾服务平台。推进地震社会服务工程和防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三)地震应急救援综合保障体系工程项目。实施地震应急救援基础支撑能力建设工程,完善市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和地震现场指挥平台,实现与市政府应急指挥平台的互联互通,优化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更新完善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建立地震灾情速报获取平台、地震应急响应平台、应急通信保障平台;建立市级地震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完成县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市级和县(市、区、经济开发区)级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以当地消防支队、其它部队或预备役为主体,建立一支地震应急专业救援队伍。
(四)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程项目。建成集新闻采集、编辑、播放和传输功能于一体的市级防震减灾新闻发布中心,网络传输平台和资料库;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体系,拓展创新宣传形式,健全以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为主要载体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网络。建立社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体系,每个社区设立一处宣传栏、一个永久性宣传标志、一套宣传展板。
(五)校舍安全工程项目。新建学校、医院和大型公共建筑100%按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及相关规范进行抗灾设计和建设,指导完成存在隐患的学校、医院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抗震加固,实施依托学校、医院和大型公共建筑的防灾避难场所试点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防震减灾指挥部建设。健全防震减灾法规体系,切实提高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市、县(市、区、经济开发区)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和健全县级地震工作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切实建立起“政府领导、分级管理、部门负责”的防震减灾工作管理体系。
(二)加大经费投入,保障规划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并切实做到与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相关目标任务相衔接。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经费投入机制,把防震减灾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引导社会各方面对各类工程设施和城乡建筑抗震设防的投入,确保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及时落实,满足地震监测、台网运行、震情跟踪、震灾预防和应急准备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需要。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科技创新。进一步加大防震减灾队伍建设力度,科学编配人才结构,优化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比例,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技术过硬、保障有力的防震减灾专业队伍。加强防震减灾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起完善的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行政监督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地震科技创新,坚持把地震科研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及地震应急保障能力方面的科学研究,努力培育一批创新型的地震科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