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五届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决胜时期,也是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关键时期。为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江苏省“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和《宿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落实,深化专项治理,夯实基层基础,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向好。“十二五”期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避免了重大事故,杜绝了特大事故;重点行业职业危害得到基本控制,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火灾、水上交通、渔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我市事故死亡人数从2011年的271人下降到2015年的95人,呈逐年下降趋势,五年间下降幅度为64.94%。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从0.205下降到0.119,五年间下降幅度为41.9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分别从2.81上升到 3.61,五年间上升幅度为28.47%。
1.逐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2014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宿迁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全市所有县、区均结合实际,制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市、县两级建立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部门层面“三个必须”基本实现。在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加大了“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考核权重。企业层面“五落实五到位”稳步推进。
2.安全文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119”消防日、“安全隐患随手拍”、“创建青年安全文明示范岗”等专题活动;建成了一批安全生产主题公园、宣传长廊、警示教育馆等,实现情境教育;17家企业通过了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验收,苏宿园区被命名为省级“安全社区”。“十二五”期间共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82.98万人次。
3.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不断深化。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五年下降,未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未发生有影响的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责任事故。持续开展在建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专项整治,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工地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危化品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火灾四项指标稳中有降,组织开展“十八大”、“清剿火患”等重大保卫和专项治理活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同时加大特种设备、农机、城市燃气、旅游等领域监管力度。
4. 安全生产改革创新不断深化。市安委会出台了《宿迁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试行)》,明确每年确定1~2个涉及安全生产全局性、基础性工作的巡查主题,深入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各类企业开展巡查工作。市安监局局专门制定出台《宿迁市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十到位”工作模式》文本和配套表式,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大力推行,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5.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市政府每年安排50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按照“2+9”和“2+5”的模式,配备开发区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切实加强开发区安监机构建设。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设立了职业健康监管处(科)室,充实监管人员,加大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从源头控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深化,全市8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全部完成二级安全标准化建设任务,全市危化品、冶金等工贸企业有2631家通过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27家通过二级考评;1家通过国家一级考评,2家通过一级初评。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十三五”时期诱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各类不确定性因素仍在不断增多,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目前,我市经济社会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受生产力发展总体水平的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基础仍比较薄弱,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传统高危行业和涉危企业仍然较多,安全隐患和危险因素大量存在,安全生产“基础脆弱、基层薄弱”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改变,党政干部抓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企业抓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仍然不能估计过高,随时面临事故反弹的巨大压力。事故总量仍偏大,损失较大。二是我市职业病防治任务艰巨。急慢性职业中毒、物理因素致职业病病例时有发生。三是我市仍处于机动车数量剧增与道路交通安全矛盾的凸显期,也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期。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较多。四是还有许多事故隐患未得到整改,特别是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会发生动态变化,极难控制。五是安全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县乡基层执法能力偏弱,安全生产欠账还较多、基础偏弱,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安全发展意识不强,仍然存在落实不力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从主观来看: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者没有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职责摆到应有的位置上抓,重发展、轻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部分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安全主体意识不强,把安全生产当作政府的事情,甚至当作政府强加给企业的任务,敷衍应付,不推不动。二是基层、基础工作不适应。有些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其监管手段和装备不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滞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三是安全条件改善受制约。一些企业安全欠账严重、设备老化,设备设施带病运行;一些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安全素质亟待提高。四是没有建立起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一些企业抓工作时紧时松,大检查来了紧一阵,出了事故紧一阵,不能保持安全生产工作应有的系统性和持久性。从客观来看:一是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我市目前既有达到或者接近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一流企业,也有生产力水平低下,甚至缺乏最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二是结构上的矛盾。部分行业和领域仍然存在着布局不合理、低水平重复建设、管理体制不顺、技术水平低等问题。从业人员结构的变化,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农民工、临时工和外来工等进入企业职工队伍后,文化水平、安全技能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距。三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问题。非公有制经济目前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总体上看,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还很薄弱,经营规模有限,安全保障程度不高,劳动力素质难以适应安全生产要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安全生产领域既总揽全局又协调各方,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努力治标又着力治本,既着力解决重点行业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又切实解决其他领域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强力推进依法治安,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把安全生产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协调、相适应。
2.企业主体,标本兼治。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从根本上提升企业安全发展的水平。
3.依法治安,加强监管。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落实“三个必须”,切实加强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坚持依法治安,深化打非治违,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管理等各种手段,加快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4.科技兴安,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对安全生产的支撑、保障、引领作用,加强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升安全生产本质安全度。以改革创新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安全发展,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规划目标。到2020年,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社会治理等制度机制更加成熟有效,基本形成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现代化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主要指标
指标内容 | 降幅 |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10%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10% |
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 | 10% |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30%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10% |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 6% |
三、主要任务与工作举措
(一)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安全发展水平提升。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发挥各级党委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核心作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把安全生产监管履职纳入干部考核之中,把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党政领导培训内容,把安全生产宣传纳入思想宣传工作之中。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逐级抓好责任落实,全面负责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
落实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责任。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出台《宿迁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责边界,消除监管盲区。
全面推进企业自觉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改进,持续提高,优升劣降,动态达标,提高标准化运行质量。到2020年底,化工、冶金等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基本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推进交通运输、船舶修造、建筑施工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加大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问责力度。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完善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建立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及时公布事故调查报告。
加强基层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认真落实《江苏省乡镇(街道)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加强基层安监机构建设,充实监管监察人员,实现监管网络全覆盖,实现乡镇(街道)安监机构人员、装备、经费“三落实”。
改善执法条件,加强执法监督人员的法制教育,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人员素质,严格持证上岗。鼓励招聘安全监管辅助人员,弥补基层监管力量不足。到2020年底,实现专业监管执法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总数的80%。各行业领域基层监管人员到岗到位率100%。
(二)坚持源头治理,筑牢事故风险防控基础。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准入条件,保证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合法合规。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环保、质量、安全等手段,加大相关高危企业的重组、退出、关闭,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坚决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工艺和产能。
加强企业安全防范。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加快推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合管理。科学规划企业选址,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安全质量终身负责制。
加强城市安全管控。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实行风险动态监测预警。完善城乡规划设计安全标准,实行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绘制全市安全生产风险动态地图,重点关注人口密集、开发强度高的区域。加强城市运行管理,重点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桥梁、市政管线、电网及电梯、游乐设施等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与职业危害防治、道路与水上交通四大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作业现场管理,提高企业机械化、信息化、自动化水平。
1.危险化学品。(1)全面落实《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2)推进危险化学品“园区化、规模化、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企业及重大危险源2018年底前全部实现自动化控制;重点监管生产装置50%以上实现自动化控制。现有生产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3)各化工园区2018年建成安全监控平台。(4)加强化工过程管理,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淘汰率要达到100%。(5)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两年内对相关危险化学品所有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培训。(6)督促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和液化气充装单位全面建立、落实发货和装载查验制度以及危险化学品流向信息登记台帐制度。
2.烟花爆竹。(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新一轮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全员大培训,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2017年完成全部培训任务。(2)提高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的标准化运行质量,提高其本质安全水平。
3.职业危害防治。以危险化学品、冶金、建材和家具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粉尘危害、高毒物品和重金属职业危害专项治理。重点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排查摸底申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专项检查;深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现状评价等专项检查;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检测及个体防护等专项检查。
4.道路与水上交通。(1)全面建成高速公路交通违法卡口抓拍系统、应急车道交通违法检测、无线对讲和交通广播系统,健全出口处置、处理办法;升级完善信息发布和交通引导系统,升级道路监控及应急指挥管理平台。(2)加快推进普通公路安保工程。全面治理经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普通公路,提高道路安全通达条件。(3)大力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重点开展路面治理、车辆和货物源头治理、城区治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运输市场。(4)推进渡口和客渡船标准化改造。完成渡口标准化改造;建造标准客渡船。
(四)加强建设安全生产动态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三大系统。
1.建立安全生产动态监控系统。在全市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高速公路,以及全市重点客运集散地、危险品港口码头罐区,由企业全面建成视频或在线监控系统,并分别接入县(区)、市级行业管理平台和综合管理平台,由市、县(区)监管部门实行动态截屏抽查。
2.推进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激励措施和约束手段,激发企业排查治理隐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办。安全监管部门对“零申报”及连续三个月未申报隐患的企业进行集中检查。
3.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重点建设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现市级平台与省、市政府应急管理平台以及县、区已建平台对接,完成重大救援装备数据库建设。
(五)建立健全企业风险公告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实时预警提醒两项制度。
1.建立健全企业风险实时公告制度。对存在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由企业设立公告栏,实时公告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让广大从业者人人知晓。
2.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实时提醒警示制度。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安监、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通过微信、微博等形式,适时通报安全生产伤亡事故信息;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向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发送安全生产短信。
(六)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积极推进“科技兴安”工作机制。
1.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平台。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支撑机构,搭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培训、咨询服务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完善安全技术研究、应急救援、调度统计信息、考试考核、危险化学品登记、宣传教育和检测检验等市、县(区)两级安全监管技术支撑机构。
2.改善安全技术支撑机构工作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中心建设,实现考试考核信息传输、考试考核监控、考核结果一体化管理。
3.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完善技术服务质量综合评估制度。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逐步形成大型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以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人员为主体,中小企业以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为骨干的安全专业人才队伍。
四、重点工程(项目)
(一)县乡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程。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提高专业监管人员配比,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按照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置标准》,所有执法人员配备使用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全市县乡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队伍结构、素质、能力、作风“四提升”,工作职责、任务、机制、手段“四匹配”,促进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到2020年底,市、县(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工作条件100%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配置,乡镇(街道)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100%达到基本配置。
(二)职业病危害防治工程。推动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实施石英砂加工、石棉制品、木制家具制造、电子产品、皮革箱包和制鞋、水泥生产、铅酸蓄电池、石材加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工程治理。到2020年底,上述八大行业和高危粉尘、高毒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完成职业病危害工程治理。积极推进生产性噪声的职业病危害工程治理。进一步开展职业病危害信息调查,建立完善职业病危害信息基础数据库。到2020年底,完成市、县(区)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员总数及职业健康检查等信息采集。
(三)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继续加大资金投入,搭建以市和县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为支撑,以高危及大型企业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为终端节点,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通互联、信息共享、互有侧重,互为支撑的宿迁市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按照《城市消防站技术标准》规定的特勤队装备和器材配备标准,对化工集中区事故处置消防队提档升级。
(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拓展工程。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和省安监局《关于推进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管基础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的总体要求,加快安全生产信息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信息化知识和应用技能培训,建设完善全市安监部门办公自动化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安全生产动态和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和安全生产数据库系统,并做好与省局系统对接。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信息平台,充分利用现有信息数据,与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需求相适应,与有关部门执法及信用信息平台相衔接。
(五)安全社会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全市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面达到100%。积极鼓励有色、轻工、建材、机械、纺织、烟草、商贸、电力、特种设备等行业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六)危险化学品“园区化、规模化、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程。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企业及重大危险源全部实现自动化控制;重点监管生产装置50%以上实现自动化控制。现有生产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七)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主线,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抓手,以打造全省领先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标杆区为目标,全面实施平安交通、文明交通、智慧交通工程,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安全并举,大力整治公路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安全设施,依法强化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水平。
(八)安全生产培训建设工程。构建政府、企业、机构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培训体系,覆盖全市各级安监部门、考试机构和具备条件的安全培训机构,实现安全培训信息化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培训资源充分共享。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推进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有关指标、重大工程项目分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积极引入金融、信用等手段,促进安全生产。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安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重大安全科技攻关。使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严格责任考核。完善责任指标体系,严格责任考核,把安全生产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处和追究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格实施较大以上事故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实行责任倒推追究,严格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三)加大安全投入。各级政府要在年度财政公共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重点保障安全生产监管设施、装备和经费到位。完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建立与企业发展水平同步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投入机制。开展危险化学品、建筑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群防群治、风险共担机制。落实事故伤亡赔付制度,提高企业事故成本。
(四)规范法治秩序。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委会议事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事故约谈制度、事故和隐患举报制度。分级确定安全监管重点对象,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对执法效果的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强化联合执法。推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强化科技兴安。建立完善市、县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加强高层次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对安全生产的智力支持。大力发展安全生产职业技术教育,鼓励和支持企业办好技工学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
(六)加强绩效评估。规划实施是全社会共同的义务,更是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各司其职,统筹协调推进落实规划的实施,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逐项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定期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健全规划实施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规划执行评议,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工会的宣传监督作用。2018年底和2020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确保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如期完成。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宿迁军分区。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