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5-12 浏览量:16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