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十二五”能源规划

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11-19 浏览量:36

序 言

  “十二五”时期,无锡市处于加快转型发展的攻坚时期和建设生态文明、发展民生福祉的关键时期,加大能源保障力度,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对于无锡进一步加快城市转型步伐,建设“生态城、高科技产业城、旅游与现代服务城、宜居城”,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根据无锡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了推进能源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无锡市“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任务的通知》(锡政办发〔 2010 〕38号)的精神,特编制《无锡市“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无锡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无锡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纲要》的要求,根据无锡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能源发展的实际情况,通过实地调查研究,对无锡市“十一五”期间能源供需现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所面临的形势。《规划》明确无锡市“十二五”期间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我市在加强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发展新能源产业、加大能源技术创新等领域的重点任务,以及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一章 “十一五”无锡市能源发展情况和趋势

  

  第一节 无锡市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概况

  一、无锡市自然条件

  无锡位于东经119度31分至120度36分,北纬31度7分至32度。地处长江三角洲江湖间走廊部分,江苏省东南部。东邻苏州,距上海128公里;南濒太湖,与浙江省交界;西接常州,距南京183公里;北临长江,与泰州市所辖的靖江市隔江相望。无锡市为江苏省省辖市,全市总面积为4627平方公里,市区1643平方公里。无锡市属亚热带季风海洋性气候,常年主导风为东南风,四季变化分明,气候温和湿润,雨水量充沛,热量丰富,无霜期长。无锡地形以平原为主,星散分布着低山、残丘。东部平原,沃野无边,水源充足,地形由中西向东缓缓倾斜。无锡市一次能源资源极其匮乏,全部需要从外地调入。

  二、无锡市经济社会概况

  “十一五”期间,无锡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突出转型发展主线,按照建设“五中心”和打造“五名城”的目标定位,全面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质量和知识产权立市”主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201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758亿元,同比增长13.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计算)突破9万元。财政总收入达到1579.9亿元,同口径增长28.9%;其中,一般预算收入达到511.9亿元,年均增长23.1%。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2.5%;预计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5.7%,比2005年提高12.3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崛起,微电子、新能源、软件与服务外包等产业发展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全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始终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

  

  第二节 “十一五”能源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无锡市能源工作有了新进展,能源发展成就显著,基本满足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十二五”及更长时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能源消费稳步增长,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能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更是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十一五”时期,在无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带动下,能源消费稳步增长,但增长速度明显放缓。2010 年全市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等价值)达到3847.52 万吨标准煤(2010年数据为预计数,下同),“十一五”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累计增幅 49.1%,年均增速8.3%,分别低于同期全市 GDP(现价)累计增幅、年均增速 55.9 个百分点和 7.1 个百分点。在全社会能源消费中,2010 年第二产业能耗总量达到了 3207.37万吨标准煤,比 2005 年增长 44.8%,其中工业能耗 3190.97 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 45%;第三产业能耗达到了 415.16 万吨标准煤,比 2005 年增长 79.1%,其中交通运输能耗 168.76 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 53.7%;城镇和乡村居民生活能耗达到了 211 万吨标准煤,比 2005 年增长 74.2%。“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贡献度明显提升,经济增长过度依赖于能源消费的发展格局有所改变。

  

  

  


图1 2005-2010年全市GDP及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

  

     二、能源结构不断优化,清洁能源稳步提高

  “十一五”以来,随着我市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提升,全社会能源消费的品种与结构呈现出持续优化态势,常规能源消费比重逐步下降,二次能源消费比重不断提高。在全社会主要能源消费品种中,2010 年原煤消费量(等价值,不包括热电生产企业的加工转换投入量)为 654.38 万吨标准煤,比 2005 年下降 4.4%,其总量占全社会能耗总量的 17%,占比下降9.5个百分点;天然气(包括液化天然气)消费量达到了 132.34 万吨标准煤,比 2005 年增长 202.3%,其总量占全社会能耗总量的3.4%,占比提升1.7个百分点;电力消费量(包括热电生产企业的加工转换投入用煤量)达到 1808.63 万吨标准煤,比 2005年增长 65.9%,其总量占全社会能耗总量的 47.0%,占比提升4.7个百分点;热力消费量(包括热电生产企业的加工转换投入用煤量)达到了 401.27 万吨标准煤,比 2005 年增长 239.6%,其总量占到了全社会能耗总量的 10.4%,占比提升5.8个百分点。总体看,“十一五”期间的原煤比重有所下降,电力消费基本稳定,热力消费明显加快。

  


  


图2 2005年(左)和2010年(右)全社会能源消费主要品种

  

     三、节能减排取得实效,资源环境有所改善

  “十一五”期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转型发展主线,全面加快了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步伐,实施了以“淘汰落后产能”和“关闭五小企业”为重点的节能减排专项行动,在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同时,有效推进了节能减排工作。从节能情况看,2005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为0.918吨标准煤/万元,预计2010 年全市单位 GDP 能耗下降为 0.726 吨标准煤/万元,“十一五”全市单位 GDP 能耗累计下降 20.9%,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从减排情况看,“十一五”期间有序落实生态清淤、调水引流、生态修复等各项措施,全面实施湿地保护和森林覆盖工程,使无锡跻身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行列,“十一五”时期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累计削减32%以上,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

  

  

图3 2005-2010年全市单位GDP能耗变化

  

     四、工业用能效率提高,高耗能行业仍需调整

  “十一五”期间,伴随着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有效促进了全市工业内部结构的不断优化,工业增加值能耗总水平逐年降低,但七大高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费总量仍然占据着全市工业能耗的主体地位。200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为1.3吨标准煤/万元,2006年为1.160吨标准煤/万元,2007年为1.187吨标准煤/万元,2008年为1.077吨标准煤/万元,2009年为0.963吨标准煤/万元,2010 年为 0.883 吨标准煤/万元,总体呈现下降态势。从规模工业耗能结构看,2005 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总量(当量值)为 2838.91 万吨标准煤,2010 年达到了3344.71 万吨标准煤,“十一五”期间累计增长 17.8%,年均增长 3.3%,其中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纺织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等七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总量 2005 年为 2260.39 万吨标准煤,占到了全部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总量的 79.6%;2010 年为 2797.19 万吨标准煤,占到了全部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总量的 83.6%,“十一五”期间七大高耗能行业能耗总量累计增长23.7%,年均增长 4.4 %。七大高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费仍然占据着工业能耗主体地位,且能耗增速高于全市规模工业。

  

  

图4 2005-2010年全部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及七大高耗能行业占比

  

     五、能源建设不断推进,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市紧扣资源与市场“两头在外”的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切实加大了以电力为主体的能源工程建设力度,有效扩大了地区电网装机容量。基本形成了以大电厂和500千伏变电站为电源,220千伏输电网和变电站为骨干,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为支撑的网架结构,供受电能力全面增强,适度超前于地方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10年底,无锡地区共有电厂60家,149台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721.85万千瓦。有热电联产电厂46家,124台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21.55万千瓦。建立了宜兴抽水蓄能电站,有效提高了电力调峰能力。此外,随着“西气东输”和“川气东送”工程的全线开通,全面提升了我市天然气管道运输的整体能力,极大地推进了以天然气出租车为标志的清洁能源使用面。“十一五”期间,以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为核心的新能源产业在我市得到了迅速发展,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重大转变,其中太阳能电池及组件产量和产能均位居全国首位,转换效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新能源汽车、风电及设备制造、生物质能及核能装备等市场潜力巨大。

  六、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供需对接畅通有效

  “十一五”期间,我市能源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能源生产企业与能源消费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建立健全,能源供需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基本建立,能源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不断提高,节能调度体制与煤电联动机制不断完善,全面提升了我市能源供需管理的综合能力。与此同时,在政府协调、企业自主、市场配供等多种能源供给形式和途径的支撑下,依托我市较为四通八达的交通枢纽和公、铁、水、空联运网络,有效缓解了我市能源紧缺的消费格局,全面实现了我市能源供需的有效对接和畅通运输。

  

  第三节 “十一五”能源发展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十一五”期间,我市能源发展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矛盾,需要在“十二五”发展期间引起重视并着力解决。

  一、能源消费总量持续增长,经济发展对能源的依赖性明显

  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增长,能源需求也持续扩大。“十一五”期间规模以上工业,原煤年均消费量增长速度为 6.5%,原油年均消费量增长速度为 4.9%,天然气年均消费量增长速度为 33.8%,用电量年均增长速度为11.8%,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速度为 8.3%,到 2010 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达到 3847.52 万吨标煤,比“十五”期末的 2005 年增长了 49.1%。预计我市在“十二五”期间经济将继续高位增长,但由于我市能源资源极其匮乏,一次常规能源全部依赖市外调入,经济发展对能源的依赖性凸显。为此“十二五”期间必须充分做好能源保供、储备相关工作,以有效支撑经济发展。

  

表1 无锡市“十一五”期间规模以上工业部分能源品种消费情况

 

消费量

2005年

2010年

年均增长(%)

累计增长(%)

原煤(万吨)

1958.07

2682.66

6.5

37.0

原油(万吨)

44.76

56.96

4.9

27.3

天然气(亿立方米)

1.44

6.16

33.8

328.4

电力(亿千瓦时)

214.44

374.79

11.8

74.8

  

    二、高耗能产业能源利用效率有待提高,能源利用水平对经济发展具有约束性

  2010 年,在全社会能耗消费中工业占比达到82.9%。在工业中,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以及纺织业等位居全市工业行业能源消费水平前列,其中,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以及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两个行业能源消费需求量占总能源消费需求量62.2%。尽管无锡重点耗能产业 2010 年与 2005 年相比,单位万元总产值能耗有明显的下降,但与 2009 年相比,有些产业不降反升,能源利用效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十二五”期间,我市亟需加快转型发展,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发展,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缓解能源约束。

  表2 无锡重点耗能产业历年能源消费量(单位:万吨标煤)

重点耗能产业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860.40

916.26

1141.99

1258.95

1309.30

1362.96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595.21

571.82

723.20

670.39

643.20

717.9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85.79

253.32

295.94

247.44

278.32

303.98

纺织业

260.30

198.88

259.26

179.83

146.51

144.6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40.19

131.38

146.98

148.65

150.45

153.75

化学纤维制造业

123.24

120.37

144.83

78.99

77.70

91.18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85.99

85.77

64.84

67.85

92.28

81.68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52.68

33.08

53.92

62.05

83.78

87.06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64.17

32.10

48.39

56.76

62.25

76.31

金属制品业

57.69

32.09

40.12

47.10

35.23

36.21

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总量

2838.91

2607.09

3148.62

3055.89

3126.77

3344.71

 

  

表3 无锡重点耗能产业万元总产值耗能 (单位:吨标准煤/万元)

重点耗能产业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11.341

10.781

10.536

9.153

8.128

8.276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0.536

0.433

0.443

0.336

0.357

0.368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0.586

0.459

0.432

0.323

0.340

0.304

纺织业

0.423

0.290

0.347

0.225

0.229

0.19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260

1.016

0.987

0.756

0.776

0.629

化学纤维制造业

0.395

0.318

0.334

0.191

0.217

0.211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576

1.638

1.163

0.985

1.229

0.690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0.121

0.055

0.064

0.063

0.060

0.049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0.096

0.035

0.037

0.042

0.050

0.053

金属制品业

0.191

0.087

0.088

0.083

0.064

0.059

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总量

0.496

0.366

0.352

0.297

0.288

0.258

 

  

3、能源消耗以煤、电为主,能源供给存在一定风险性

  在我市能源消费中,主要品种有原煤、洗精煤、电力、原油、热力、成品油和燃料油。“十一五”期间无锡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各类能源消费中,原煤的比重一直超过50%,在2010 年达到 56%;电力比重也较高,在 2010年达到 14%。尽管全市的能源消费结构出现了一些变化,对传统化石能源的需求在逐步降低,而对清洁新能源的需求呈现较快增长的态势,但仍以煤、电为主。由于能源市场的波动性,能源供应、价格稳定等方面相应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必需充分做好应对工作,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

 

  表4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各种能源品种消费总量(当量值)(单位:万吨标准煤)

能源种类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原煤

1398.65

1603.73

1701.84

1733.98

1811.18

1858.76

洗精煤

111.96

117.78

140.12

127.57

120.77

89.32

其他洗煤

0.59

1.62

142.52

146.94

136.23

93.34

型煤

0.01

0.01

0.08

1.08

1.01

——

焦炭

214.78

218.5

241.17

234.62

246.06

279.94

焦炉煤气   

6.03

4.05

3.75

4.64

3.12

0.20

天然气      

17.46

29.73

51.87

58.44

56.12

70.27

液化天然气

0.44

0.74

0.23

0.8

0.58

0.62

原油

63.94

61.05

41.55

37.6

71.32

81.38

汽油

7.6

7.98

8.05

7.61

8.2

6.13

煤油

0.67

0.68

0.81

0.54

0.35

0.47

柴油

25.08

20.4

22.87

18.88

16.38

16.73

燃料油

44.01

46.39

39.89

23.19

19.3

22.26

液化石油气

9.08

9.27

6.28

4.26

4.12

3.66

其他石油制品

10.55

7.64

9.46

4.06

2.12

0.71

热力      

61.12

123.85

213.38

202.45

212.12

238.95

电力      

263.55

328.06

402.88

413.47

416.97

460.61

合计

2838.91

2607.09

3148.62

3055.89

3126.77

3344.71

 

  注:1、由于能源报表制度上相同能源品种各年份折标系数不尽相同,上述各年份各能源品种折标准煤时,按统一的折标系数折标计算,均为当量值。2、上表所列品种尚未穷尽,还有少量消费量很少的品种未列其中。3、根据国家统计制度,2010年开始不再统计型煤品种,故上表2010年该品种数据为空。

  

  第四节 能源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国内外能源形势

  (一)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经济的兴起

  碳排放作为全球升温的主要因素,正在成为国际社会面临的最严重的挑战。研究表明,过去的100年中,全球地表平均增温0.742℃,预测未来100年全球地表温度可能会升高1.6至6.42℃;如未来全球平均温度增幅超过1.5-2.52℃,约20%-30%的物种可能会灭绝。为维持全球温度升高不超过2℃的目标,国际社会达成共识,即建立低碳排放的全球经济模式——低碳经济。2007年我国碳基燃料CO2排放居全球第二,2008 年中国和美国的排放总量大体上相当,2009 年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排放大国。顺应发展潮流,中国推行低碳经济势在必行。随着低碳经济时代的到来,低碳经济的发展水平将成为区域新一轮发展的竞争力标志和关键因素。我市要在新一轮区域竞争中赢得优势,就必须积极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调整能源结构,降低能源消耗,减轻环境污染,改变市民消费模式,走低碳发展之路。

  (二)适应国家对能源管理更严格的要求和规范

  依据中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国家也对“十二五”期间能源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6%和17%,转变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势在必行。目前,我市经济社会已率先进入工业化中后期发展阶段和基本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处在转型提升发展的重要阶段,资源供给和环境承载能力面临着严重的挑战和压力,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能源发展目标,推动全市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我市能源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能源需求扩张的持续性与能源资源制约的挑战

  根据《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我市人均GDP年均增长10%,尽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但能源需求总量仍将持续增长。而无锡地区缺乏煤炭和能源资源,能源资源相对匮乏,对能源供给地的依赖性较大;电力平衡主要依靠500KV变电站提供电源,锡澄电网电厂电源总体容量偏小,夏季用电高峰期间电力略显不足,输电线路瓶颈凸显。由于未来国内外能源的竞争合作关系的不稳定性,煤炭、天然气、成品油等的价格和保供方面也都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能源保障面临较大压力。

  (二)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与环境保护的挑战

  我市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先驱城市的目标,并明确走低碳发展的道路。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在能源消费总量不断增长的同时,大幅度削减碳排放强度,以及减少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需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实现能源利用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主要是要加快优化能源结构,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三)能源技术和效率进一步提高的挑战

  根据《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0%的目标,节能降耗任务艰巨。需要加快产业结构的转型,加快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和普及,加快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的推广和应用。

  

  第二章 “十二五”无锡市能源发展的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无锡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纲要》,围绕“建设生态城、高科技产业城、旅游与现代服务城、宜居城”和建设生态文明先驱城市的愿景,以列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为契机,以保障能源供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能源结构为主线,以创新发展模式、推进节能减排、促进新能源开发应用为抓手,以健全法制、政策引导、依法行政为保障,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无锡特色的能源发展之路,率先形成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能源发展新模式,构筑安全、清洁、高效、协调的能源保障体系。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能源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

  能源是“十二五”时期无锡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应充分认识无锡市能源保障所存在的供需和生态方面的巨大压力。无锡市一次能源消费以煤为主,燃煤造成的环境污染较为严重,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能源消费量还将继续增加,社会经济的发展面临巨大的环境保护压力,必须改变目前过度依赖于化石能源的高消耗、高污染的经济发展模式。寻求清洁能源的替代,建立低排放、低消耗、高附加值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发展低碳和无碳能源,促进能源供应的多样化,大力发展洁净煤技术,避免和减少能源开发利用引起的环境污染,推进技术进步,促进能源效率的提高,加速发展天然气,积极开发风能、太阳能、水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降低煤炭和石油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将是“十二五”期间无锡市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

  二、坚持能源保障与结构优化相结合

  无锡地区一次常规能源资源匮乏,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开发量有限。在充分挖掘本市能源资源潜力基础上,继续扩大利用省内、全国乃至国外能源资源是本市保障能源供应的必然选择。一方面,无锡市要通过调入我国北方的煤炭、石油以及“西电东送”的电力和“西气东输”、“川气东送”的天然气等途径解决能源供需矛盾;另一方面,要重视能源结构的优化,从过度依靠煤炭转变为清洁、高效、多元化利用能源的方向转变。既要清洁高效利用煤炭资源,又要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天然气使用程度,重视并大力开发太阳能、生物质能发电,不断提高清洁、优质能源比重,优化能源结构。

  三、坚持结构调整与技术节能相结合

  坚持通过结构调整与技术节能两个途径相结合来减缓无锡市能源供需矛盾。一方面通过调整经济结构,促进要素结构、需求结构和三产结构的优化。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降低经济增长对能源的依赖;另一方面则可通过技术进步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从而控制能源总需求。要加快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制造业步伐,使之更加符合新型工业化的要求,逐步接近发达国家的能耗水平;加快优化生产力布局,引导和推动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发挥工业园区的产业集聚效应,使产业链有机衔接,并集中解决供热和污染物处理问题;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降低能源等资源消耗的重要措施,在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使生产过程中的能源和其他资源得到充分利用;通过大力推广节能建筑和节能型电器,在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筑能耗和生活能耗,缓解能源供应压力。总体上,要创新机制体制,整合科技资源,转变能源增长方式,提高总体能源效率,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要。

  四、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

  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通过深化改革,稳步推进能源价格改革,建立起反映市场供给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外部成本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同时,加强政策导向和信息引导,营造有利于节能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完善资源环境专项税费政策,制定有利于能源可持续发展的能源财税政策体系,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能源市场体系,推动全社会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加快能源基础建设和结构调整,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区建设,合理引导、调控能源需求,构建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强化能源科技进步和创新,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优化的能源结构、有效的保供稳价、创新的能源科技、先进的能源产业和高效的节能减排”四个体系。

  一、总量目标

  到2015 年,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不超过5829万吨标准煤。

  二、结构目标

  到2015 年:(一)降低一次能源消费中的煤炭比重。原煤消费量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以上;(二)天然气消费量年均增长15%,达到20亿立方米以上,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超过4%。市区天然气汽车达到4800辆,比2010年增加1500辆。(三)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6.9%以上,达到769亿千瓦时。

  三、能效目标

  降低GDP能源强度。到2015年,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20%。

  四、节能环保目标

  到2015年:(一)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削减率达到20%;(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20%以上(指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等);(三)市区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企事业单位达到30%以上;建成区范围内全面建成清洁能源区。

  五、新能源推广应用目标

  到2015年:(一)光伏太阳能综合应用规模达到60兆瓦,太阳能热水器集热总建筑面积达到120万平方米;(二)混合燃料消费量占常规汽柴油燃料消费总量比重不低于5%,推广应用高效低碳甲醇燃料等清洁能源。(三)市区新能源汽车达到1000辆以上。

  六、新能源产业

  分阶段目标是:(一)到2012年,实现销售收入1000亿元。其中,光伏产业实现销售收入力争达到600亿元,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生产能力达到6000MW,保持产业整体规模在国内最大的领先优势;风电产业基本形成100万千瓦整机制造能力,实现销售收入280亿元,年均增速超过45%;生物质能产业实现销售收入40亿元,核电装备产业实现销售收入40亿元,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销售收入40亿元。(二)到2015年,全市新能源产业实现销售收入2000亿元。

  

  第三章 “十二五”无锡市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

  

  第一节 加强能源供给保障

  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并逐步完善能源储备体系,以应对大规模电网事故和石油天然气供应中断为核心,建立完善能源安全预警制度和应急机制。

  一、加强煤炭运输通道和中转储备基地建设

  落实煤源和运输通道,加强和完善输煤通道和港口的建设,强化输煤码头和煤炭集散港口的建设,促进形成水运、铁路运输互相补充的能源运输大通道。

  无锡地区煤炭资源全部需外地供应,必须建立经济有序的储备制度,建立煤炭中转储备基地。建立长期稳定的供应和协作渠道、生产供应基地和储备设施,到2015年,煤炭储备基地规模达到所需用煤总量的10%。

  二、加强石油输送管网和中转储备基地建设

  加强石油管线建设,增加必要的复线和重点联络线,加快中转枢纽和战略储备设施建设,建立相应的储备系统。规划建设成品油中心库以及苏南成品油管道。油库到2015年储油规模达到所需用油总量的15%,容量为苏锡常地区最大的成品油中心库。

  三、加强电网和智能电网产业基地建设

  加大输变电项目投资建设力度。针对110kV及以下单线单变比例较高的问题,通过配网改造增加与周边变电站间的联络,用于事故支援,提高供电可靠性,另一方面加快单线单变向双线双变的扩建改造。随着大容量主变的陆续投运,改造替换相应线路,增大线路截面,克服主变容量与线路不匹配的问题。转变电网发展方式,在特高压示范工程成功投运并稳定运行的基础上,确立建设坚强智能电网的发展战略。

  四、加强天然气输送管网和中转储备基地建设

  (一)管网建设

  充分利用“西气东输”、“川气东送”工程建成的有利契机,加快燃气管道配套建设,建设无锡市高压管网外环工程,加快周边乡镇燃气管网建设,扩展乡镇管网覆盖面积,增强气源保障。

  (二)门站建设

  对现有的门站系统进行调整,选址在坊善路和新阳路东南角建设锡东门站,现有新区门站将改造成新区高中压调压站。锡东门站预留西气二线、三线的用气量,依据无锡西气分输站的现有输送能力,规划锡东门站接收能力为557万Nm3/日。

  (三)高中压调压站建设

  为满足无锡市高压内环运行2.5MPa,高压外环运行4.0MPa的要求,规划2011年无锡市将建设钱桥高高压调压站,用于沟通无锡市高压外环与高压内环。至2015年本工程拟规划建设高中压调压站10座。

  (四)加气站建设

  “十二五”期间,完成1座燃气电厂的建设;市区新增CNG加气站8座,LNG加气站2座;到2015年市区共建18座加气站,LNG加气站2座;使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驾训车燃气气化率达到70%,天然气汽车数量达到4800辆,同时积极吸纳和发展有环保意识的企业和个人车辆。

  (五)储配站建设

  推进天然气储备基地建设,拓展管网服务范围,提高城市燃气供应能力,无锡市区“十二五”期间将建设3万立方LNG应急气源。

  (六)中压管网建设

  2011至2015年期间无锡市区将新建中压管约500KM。

  

  第二节 加快能源消费结构优化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确保能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支撑为目标,着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引进和发展清洁能源,用优质能源替代燃煤,逐步减少并严格控制燃煤总量,加快天然气等优质能源的利用,加快发展热电联产,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将目前以原煤为主的污染型能源结构逐步转变为以天然气、电力、热力等为主的清洁型能源结构。

  一、推进重点领域能源结构调整

  (一)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发展。一律停止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重点加强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用煤控制,优先选择使用天然气、集中供热、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用能设备。“十二五”期间,加快淘汰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中的落后产能,推进实施化工、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琉璃瓦和热电四个行业的整合整治。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凡列入《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目录》的用能设备,应全部淘汰到位。

  (三)组织开展工业窑炉专项整治。大力推进燃煤工业窑炉改造,加快实施燃煤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二、推进交通领域能源结构调整

  (一)完善交通节能标准政策。加快淘汰交通运输行业中的老旧交通工具,结合国家关于营运车辆能耗限额标准制定公交车、出租车、营运性客货运车等的油耗限额的核查方法或核查措施。同时,严控新增经营性车辆排放标准;以《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监督管理办法》为标准,禁止不达标的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经营活动。

  (二)调整结构,继续强化公交优先的节能方针。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增强轨道交通配套基础设施如转乘车辆、停车场等建设;促进大容量公交系统,增加线路及覆盖面。继续优化道路结点及路网结构,建设交通信息采集系统,实时发布道路拥堵路况信息。

  (三)应用新技术,增加节能突破口。一是在公交(含出租车)、市政服务(邮政、环卫)、政府机构等领域逐步推广混合动力车辆。二是建立并完善出租车智能调度系统、客货运车辆智能调度系统和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减少车辆空驶。三是试点安装车辆运行油耗水平显示装置,提醒司机油耗变化情况。四是引导运输企业及消费者使用节油技术及产品,如节油型轮胎、节能型润滑油、节油器等。

  (四)加快推进混合燃料在加油站中的应用,制订国Ⅳ标成品油供应方案,推广应用高效低碳甲醇燃料等清洁型能源。组织实施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

  三、推进电力工业结构调整

  停建火电厂,限制现有火电厂扩能,推进火电厂节能技术改造,提高机组发电效率。加大能源供应调控力度,大力推进节能发电调度,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和大容量、高效率的燃煤火电机组发电上网。实施“以大代小”、“上大压小”和小机组淘汰退役,提高单机容量。严格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收严污染物排放限值,大力推广水煤浆技术,提高电厂清洁燃料掺烧比例。加强电源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受电能力和供应可靠度。扩大外电输入,减少本地电煤用量。在气源有保障的条件下,加快发展天然气发电。

  四、加快发展热电联产

  优化调整热力布局,加快供热管网建设。有序推进现有燃煤热电厂整合及迁建,积极稳妥地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市区快速内环线以外5公里范围内,不再保留燃煤热电厂;鼓励工业园区建设背压供热机组。推进天然气分布式冷热电三联供,全面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所有燃煤、燃油小锅炉,积极鼓励用热单位建造燃气锅炉。凡现有燃煤热电厂管网覆盖范围内,已接管供热的商业酒店要逐步脱离,独立自建燃气或电供热系统,新建的酒店类项目一律不接燃煤供热。太湖新城范围内全部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热。加快燃煤热力机组技术改造,推广长输热网技术,扩大供热半径,提高输热能力。推进实施市区热电行业整合整治。

  实施市区热电行业整合整治:(一)关停益多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无锡市热电厂、双河尖热电厂、协联热电厂;(二)新建西区、南区热电厂;(三)保留惠联热电厂(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友联热电有限公司、能达热电有限公司,江苏通用科技有限公司(南国热电厂)实行技改。

  五、推进天然气利用

  充分利用“西气东输”、“川气东送”工程建成的有利契机,增强气源保障,加大天然气利用,提高供气普及率和覆盖面。推进天然气储备基地建设,稳定市场供应,应对市场波动。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制,鼓励天然气在工业、交通等领域加快推广应用。进一步规范天然气市场运作,加强天然气利用的对外合作。

  六、推进清洁能源区建设

  根据市区热力规划加快推进供热管网建设,扩大集中供热覆盖面。禁止使用原煤、重油、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等高污染燃料。到2011年底,中心城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关停所有的燃煤锅炉,到2012年,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区关停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江阴市、宜兴市也应制定清洁能源区建设工作计划,划定清洁能源区建设范围并推进实施。

  

  第三节 加大能源技术开发与应用

  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优先发展先进适用技术,提升能源技术开发和应用水平。

  一、加大能源新技术的研发投入

  以技术进步为动力,发展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建立节能技术专项资金,鼓励企业自主研发节能技术,提高企业研发、使用节能技术的积极性,杜绝企业违规使用国家限制或淘汰的高耗能设备、工艺的现象。同时加大对本地高校的科研资金投入,鼓励科研部门积极研发节能新产品、新工艺,实现政府、企业、科研部门的有效结合。依靠科技创新、技术引进,加快我市节能技术的应用步伐,鼓励使用清洁能源。

  二、加大能源技术的推广应用

  集中优势力量,大力推广优势节能技术,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

  (一)煤炭:大力发展洗煤、配煤和型煤技术,促进煤炭的高效利用和清洁利用;大力推广研发清洁燃烧技术、燃煤污染控制技术、洁净煤技术、低真空供热技术等;针对当前煤炭能源在工业生产消耗中比重过高的现状,优先部署以煤的气化为龙头的多联产技术系统开发、示范和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技术等先进发电技术的商业化。

  (二)电力工业:推行电力行业中煤电的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技术(IGCC)、高参数超临界机组技术、热电多联产技术,推广高效、洁净煤发电、大容量循环流化床、空冷等节能技术;发展高压、超高压交直流输电技术,研究无锡特高压联网运行特点,进行技术储备;推广采用节能型输变电、配电设备;研究无锡电网的特点,大力推广高压变频器在高压电动机上的应用以及汽轮机通流部分现代化改造。

  (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术:推进大型风力发电设备、高性价比太阳能光伏电池技术、燃料电池技术、生物质能技术及氢能技术等的应用。

  (四)交通运输:推行交通领域中的汽车氢燃料技术、混合动力汽车的相关技术。

  (五)建筑行业:推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重点是建筑围护结构和采暖空调系统的改造技术,如外墙增加外保温、屋顶加设倒置保温层、窗户改为双(三)玻中空及低辐射率玻璃、窗户外侧增设遮阳卷帘以及单管串联采暖系统加装跨越管、温控阀及热计量表等,在中央空调系统推广风机、水泵变频调速等节电技术等;加快开发推广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资源在建筑上的应用技术。

  三、增强全社会节能意识

  加强能源定额、限额管理,加快建立节能信息发布制度、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管理制度、合同能源管理制度等节能新机制,引导全社会挖潜节能。创新节能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年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和监督。充分利用物联网技术进行节能智能管理。适时修订《无锡工业能效指南》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指南》等技术宣传手册,引导企业走节能降耗之路。开展节能技术宣传展览会,展品包括节电、节煤类技术与产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及产品、新型墙材及推广散装水泥的技术与设备、绿色高效照明产品及小排量汽车等,引导企业加强节能技术的研发。组织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中介机构,利用科技信息网和创业服务中心平台,以及橱窗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节能技术,节能科技产品,积极做好中介服务和资助孵化服务。

  第四节 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

  以光伏、风电、生物质能、核电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等五大产业为重点,以江阴低碳产业园、宜兴新能源基地、惠山风电产业园区、新区光伏产业园等四大新能源产业基地为载体,努力将我市打造成为国际级的规模大、水平高、核心竞争能力强和配套齐全的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和新能源装备制造示范城市。

  一、推进光伏产业发展

  (一)充分发挥已有的先进技术优势,延伸产业链条。以太阳能电池制造为核心,促进产业链向配套材料、关键装备和中下游应用产品等方向延伸。完整产业链可以使光伏产品从各个环节降低生产成本,保证产品质量,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以尚德等龙头品牌企业为引擎,拉动区域光伏产业集聚发展。无锡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以江阴市、新区、惠山区和滨湖区为重点。新区重点发展晶体硅与非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制造;惠山区和江阴市重点发展硅材料和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制造;滨湖区重点发展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应用产品。

  (三)加强产品质量标准等行业标准的制定,建立具有权威性的国家级光伏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推动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完善服务。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更高效率的光伏电池和组件,降低硅材料的制备成本,开发新型原材料的新型光伏电池(主要为薄膜)。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进并网发电,开展实施并网发电示范工程,推进产业升级。

  二、推进风能产业发展

  (一)以风电主机为核心,加快发展风电叶片、齿轮箱、轮毂、机座、主轴、塔架和轴承等关键零部件制造产业。通过多种形式组建几个风能企业集团(或基地园区),形成规模优势,降低产品成本,占领和开拓更广、更大市场。引导风电行业核心企业团结协作,差异竞争,错位发展,形成风电产业与风机制造业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促进企业由单一设备供应向提供成套设备、安装工程和售后服务转变。

  (二)加强技术攻关,增强骨干企业的开发创新能力,加快风能控制技术中心建设,建立风能公共技术研发平台。通过不断技术创新改进产品性能,解决大型风电机组研发、海上风力发电机叶片研制等技术难题。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降低生产成本,使产品更加适应消费者需要,更加具有市场竞争力。

  (三)坚持对外开放、外向带动的原则,积极开展与欧盟、美国、日本等技术比较发达国家企业的合作,引进先进技术、资金、生产管理和市场运作经验,促进风能产业跨越式发展。

  三、推进生物质能产业发展

  (一)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加快发展。重点是推广发展农村生物质发电、沼气综合利用、种植能源作物和能源植物,开发新型农村能源产业。发展沼气、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和生物质气化,为农村提供高效清洁的生活燃料;发展生物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为石油替代开辟新的渠道。

  (二)依托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重点研制生物质直燃和掺烧发电、秸秆发电、垃圾发电和沼气发电等发电机组,提高生物质燃烧锅炉、焚烧锅炉、高效生物质气化装置、热解液化装置等关键装备生产能力。加快推进秸秆直燃锅炉、生物质循环流化床、气化炉及系统等发电机组和关键部件的研发与产业化,形成完善的产业体系和规模生产能力。

  (三)加快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产学研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保障。充分发挥已有的产业和技术优势,围绕生物质产业发电机组与关键设备、生物质能源产品制造工艺与设备和应用等方面的重大目标产品开发和技术升级,加快建设技术创新支撑平台,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四)采取措施减小在小规模发展时期的投资风险。通过投资补贴、产品补贴、用户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扶持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示范基地和示范区,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四、推进核电装备产业发展

  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核电的机遇,积极开展有关装备技术攻关,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推进核电装备技术创新,形成产业体系和制造能力。大力发展优势关键零部件。重点发展核电叶片、核电管材、核电锻件3大类产品。

  五、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以国家示范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为契机,坚持整车发展与关键技术突破相结合,加快开发新能源客车,完善制造工艺,加速发展新能源汽车配套产品,形成批量生产供应能力,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特色基地。

  选择锡山区等地区具有基础的产业园区,作为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鼓励企业研发新能源汽车技术,开发生产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鼓励新能源企业集聚集群发展。鼓励和支持研究机构重点开展新能源汽车相关项目研发;鼓励和支持江苏常隆客车、一汽客车(无锡)、江苏新日电动车、江苏大红成莱宝驰机车等企业研发和生产纯电动客车、混合动力客车、微型纯电动汽车和卡车;鼓励和支持江苏新源动力、宜兴法阿姆工业电池等企业开发生产高性能燃料电池和蓄电池;鼓励和支持无锡市苏盛汽车部件、无锡双翼汽车环保科技等企业加大驱动电机、车用附件等关键部件的研发,培育一批新能源技术领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竞争能力强的新能源汽车企业。

  

  第五节 加快新能源推广与应用

  加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推广利用,不断提高其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

  一、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

  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含农民拆迁安置房)和新建、改建、扩建的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当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既有居住建筑和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要的公共建筑在进行节能改造时,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新建高层居住建筑采用太阳能供热系统。

  二、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

  积极实施太阳能屋顶并网发电、建筑一体化并网发电和地面光伏并网电站工程,加强光伏发电在建筑领域和城市照明领域的应用。重点选择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公共建筑,以及工业厂房、研发大楼、公共设施、居住建筑等,加快光电建筑一体化建设。屋顶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适合建设光伏电站的建筑,在不影响城市景观和环境保护的基础上,应当优先考虑太阳能屋顶并网发电应用,优先支持兆瓦级并网型太阳能屋顶光伏电站建设。新建建筑,特别是政府投资建设的大型公益性建筑和交通枢纽、车站、轨道交通站房等公共设施,应当积极推行光电建筑一体化设计,实施建筑一体化并网发电工程。鼓励既有建筑在节能改造时,设计、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加强太阳能光电照明系统在城市道路、亮化工程和交通智能设施中的推广应用。支持选择公路、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旅游景点等公共空间,运用光电互补技术,建设地面光伏并网电站。

  三、推动生物质能的应用

  推动农村生物质能发展,重点发展生物质发电、沼气工程、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由以往注重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为主,向户用沼气、秸秆气化等多能开发转变,拓宽农村能源发展模式。积极推进秸秆气化、秸秆固化燃料、秸秆发电等秸秆能源化工程建设。到2015年,建设3-5个100KW以上的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发电工程;建设3-5个秸秆气化、秸秆固化工程;畜禽养殖场沼气年生产能力达400万立方米以上。

  四、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应用示范

  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技术突破和产业发展。鼓励新增出租车、公交车、校车、旅游车和公园用车选购使用新能源汽车。启动无锡市新能源汽车的示范运行。在市区、江阴、宜兴等地选择特定公交线路或区域,开展城市公交新能源客车示范运行;在公园、景区、工业园区等地大力推广新能源观光车和专用车,重点支持无锡市新能源汽车企业,扩大新能源汽车的应用范围和数量。建设相配套的充电站、充电桩。到2015年,建设30个充电站,其中市区12个,江阴10个,宜兴8个。

  五、加快推广绿色照明的应用

  大力推广绿色高效照明灯具,逐步普及替代传统的低效照明电光源。重点在工厂、办公楼、市政景观照明、公用设施照明、交通信号灯等场所,推广稀土三基色荧光灯、高效大功率自镇流紧凑型荧光灯、LED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等高效照明光源。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无锡市能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市能源发展和保障供应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能源政策,制定无锡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推进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和安排能源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健全能源综合管理职能,统筹能源需求预测管理、项目建设管理、能源供应管理和能源利用管理,市能源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综合协调,有效预防能源短缺,切实保障能源的安全生产和有效供给,提高能源利用综合效率。

  强化部门联动。市发改委作为能源综合管理部门,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市统计部门应扎实做好能源统计等基础工作,并为相关部门及时提供统计基础数据。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合力推动能源工作开展。各地区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指导协调。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定期通告相关部门和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工作责任。能源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应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支持能源领域的研究机构、中介咨询机构、行业协会发展。支持他们为政府提供专业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把部分行业统计、专业研究、标准制定和行业管理职能转由其承担,共同推进能源工作的有效开展。

  有序推进规划落实。增强发展规划的指导性、约束性和权威性,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估。抓好本地规划与国家、省规划的衔接,完善规划实施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第二节 创新能源管理体制,落实能源工作责任

  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和能耗下降责任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能源工作责任制。细化能源专项规划,推进规划落地实施。根据无锡市能源发展目标,分解能源工作指标,将能源工作责任和成效纳入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体系中。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节能自律。企事业单位要重视节能工作,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按照规划的要求认真落实,将节能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能源统计力量,完善统计体系,凸显考核重点和考核特色,建立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促进节能降耗取得实效。

  

  第三节 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健全市场运行机制

  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理顺煤、电、油、气、水、矿产等资源类产品价格关系,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通过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健全市场运行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能源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能源工业发展中基础性配置作用,在价格形成、渠道建设、供需平衡等方面充分体现市场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能源产业的良性发展。对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实施价格激励政策。完善峰谷、丰枯电价和可中断电价补偿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对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及高耗能企业按国家产业政策实行差别电价,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引入差别化价格政策,制定分行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或产品单耗限额标准,超过限额标准的能耗,实施累进加价;对列入计划应予淘汰的高能耗劣势产业的用能实施加价。实行阶梯价格管理政策,对满足基本需求的生活用能,价格基本保持相对稳定;对超出基本需求的能耗消费,实行分级递增的价格政策。积极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加快能源交易平台建设,促进能源行业有序、高效、科学发展。

  

  第四节 贯彻落实能源政策,加强配套政策支持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节能减排、能源资源价格改革、清洁能源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等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各类财政补助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能源资源环境专项税费政策,有效发挥财政预算、国债投入、财政贴息、政府采购、税收优惠、限制性税收政策等多种财政政策工具的杠杆作用,促进无锡市能源可持续发展。一是完善财政税收政策,加大对节能项目的支持力度。如对产业和产品指导目录中重点鼓励和支持发展的节能环保项目产品生产给与减免税的优惠政策。二是对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中节能和环保效果显著的项目,建立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三是落实国家对可再生资源和新能源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并将部分能源调价收入用于能源安全与平衡和支持的建设项目,如节能产品、节能技术、节能材料、可再生资源等。

  加快产业结构提升,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更大力度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能源结构调整创造有利条件。综合运用价格、财政、税收、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发挥政策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利用各级环境治理、科技发展和产业发展导向等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重点支持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支持建筑和交通节能、可再生能源开发、能源科技进步与创新等工作。各级政府应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推动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能源结构调整的投入机制。同时,将符合能源结构调整的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目录。 

  

  第五节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依法强化监督管理

  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能源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加快地方能源管理立法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严肃查处能源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

  加强项目管理。对符合能源政策导向的重点建设项目,各有关部门在项目审核、土地使用、资金信贷、税收优惠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并加强指导服务。切实加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严把建筑节能标准和可再生能源应用关,不符合能源政策规定的项目,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根据无锡市发展的经济、技术基础和能源供求情况,对高耗能产品制定并公布单位产品能耗定额和限额,对超限额的进行整改,引导企业节能降耗;修订完善能效标准,严格市场准入,提高用能设备能效。同时,要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的耗能产品或建筑,不能出厂销售或不准开工建设;对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淘汰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的,要加大惩罚力度,加快出台适合无锡城市特点的能源市场管理、能源安全储备实施细则。

  

  第六节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促进人才素质提高

  加大能源领域专业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完善能源专门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工作体系,以保障能源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把能源领域的人才引进和培育工作统一纳入我市人才工作体系。重点打造能源领域技术研发、生产制造、推广应用和决策管理方面的人才队伍。以提高创新和发展能力为重点,通过政产学研联合以及国内外多方合作等方式,分层次、分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能源领域的人才培训工作。

  附件:“无锡市‘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一) 环境影响评价的目标、依据与方法

  1、 评价目标

  为了确保能源发展与社会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使规划方案更加科学合理可行,对能源发展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识别、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及措施,以防止能源发展规划的实施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从而促进能源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与社会进步的协调发展。

  2、 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5)《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6)《无锡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

  3、 评价方法

  运用综合指标评价法、价值评估方法、空间协调度分析法等定量和定性方法进行能源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二) 评价内容

  无锡市能源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是对无锡市的环境现状及规划可能造成的环境问题的识别、分析、预测和评价。其重点是评估无锡市能源发展规划方案对生态、环境、资源等方面的影响,以及方案实施过程在促进无锡市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能源保障的作用与影响程度。

  (三) 无锡市能源与环境现状分析

  1、 无锡市能源消费状况

  “十一五”时期,在无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带动下,能源消费稳步增长,但增长速度明显放缓。2005年,全市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等价值)为2580.62万吨标准煤。2010 年全市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等价值)达到3847.52 万吨标准煤(2010年数据为预计数,下同),“十一五”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累计增幅 49.1%,年均增速8.3%,分别低于同期全市 GDP(现价)累计增幅、年均增速 55.9 个百分点和 7.1 个百分点。在全社会能源消费中,2010 年第二产业能耗总量达到了 3207.37万吨标准煤,比 2005 年增长 44.8%,其中工业能耗 3190.97 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 45%;第三产业能耗达到了 415.16 万吨标准煤,比 2005 年增长 79.1%,其中交通运输能耗 168.76 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 53.7%;城镇和乡村居民生活能耗达到了 211 万吨标准煤,比 2005 年增长 74.2%。“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贡献度明显提升,经济增长过度依赖于能源消费的发展格局有所改变。

  在全社会主要能源消费品种中,2010 年原煤消费量(等价值,不包括热电生产企业的加工转换投入量)为 654.38 万吨标准煤,比 2005 年下降 4.4%,其总量占全社会能耗总量的 17%,占比下降9.5个百分点;天然气(包括液化天然气)消费量达到了 132.34 万吨标准煤,比 2005 年增长 202.3%,其总量占全社会能耗总量的3.4%,占比提升1.7个百分点;电力消费量(包括热电生产企业的加工转换投入用煤量)达到 1808.63 万吨标准煤,比 2005年增长 65.9%,其总量占全社会能耗总量的 47.0%,占比提升4.7个百分点;热力消费量(包括热电生产企业的加工转换投入用煤量)达到了 401.27 万吨标准煤,比 2005 年增长 239.6%,其总量占到了全社会能耗总量的 10.4%,占比提升5.8个百分点。总体看,“十一五”期间的原煤比重有所下降,电力消费基本稳定,热力消费明显加快。

  从节能情况看,2005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为0.918吨标准煤/万元,预计2010 年全市单位 GDP 能耗下降为 0.726 吨标准煤/万元,“十一五”全市单位 GDP 能耗累计下降 20.9%,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从减排情况看,“十一五”期间有序落实了生态清淤、调水引流、生态修复等各项措施,全面实施了湿地保护和森林覆盖工程,使无锡跻身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行列,“十一五”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累计削减32%,大大超过了“十一五”规划目标,开创了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发展新路子。

  “十一五”期间,以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为核心的新能源产业在我市得到了迅速发展,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根本性转变,其中太阳能电池及组件位居全国首位,转换效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设计总产能已经达到了5500MW;83家风电及设备制造企业的整机生产能力已经达到了20万千瓦;生物质能及核能装备等一批新能源企业正在发挥出巨大的市场潜力。

  2、 无锡市环境状况

  根据无锡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10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90,城乡环境面貌有了新变化。2010年原煤消费量(等价值,不包括热电生产企业的加工转换投入量)为654.38万吨标准煤,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3867.1亿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0.44万吨,烟尘排放量为4.21万吨。

  3、 能源与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无锡市的能源发展现状,本轮规划的资源与环境保护目标确定为:加快能源基础建设和结构调整,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区建设,合理引导、调控能源需求,构建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强化能源科技进步和创新,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优化的能源结构、有效的保供稳价、创新的能源科技、先进的能源产业和高效的节能减排”四个体系。到2015年,全市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20%;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比“十一五”期末降低20%,主要污染物(5个指标:COD、氨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 20%;全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98%,林木覆盖率达到27%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市区有30%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建成区范围内全面建成清洁能源区。

  (四) 无锡市能源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1、 规划的环境协调性评价

  无锡市能源发展规划针对确定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目标,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重要的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编制过程中,从规模、布局等方面主动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生态城市建设规划等进行衔接,具有较好的环境协调性。

  2、 规模与结构调整的环境影响评价

  (1) 指标选取原则

  ① 科学性原则。评价指标的选取建立在科学、准确的基础上,选取能反映无锡市环境对能源利用变化的敏感性特征以及环境质量变化状况的指标。

  ② 代表性原则。评价指标要充分反映无锡市的能源利用方式对环境的影响状况。

  ③ 可操作性原则。环境影响评价的指标易于从现有资料中获取,便于使用。

  ④ 动态性原则。能源发展规划的实施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指标体系应反映出无锡市能源发展规划的动态性特点,个指标因素应对时空变化具有一定的敏感度,以便于预测。

  ⑤ 综合性原则。无锡市能源发展规划涉及自然、社会、经济等方面,能源发展规划的影响评价指标应具有综合性。

  ⑥ 系统性原则。确定相应的评价层次,按系统的观点评价各个指标,构成完整的评价指标体系。

  (2) 环境影响评价指标

  根据上述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考虑到无锡市能源发展规划的特点和数据可获得程度,选择7个指标,涉及能源效益、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生态保护等四个方面,对无锡市能源发展规划的生态、环境与资源影响进行评价。

 

表1 能源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

表征指标

指标类型

能源效益指标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指标

万元GDP能耗

逆向型

能源消耗弹性系数指标

能源消耗弹性系数

逆向型

能源结构指标

天然气在能源消费的比例指标

天然气在终端消费量的比例

正向型

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指标

煤炭在终端消费中的比例(等价值,不包括热电生产企业的加工转换投入量)

逆向型

产业结构指标

能源在第三产业消耗比例指标

能源在第三产业的消费比例

正向型

大气环境指标

由能源消耗引起的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

逆向型

二氧化硫污染物浓度削减量

万元GDP二氧化硫排放量

逆向型

 

表2 能源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

 

指标

2005

2009

2015

万元GDP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0.918

0.756

0.59

能源消耗弹性系数

0.532

0.439            

0.376

原煤消费量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等价值,不包括热电生产企业的加工转换投入量)

0.27

0.18

0.08

天然气消费量在能源消费量中的比例

0.02

0.028

0.042

能源在第三产业的消费比例

0.09

0.095

0.102

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吨/万元)

2.46

1.90

1.97

万元GDP二氧化硫排放量(吨/万元×10-3

5.94

4.32

2.99

  

表3 能源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指数

 

评价指标指数(%)

评估年份

2005-2009

2009-2015

2005-2015

能源效益指标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指标指数

-17.6

-21.9

-35.7

能源消耗弹性系数指标指数

-17.5

-14.4

-29.3

能源结构指标

原煤消费量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指标指数

-33.3

-55.5

-70.4

天然气在能源消费的比例指标指数

40.0

50.0

110

产业结构指标

能源在第三产业消耗比例指标指数

5.5

7.4

13.3

大气环境指标

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指标指数

-22.8

3.68

-19.9

万元GDP二氧化硫排放量指标指数

-27.3

-30.8

-49.7

  ① 能源效益

  按规划方案进行能源发展,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逐渐下降,但随着人口的增加,能源消耗总量不断增加,故人均能源消费量指标呈负向。能源发展仍面临挑战。

  ② 能源结构

  规划方案大力引进和发展清洁能源,用优质能源替代燃煤,逐步减少并严格控制燃煤总量,以原煤为主的污染型能源结构逐步转变为以天然气、电力、热力等为主的清洁型能源结构。

  ③ 产业结构

  调整产业结构具有战略意义,一是可以缓解日益增长的人口压力,保持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同时第三产业可以增加就业机会,此外,第三产业产值的提高也是国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象征。无锡产业结构高度化趋势开始显现,2009年全市三次产业在GDP中的比重为1.9:56.8:41.3,由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CO2减排量约为448万吨标煤,因此调整产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④ 大气环境

  规划方案目标中,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到2015年比2010年削减率达到20%;SO2排放量削减20%。

  ⑤综合评价

  采用加权求和和多指标综合评价模型,计算无锡市能源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综合值。指标值的标准化方法为:ai、amax、amin分别对应指标值、最大指标值、最小指标值。对于正项型指标,标准化值(Ai)为:Ai= ai/ amax,(i=1、2、3、……12)。对于逆向性指标,标准化值(Ai)为amin/ ai(i=1、2、3、……12)。标准化结果见表:

 

表4 能源发展环境影响评价指标标准化结果

 

指标

2005

2009

2015

万元GDP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0.643

0.780

1.000

能源消耗弹性系数

0.707

0.856

1.000

原煤消费量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

0.296

0.444

1.000

天然气消费量早能源消费量中的比例

0.476

0.667

1.000

第三产业在能源消费的比例

0.882

0.931

1.000

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

0.772

1.000

0.964

万元GDP二氧化硫排放量

0.503

0.692

1.000

  采用特尔菲法并参考有关专家的意见,确定各个评价指标的权重。

  用M表示综合评价指数,Ai表示各项表征指标的标准化值,Ki表示各项二级指标对应的综合权重,则M=∑(Ai×Ki),(i=1、2、3……12)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5 能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综合分值

 

年份

2005

2009

2015

指数值(M)

0.618

0.782

0.99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分值介于0-1。当1.00>M>0.8时,协调度极大,表明规划实施与环境高度协调;当0.6<m<0.8时,规划实施与环境比较协调;当0.5<m<0.6时,实施与环境规划与环境基本协调;当0.4<m<0.5时,规划实施与环境不太协调;当0.2<m<0.4时,规划与环境处于不协调状态。从上表可以看出2005年、2009年、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综合分值是逐年增大的,分别为0.618、0.782、0.992,说明无锡市能源发展规划方案的实施总体上有利于促进无锡市生态环境建设。< p="" wza-mobilefontsize="true" wza-palette="true"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

  (五) 评价结论及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对策

  1、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轮规划在对“十一五”能源发展和消费的分析研究基础上,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对能源的需求,以及资源和环境制约的情况确定了能源发展方向。在考虑经济转型以及城市发展的影响下,提出可执行性的技术、管理体制和政策措施,制订了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规划的能源结构调整对区域的生态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有利于无锡进行节能减排,可以实现本轮规划既定的资源与环境目标。

  2、 规划方案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

  能源发展是人类依赖自然利用自然的综合体现,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能源消耗总量不断增加。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引起的资源问题带来环境保护挑战,原煤消耗量的不断增加会引起SO2排放量的增加,同时燃烧产生煤渣煤灰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另外,在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的同时,在生产过程中所带来的环境污染不可忽视;同时,一些重点项目的建设,也会对周边的生态空间有所影响。通过合理、科学的规划,加强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管力度,实现经济、能源、环境之间的和谐发展。通过规划实施优化城市能源消费结构,提高能源供应质量;加强节能工作的实行,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控制能源消费的增长,促进低碳城市建设,满足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高速发展。

  3、 减缓措施

  为减缓能源发展规划实施可能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促进能源发展规划实施的方案有利于生态环境建设方向进行,提出以下措施和对策:

  (1) 大力推进生态节约型生产和消费方式

  建立以循环经济为重要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降低经济发展对能源的消耗。推行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先进生产方式,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实行清洁生产,注重节能减排,在能源消费总量不断增长的同时,减少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加强锅炉脱硫设施和清洁能源区建设,加强对煤灰煤渣的后续处理,实现能源利用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在产业发展上实行生态化设计与改造,在发展新兴产业的同时,要谨慎产业发展规模,控制产业生产过程污染;在能源结构的调整中,要注重长远清洁能源的发展,保障清洁能源的供应。同时,大力倡导适度消费、公平消费和绿色消费,通过环境友好的消费选择带动环境友好的产品生产和服务,形成绿色消费与绿色生产之间的良性互动。

  (2) 强化能源规划建设中基础性生态环境的保护

  按照生态适度最大化的原则安排各类项目建设实施用地,协调区域的主导生态功能,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项目建设实施前必须进行环境评价。不得破坏天然林地草地,水域等自然景观用地。构建生态良好的空间利用。

  (3) 加快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收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建立生态环境的利益共享机制和生态环境破坏经济补偿机制。通过经济杠杆引导资源与能源、技术、资金、生态、环境及其他相关资源的合理配置,综合运用价格、财政、税收、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发挥政策激励和约束机制。

  (锡政办发〔2011〕2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