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0-13 浏览量:22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