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午,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区政府关于办理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情况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针对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审议意见中提出的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政府监管能力和加强源头治理等意见,区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逐项研究和分析,进行了以下整改:
加大宣传力度,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区各部门加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举行专题讲座、组织网络知识竞赛活动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市民百姓的食品安全素养,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区市场监管局与美团点评集团签署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合作备忘录》,聘请30名外卖小哥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治理。
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开展夏季食堂专项检查,检查大专院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养老机构食堂等178家单位,开展快速检测560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7份,对7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7月以来办结食品行政案件42件,罚没款535万元,查处违法占道经营食品类行为769人次,侦结食品犯罪案件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有效打击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的提升。
加强联动执法,提升监管能力
继续在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推行远程视频监控,将明厨亮灶接入移动监管平台,实行实时监控。全区学校食堂已全部完成明厨亮灶和放心食堂建设。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召开了“放心食堂”建设工作推进会,提出年底前医疗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力争100%实现明厨亮灶和建成“放心食堂”的工作要求。
加强源头治理,减少食品安全风险
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强化发现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区域网格化管理体系,每季度组织一次交叉检查,联勤联动,防治无证食品经营行为返潮和新增,确保治理率100%常态化。对人气食品等专项检查,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共抽检601件,不合格14件,均依法进行了处置。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区政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政府办理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报告。
区政府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强调高标站位,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首先从思想认识上提高办理工作的重视度,加大破解难题力度,全力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工作。通过进一步完善领导牵头督办机制,落实办理工作分级负责制等,强化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每一件代表建议的办理责任落实到位。
加强源头治理,减少食品安全风险
一是优化工作环节,加强办理工作全过程的动态化管理,真正把办理代表建议关注做实做细。
二是深入调研找准症结。一方面,邀请人大代表参加现场视察、座谈、走访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交流。另一方面,及时掌握承办单位办理工作动态,加强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促进办理工作见实效。
三是跟踪工作进度,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工作进展。
健全办理制度,强化工作合力和责任落实
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制度,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工作效率,推进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切实贯彻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针对办理工作中的难点,适时召集人大代表、合办和会办单位进行实地调研、交流座谈等,促使提办双方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形成主合办牵头单位破解难题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