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改革统领全局,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项目导向,加快推进“四个中心”建设,聚焦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政府职能转变和效能提高、产业转型升级、城乡一体化发展等重点领域的改革事项,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胆魄、更有力的举措,抢抓机遇,先行先试,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活力,确保取得新的改革突破,努力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科学发展先行者,现制订2014年上海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力推进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进一步发挥突破带动作用
(一)深化完善投资管理制度。完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制定出台自贸试验区2014年版负面清单,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制度。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完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登记制,抓紧推进年度报告公示制,建立经营异常企业名录和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完善工商“一口受理”制度,探索由企业新设环节向变更等环节扩展,形成完整的工商“一口受理”服务模式。加快推进服务业23项开放措施,在现代服务业和新兴制造业领域提出放宽外资准入的开放措施。
(二)加快创新贸易监管制度。推进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在洋山保税港区和浦东机场综保区选择企业先行启动试点。推动海关“先入区、后报关”监管模式形成透明化的制度标准,推动检验检疫完善“进境检疫,适当放宽进出口检验”监管模式。深化海关和检验检疫“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试点,研究探索口岸管理单位“单一窗口”管理制度。探索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监管和服务方式。
(三)积极落实金融监管制度。推动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加快制定发布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相关操作细则,积极落实金融制度创新的各项试点任务,进一步提升“四个中心”核心功能。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建立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账户体系,落实投融资汇兑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和外汇管理等领域改革试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推动金融服务平台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面向国际的金融交易市场,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
(四)推动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推动各有关部门在自贸试验区内监管数据和信息的对接共享,完善联合监管与协同服务制度。完善自贸试验区社会信用、综合执法、安全审查和反垄断审查、社会组织参与市场监督、综合评估等管理制度。探索完善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制度和权益保护制度,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
(五)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突破带动作用。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加强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联动,将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有序推广到整个浦东新区复制检验。借鉴负面清单管理理念,推动浦东优化内外资项目审批流程,推广“一口受理、综合办理”服务模式。深化工商注册制度改革,推动浦东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等改革试点。围绕“四个中心”建设,加快提升浦东金融、航运、贸易等核心功能。积极推进要素市场功能拓展和产品创新,深化商业保理业务创新,探索深化票据中介业务等改革试点,推动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发展。加快发展航运保险等航运金融业,探索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航运市场发展环境。深化国际采购监管模式、混合型全球维修检测功能等创新试点,延伸自贸试验区保税展示、保税交易等功能,鼓励发展新型贸易和服务贸易。积极扩大服务业开放,深化人才出入境、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创新,吸引中资离岸机构回归和跨国公司海外总部集聚,进一步提升总部经济能级和水平。加强区域功能联动,发挥自贸试验区教育、医疗、文化、专业服务等领域扩大开放对全市服务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二、优化政府管理体制,进一步转变职能和提高效能
(六)推进机关编制和审批事权下沉。按照浦东新区区级机关编制和内设机构核减15%的目标,优化政府内设机构,实现区级机关“瘦身”和开发区、街道、乡镇“强身”。加快浦东新区政府向开发区和大镇下放审批权限,分批分类落实各项审批事项,同步做好审批标准、人员培训、后续监管等工作。
(七)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按照“经济规模适度、经济功能优先”的原则,构建区域化行政审批服务平台,集中承接办理市和浦东新区下放的事权。积极推广张江“管办分离”和“一门式办结”行政审批服务模式。率先编制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业务手册、办事指南。加快开发和运用“建设项目网上联合审批系统”,实现审批信息的共享互联、审批材料的跨部门流转、建设项目的网上办理和审批进程的实时跟踪等多种功能。
(八)完善区域管理体制。深化陆家嘴金融城管理体制创新,完善业界共治、多方参与的治理机制。探索建立开发区与属地镇之间责任明确和利益共享的协调机制,进一步处理好开发区管理主体和开发主体的关系。完善临港地区“管镇合一”管理模式,探索完善与国际旅游度假区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建立地区分类考核制度,强化对不同地区的功能导向和差别化指导。深化完善陆家嘴、世博等重点地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
(九)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完善“一门式、一窗口、一张网、一套表”的市场监管服务模式和综合执法体系,探索整合相关市场执法职能,构建贯穿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和行政审批、执法监督、技术支撑相互衔接的监管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统一行政管理和专利、商标、版权综合监管及综合执法机制,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水平。
(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引入竞争机制,实现公共服务多元化提供模式。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探索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进一步健全公共财政体系。探索多种所有制企业参与园区开发、城镇建设的路径和模式,进一步扩大社会投资开放。深化城市养护作业市场化改革,完善综合养护定价机制、招投标机制和考核机制。
三、构建区域创新体系,进一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十一)深化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入推进代持股试点,推广张江科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充分发挥信用产品在科技融资中的作用。探索完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多元化融资模式。优化政府科技投入机制,探索在政策设计、项目筛选、成果评价等环节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十二)创新促进产业转型的土地管理制度。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深化张江、金桥土地“二次开发”试点,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试点主体和试点内容。在自贸试验区内探索工业、商业、办公等综合用地的土地利用政策,完善存量土地循环利用机制,积极推动浦东新区存量工业用地转型。实施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探索创新工业用地出让方式和新增工业用地弹性年限出让制度。
(十三)加强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建设。积极构建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服务市场体系,完善人才评价和使用的市场机制。优化自贸试验区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争取开展人才通行便利化等改革试点。创新校地合作模式,整合园区内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资源,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十四)优化新模式新业态企业发展环境。围绕新模式新业态企业发展的制度瓶颈,深化生物医药合同生产(CMO)试点,促进生物医药就地产业化和生产服务外包发展。深化“再制造”产业改革试点,探索创新进出口审批流程、保税监管等管理模式。完善集成电路产业链保税监管模式,进一步扩大跨关区范围和试点企业范围。探索建立产业项目准入标准体系,强化对新引入项目投入、产出等综合效益评估。
(十五)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研究,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补偿制度。进一步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探索化解大气污染等环境问题的方式和途径。进一步健全土地等自然资源的开发保护制度,促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使用。
四、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增强社会发展活力
(十六)完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编制《浦东新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中长期规划(2014-2020)》,引导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在城乡间优化配置。深化教育、卫生领域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面向基层、面向郊区的考核奖励、职称评定、人才培养、住房保障等方面的综合保障激励办法。探索校长、教师城乡交流长效机制,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远郊地区社区卫生中心服务或开展多点执业。
(十七)深化农村土地和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完善流转机制,推广完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模式。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稳妥探索宅基地置换试点。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优化集体资产监管体制和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建立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重点区域开发、持有优质物业资产的合作平台,增强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能力。
(十八)深化教育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探索投入补偿机制、综合评价机制、监管机制、薪酬分配机制、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等综合改革,推进药品“零差率”改革试点。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完善家庭医生制度。完善浦东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机制,深化中医服务项目补偿试点改革。以国际医学园区为平台,鼓励推动社会多元办医。深入推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改革创新,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现代化。深化教育管办评联动改革,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扩大学校办学自**,探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化扩大国际合作办学试点,促进各类教育开放发展。
(十九)深化文化领域改革。积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会化、专业化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举办重大文化活动。扩大文化领域开放,完善文化市场体系,推进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二十)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机制。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深化浦东公益示范基地建设,完善供需对接机制,促进公益服务项目化专业化发展。
2014年是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全面深化、攻坚克难的一年。要大力弘扬改革精神、落实改革责任、强化改革合力,加强部市合作、市区联动,充分发挥上海市推进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改革的综合性、协调性和系统性,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浦东改革工作;加强浦东综合配套改革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联动,探索形成更多可以在全国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进一步发挥先行先试和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总结评估,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制定并启动实施第四轮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深化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努力开创浦东二次创业和上海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