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来源:上海浦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09-14 浏览量:52

6月30日下午,浦东新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任命23位新一届区政府部门组成人员,并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具体包括:任命张长起同志为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任命刘宇青同志为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命李立生同志为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任命唐石青同志为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主任;任命辛雅琴同志为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主任;任命诸惠华同志为浦东新区教育局局长;任命徐长华同志为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局长;任命黄宏同志为浦东新区民政局局长;任命李宝令同志为浦东新区司法局局长;任命马嘉楠同志为浦东新区财政局局长;任命徐雯同志为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命王晓杰同志为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任命苏锦山同志为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主任;任命章灿钢同志为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局长;任命范金成同志为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任命康晴华同志为浦东新区审计局局长;任命王勇同志为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任命吴伟平同志为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命林本初同志为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局长;任命张红同志为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局长;任命柳亚华同志为浦东新区监察局局长;任命黄玮同志为浦东新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局长;任命施炳弟同志为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浦东新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浦东新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情况的报告等相关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田春华主持会议,副区长陆方舟、张玉鑫作相关报告。

据悉,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在已经连续四年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今年继续就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成立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围绕执法检查重点,在全市率先开展了一系列执法检查活动。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常务副组长周奇就检查情况作报告。检查显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努力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本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继续保持有序、可控、稳中向好的态势。但仍存在部分单位和人员对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缺乏强烈的紧迫感、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治理尚缺乏有效手段、现代科技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撑作用发挥不充分、一线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

检查组建议,要提高各级干部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引导各方积极参与社会监督;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加快解决无证无照餐饮和流动摊贩问题,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等新业态的监管,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和指导;进一步加强科技保障,切实提高专业化监管水平;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努力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会上,针对食品安全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就监管效果、宣传贯彻情况、学校食堂监管等问题进行了询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个部门进行了回答。如就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的询问,区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快推进小餐饮备案制工作,加大对无序设摊的整治力度接入监控平台,根据不同时令、人群开展针对性集中整治。就学校食堂视频监控建设情况的询问,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至今年6月已有613个校区的监控系统接入监控平台,并将通过网络***息、巡查等方式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建议,应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普及力度,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宣传的有效性;加强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发挥各方面力量,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完善考核机制,加大追责力度及信息公开力度。

据悉,接下来浦东将继续加大力度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正逐条对照《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抓紧做好现有无证照整治、食品摊贩管理等配套工作机制的修订,用“最严执行”落实“最严法规”;将开展网络食品经营等新业态集中治理,落实网络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继续开展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试点工作,至2017年底试点街镇符合条件的提供者备案率达100%。

当天的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和表决通过区人民法院关于增补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报告,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进行宪法宣誓仪式,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品华、谢毓敏、周奇、陈红专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