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各级领导对此事的重视关心,真正为老百姓做好事,办实事,造福于民。”最近,惠南镇梅花新村居民沈莉英向居委会发来一封感谢信,就此前部分居民对小区外场改造工程提出投诉后,得到及时回应并解决问题表示满意。
从投诉书到感谢信的转变,其实是惠南镇推行“三会”制度的成果之一。近年来,惠南镇党委、政府依托由协调会、听证会、评议会构成的“三会”制度,搭建平台,畅通居民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同时发挥社群领袖和群团组织的协调作用,让小区综合改造、停车难等突出问题在居民的共商共议中一一化解。
听证会寻求“最大公约数”
“为了增加停车位而缩减绿化,这样的做法不妥当。”去年年底,为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梅花新村小区启动外场改造排水系统和黑色路面项目,没想到在施工第二天,就收到了居民的投诉。
一方面小区的停车问题亟待解决;另一方面毁绿又让部分居民备感心疼,如何协调其中矛盾?“通过召开听证会,我们让各方意见在一个平台上表态、磨合,寻求‘最大公约数’。”梅花居委党支部书记陆洪春说。
接到投诉书以后,项目施工立即停止,不同意见的居民代表被召集在一起,各抒己见。在听证会的推动下,居民区党总支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小区业委会、工程施工方、居民代表等经过多次协商,前后3次对改建工程方案进行优化。在得到居民的一致认同后,部分绿化恢复原状或移栽到小区其他处,项目重新开工。
协调会向社会要活力
“现在两个儿子回家吃饭,再也不用匆匆来去了。”家住惠南镇西南新村小区的黄阿姨笑着说。
西南新村小区为上世纪80年代的老公房,配套设施较差,其中最令居民头疼的,便是停车难的问题。“小区停车位少,附近也没有停车场,每次儿子儿媳来吃饭,只能车停在路边,我和老伴轮流去马路上看车,生怕被贴罚单,就算刮风下雨时也不例外。”黄阿姨说。这一现象在包括西南新村小区在内的南门居民区里并不少见。
针对这个问题,热心居民组成自治小组,调研后提出能否将一处荷花池待开发地块的空地作为居民停车场?但该地块使用权属于惠房物业公司。由此,一场协调会在南门居委举行。居委工作人员、居民代表、业委会代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等围坐一堂。会上,惠房物业公司同意将荷花池地块空地作为停车场。业委会提出愿意提供3000元资金,以清除杂草和铺石子路。
有了停车场以后,辖区内一家保安公司找到南门居委,提出公司作业车也存在停车难问题,希望停放在停车场。经南门居委协调,第二次停车场项目协调会召开,居民自治小组、保安公司、惠房物业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由保安公司出资建停车设施及改建进出口手拉铁门为电动门,方便年老体弱人员进出停车。
现在,停车场白天主要供保安公司停放作业车及工作人员车辆,到晚上作业车开走供居民停放私家车,实行错时“潮汐式”停车,一举两得。
社区事由居民“说了算”
东门居委成立了一个由五到七人组成的小区居民自冶管理小组,在小区开展居民自治活动,协调业委会、物业公司共同做好社区各项工作,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自治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等。
在此基础之上,每当政府有关部门或居委会在社区实施的项目和涉及群众性的重大工作需作出决策前,由居委会组织社区内具有较好的政治、文化素质,熟悉相关业务,能发表建设性和代表性意见、建议的居民代表或成员单位的有关人员召开听证会,进行听证,提出具体意见。一旦发生利益冲突,由居委会召开协调会进行协商解决。居委会还定期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对被评议的机构、事件和对象的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群团组织发挥协调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惠南镇在推行“三会”制度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了群团组织的力量,引导居民参与自治。比如在荷花池地块“潮汐式”停车场的协调过程中,由黄阿姨在内的几名老党员组成的“银发民心驿站”团队成为协调会的“后援担当”,广泛听取居民群众的意见和想法,并反映至居委。
华东理工大学教授熊万胜表示,“‘三会’制度是基层民主走向制度化的体现,过去村居召开会议,常常有多个主题且比较随性,不少问题议而不定,而现在有了‘三会’的平台,居委听意见、居民提建议更加规范化,更有利于调动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