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产是贫困村、贫困户增加收入,实现稳定脱贫的重要载体。近年来,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纵深推进,扶贫资金投入持续增加,泾县已经形成规模庞大的扶贫资产。为防止资产流失,充分发挥资产效益,该县将扶贫资产规范化管理作为脱贫攻坚工作重中之重,不断创新管理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强化制度建设,落实管理责任。一是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研究出台《泾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泾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建立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明确、乡镇直接管理、村级具体管护的扶贫资产管理体系。二是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县扶贫局统筹协调指导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产业扶贫资产后续管理、清产核资、效益发挥等方面的监督指导工作,县财政局监督指导扶贫资产登记入账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扶贫资产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县审计局负责扶贫资产审计监督工作,县脱贫攻坚十大专项行动单位负责本部门扶贫资产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三是强化基层管理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是其区域内扶贫资金投入形成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扶贫资产后续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等方面工作;村“两委”具体负责本村扶贫资产的管理工作,逐一登记造册入账、指定专人管护、规范收益分配。
强化资产登记,明晰产权归属。一是及时验收移交。各项目实施单位将验收合格的扶贫项目,及时通过签订移交文书方式转移至项目收益对象。二是明确产权归属。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到户项目形成的资产归项目受益贫困户所有,非到户项目形成的资产归项目受益村民集体所有,对能办理产权证的资产及时办理产权证,不能办理产权证的资产通过合同、协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等形式明确产权归属。三是全面登记入账。全面梳理2015年以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和县扶贫局逐村逐项进行指导,帮助142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村做好扶贫资产清产核资、资产登记入账工作,截止目前,全县2015年-2018年扶贫资产已经完成清产核资和资产登记入账。
强化经营管护,切实发挥效益。一是加强日常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扶贫资产的所有权性质,扶贫项目交付后,及时发挥经营性资产效益。经营性资产不得闲置,经营性资产经营方式只能由资产所有者依法自主经营或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确定经营者。二是明确管护责任。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要定期保养维护,确保正常运行。经营性固定资产,通过采取承包、租赁、入股等形式经营的,要与经营主体签订协议,建立管护制度,明确日常管护责任;通过村集体自身经营的,建立管护制度,明确村集体负责管护责任。三是规范收益分配。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实行“先归集体后分配”方式,集体经营性资产年收益率不低于投入扶贫资金的6%。经营性资产收益大部分用于贫困户受益,主要用于贫困户分红及农村保洁、保绿、治安、护路、护林、护水等公益性岗位开发。针对贫困人口中无劳动能力、残疾、大病等困难群体可适当进行补助,剩余收益用于边缘户帮扶及贫困村公益性事业建设和扩大再生产。
强化绩效管理,促进稳定脱贫。一是扶贫产业加快发展。近年来,泾县立足地方资源优势,大力实施“三叶(茶叶、烟叶、菜叶)、二纸(宣纸、书画纸)、一梳(木梳)”农业产业化工程,建立101个农业园区,培育发展30个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如该县投入扶贫资金建立“扶贫直通车”基地,积极实施“三直三通”带贫模式,通过直接收购贫困户农产品、直接安排贫困户就业、直接与贫困村合作发展产业,畅通贫困户销售渠道、畅通信息资源网络、畅通贫困村发展空间,2018年该基地共带动贫困村12个、村均年增收7万元,贫困户391余户、人均增收3000多元。二是“双基”建设加快推进。2015年以来,该县实施“双基”项目2093个,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178个,解决全县所有贫困人口饮水问题;实施贫困村及偏远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覆盖所有贫困村、7000余户贫困户;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300余公里,2018年9月被国务院扶贫办、交通运输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授予“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称号。三是带贫效果加快提升。近年来,全县累计投入扶贫资金超过2亿元,实施到村到户项目3万余个,34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总量超过550万元,平均达15.7万元。带动贫困林农发展青檀等宣纸原料种植6.5万亩,户均增收4500元以上;积极创新“三优先一提高”茶产业带贫模式,兴建茶园9.7万亩,带动贫困户3550余户,人均增收4100元。截止目前,该县34个贫困村已全部出列,累计脱贫11114户22199人,贫困发生率从2014年底的8.48%降低到0.26%。(王笑明 陈绍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