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绩溪:争当林长制改革示范社会风尚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2020/06/02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量:23





2020年绩溪县围绕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目标,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不断增强基础保障能力,全力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绩溪样板”。

加强网格化“护绿”,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严格执行林长制各项制度,强化县级督导、调度、协调责任。健全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强化调度和监测评价,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完善配套制度措施,切实为各级林长履职尽责提供服务。完善四级林长+生态护林员组织体系与责任体系,创新基层林长履责方式,深化林长制“四大员”责任体系,按照本人意愿选聘“民间林长”,推广“党建+林长制”等模式。全面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自然保护地“四有”基础性工作。落实“一林一警”责任,严格执法监督,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巡查力度,持续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督查工作。

加快规范化“增绿”,推进绿化扩面提质

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因地制宜植绿补绿,完成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计划,建设省市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示范片2处。实施山核桃林地生态治理攻坚行动,改善山核桃产区生态宜居环境,力争创成山核桃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生态宜居、增绿添彩、绿色家园工程,开展“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积极开展国家森林乡村申报工作,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个、省级森林村庄2个。创新城乡绿化机制,全面推广“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以线上方式支持国土绿化,鼓励单位或个人认建认养城市绿地、树木。结合《深化河长制改革构建美丽河流实施方案》,持续做好水清岸绿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建新绿”行动,加强扬之河、登源河、大源河流域森林抚育及退化林修复。

精准信息化“管绿”,加强森林资源管理

加快实施林长制信息化管理支撑工程,建成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经营管理、林权管理服务和森林应急减灾为一体的智慧林业平台。开展“智慧林区”示范点创建行动。开展林地信息集成“一本图”系统建设。深入开展科技服务及培训活动,加强林业职业技术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立健全林业系统防火应急救援机制,有效防控森林火灾。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管理机制,实现监测全覆盖,实施松材线虫病治理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古树名木修复保护,自2020年起,每年8-11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一次古树名木“体检”。结合森林公安机构改革,推动森林资源管理、木材检查、森林植物检疫、林木种苗等执法队伍全面整合,开展全县林木种苗和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绿盾”行动和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破坏林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提速产业化“用绿”,加快产业精深转型

围绕“南桃北油中竹”等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林、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布局,大力实施产业培育增值行动。扶持省、市级特色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加快建设长安油茶现代林业示范区项目,新增林下中药材1500亩,新建1个三大特色林业产业市级示范基地和2个市级森林旅游观光点。加快林业龙头企业培育,积极推进校地合作共建油茶产业示范基地,新增2个以上市级林业龙头企业。实施经营主体培育工程,积极谋划和编制林业项目,依托林业新型经济体,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生产经营。积极推广森林体验和森林康养,深度挖掘历史文化和森林文化,推动虎山头、丛山村、黄会山、水口林保护等生态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打造“一林一景”,实现生态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

推深市场化“活绿”,激发林改内生动力

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稳步实施“三权分置”改革,完善林权管理、流转和服务三个平台。鼓励多种形式适度规模化经营,完成2个行政村林地股份制经营试点,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放,整合碎片化林地开展托管经营和“净林地”招商试点,做深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开展林地返流转经营,壮大村集体经济。创新林业金融产品,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与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合作,建立林权抵押担保贷款机制,扎实推进“五绿兴林·劝耕贷”业务。引导金融机构与林业经营主体对接,落实好国家财政贴息、保费补贴等政策。完成雄路苗圃改革,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完善森林经营方案,培育大径级木材或珍贵树种用材林,加快林区道路建设。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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