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安徽省颍泉区以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不断提高。
全面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强市场监管,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推进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区进驻大厅事项占比达到100%,实现线下办理“只进一扇门”。截至2019年年底,个人事项全程网办率达到92.30%,做到“零原件、不见面”。全年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审查10件,备案10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目前全区共保留规范性文件64件,废止72件。
推进政府机构科学决策。制定《颍泉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市有关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印发《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颍泉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促进全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全面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相关单位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调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切实推动行政裁决工作。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年共年审合格的行政执法证683个,行政执法监督证18个。全区共198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为70%。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区政府全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27项,区政府班子成员及组成部门自觉接受区人大述职评议。办理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41件,政协委员提案69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将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办理司法建议以及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营造公众知情、参与有序、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加强行政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推行网络问政,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渠道。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配合上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国务院办理裁决案件。完善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积极做好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制定了《颍泉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退缴)工作程序》等工作制度,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制度的落实。强化信访事项化解,加大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力度,精准施策。2019年网上信访占比达83.5%,群众参评率和信访事项满意率在98.47%以上。(袁龙叶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