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2016年全市共完成6207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政府补助资金共11630多万元,补助标准全省最高。我市自2009年试点、2010年全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来,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万多户。2017年将完成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工作,三县一区共有15393户。
国家对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是:对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的,补助2万元,修缮加固房屋的补助6000元;对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的,补助1万元,修缮加固房屋的补助4000元。
资金问题一直是制约贫困户危房改造的瓶颈和难题,为破解难题,助力精准扶贫,切实保障贫困农民基本住房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国家补助标准基础上,加大补助力度,即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为D类危房须重建的,每户在国家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000元,增加部分由市、县区按照8:2比例分担。按照这一标准,全市2016年、2017年共增加补助资金10683.5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增加7849.6万元,县区财政增加2333.9万元。市级2016年补助资金兑现后,2017年补助资金已于2016年12月底一次性拨付到县区财政账户。
在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我市加大了督查检查力度和频率,采取市对县、县对镇、镇对村逐级督查的形式,同时还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定点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市对县督查和县区互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面上检查和入户核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强实施过程的督查检查和调度。目前市住建委已组织开展了六次督查,其中包括一次县区互查、三次综合检查、两次专项督查,共抽查乡镇42个,抽查农户档案500余份,入户核查300余户。
在具体督查中,市住建委制定了检查表格,对改造户申请、资格证件、危房核查鉴定、村委会评议和公示、镇审核公示、危房改造协议、进度、房屋面积等8个方面进行入户核查并量化打分,根据量化打分情况对乡镇、县区进行月度排名,以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促进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