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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安才(黄山市公安局原书记):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反对消极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作为自己的重要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就是为反对当时最腐败的政府、最腐败的统治而诞生的,并一直是反对腐败的倡导者和主导力量。就在全国解放前夕,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高瞻远瞩的毛泽东主席就告诫全党: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衣炮弹面前要打败仗。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及时地开展了“三反”、“五反”运动,严厉惩处了刘青山、张子善等一批腐化堕落分子,严肃了党纪国法。同时建立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行政监察机关,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改革开放之前那一段时间里,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还是保持得很好的,尽管有个别违法乱纪分子,但还没有形成“风”,更没有出现腐败现象。
改革开放在给我国经济社会生活带来巨大变化、给党的肌体注入新的生机活力的同时,也使党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及亲朋好友谋取好处,那时物资还较缺乏,有些人就通过关系走后门,利用“双轨”制捞点好处,当时称为“不正之风”、“以权谋私”等。笔者就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进入党的纪检机关工作的。改革开放之前,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现象很少,纪检机关查办的案件主要是工作作风问题和生活作风问题。而且查办案件的程序和办法简单,不搞调查笔录,没有“双规”等措施。一般情况下就是调查组的同志找被调查人谈话,调查组的同志各自做自己的笔记。谈过话后,叫被调查人把谈的情况写成文字材料限期交给调查组。这样一来,被调查人写的材料往往避重就轻,有的在谈话中承认的问题在材料中就不写了,不承认了,使调查组又反复做工作,增加了工作量。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案件越来越多,到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中央已明确提出反腐败。为了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打击力度,中央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监察部即“两院一部”发了一个通告,要求有严重违法乱纪的人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到有关部门投案自首,以取得从宽从轻处理。同时提出纪检监察机关可与检察机关联合办案,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可在第一时间作调查笔录,杜绝了纪检监察机关先查办再移交时被查人翻供的现象。同时中央还作出了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可对被调查人实行“双规”,及被调查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和规定的地点向调查组讲清问题。有了这些措施,反腐败很快收到一些成效。在查办案件中,我们也特别注意到被查人的心理状态。被调查人在受到“双规”以后,一般心理负担都比较重,有的被规三五天以后,头发就全白了,眼圈黑了。专案组的同志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宣传党的政策,促使其把问题交代清楚,也有的思想悲观,有轻生的念头。所以在实行“双规”时,专案组的同志二十四小时盯着被查人,一刻也不能放松,以免出现意外。不过说句实话,那时案子查的也不少,但绝大多数都是我们市、县两级查办的处级、科级干部,中央和省里很少查办级别高的领导干部,按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打了一些“老鼠”“苍蝇”,“老虎”则很少。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党中央加大了反腐败工作的力度,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这几年,党中央在推进改革开放、大力发展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同时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采取了更加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有些措施是过去从来没有过的,如以前纪检监察机关在受理群众反映举报都是按被反映人的级别分级受理,你反映一个县级干部的问题只能反映到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一个科级干部的问题只能反映到区县纪检检察机关,你要越级反映,上面概不受理,统统把你转下去,加上现在人事关系复杂,违纪问题往往上下都有牵连,这样一来,往往反映的问题还未查,就已走漏消息,甚至反映人、举报人往往还受到打击报复。这几年,中央直接派出巡视组到各省市巡查,直接受理群众的反映和举报,受理后进行初步核查,然后再按级别组织进一步调查,这样就减少了不少阻力,也保护了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实践也证明了很多大要案都是先经巡视组过问后查办的,有的就是巡视组直接查办的。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我们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党全国人民一定会团结一致,勇于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并取得最后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