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市召开村和社区组织换届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新闻通气会,通报各地近期查处的10起典型案件。市换届办重申纪律要求:要坚持严字当头,抓早抓小抓现行,以正风肃纪利剑高悬的高压态势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我市有5406个村和382个社区(居委会),仅行政村总数就占全省五分之一。今年5月中旬,全市村和社区组织要基本完成换届工作。这项面大量广的“大工程”,如何换出好班子、好风气、好局面?其第一道保障就是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严格严肃的选风选纪。
市换届办介绍,换届工作开展以来,各地以严打高压态势保证了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此次通报10起典型案件,是进一步严肃选风选纪,督促各地乘势而上,坚持对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报一起,让抱有侥幸心理想打“擦边球”的人不敢轻举妄动,让违法违纪者付出沉重代价。
市县两级已公布村和社区换届举报电话,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对查实的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一律取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已当选的宣布其本届当选无效;违反党纪政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县、乡领导干部和驻村干部因工作失职渎职、指导不力,出现较大问题的,一律严肃问责。
10起典型违法违纪案件——
乐清市南塘镇珠南村罗某妨害公务案——2017年2月6日15时许,南塘镇珠南村召开村党支部换届“两推一选”会议时,该村村民代表江某在会场吵闹,辱骂村书记,撕毁测评票,造成现场混乱。南塘派出所在接警处置过程中,遭江某妻子罗某极力阻挠,罗某撕咬协警莫某右手臂大臂外侧,造成莫某受伤。事发后,乐清市有关部门和南塘镇立即组织人员调查取证。次日,罗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公安部门刑拘;南塘镇党委对江某警示谈话。
乐清市翁垟街道海屿社区新河村翁某破坏选举秩序案——2017年1月10日,翁垟街道海屿社区新河村召开群众代表测评推荐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会议时,该村预备党员翁某因对村级事务不满,在会场上吵闹,辱骂殴打村干部。乐清市公安局和翁垟街道立即对此受理调查。经查核实,乐清市公安局对翁某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翁垟街道党工委决定取消翁某预备党员资格。
瑞安市桐浦镇陶岙村张某破坏选举案——2017年2月20日,桐浦镇陶岙村召开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推荐会议时,村民小组长张某多次干扰会议现场。会后,张某返回村办公楼,在该村驻村干部与村报账员张贴不计入应到会党员名单时,抢夺公示名单,揉皱丢掉。2月27日,公安部门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6日的决定。
泰顺县罗阳镇鹤祥社区包某破坏选举案——2017年2月19日晚,罗阳镇鹤祥社区召开党支部初步人选推荐会,社区党支部书记包某出于对镇党委确定的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方案不满,在推荐现场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导致鹤祥社区党支部初步人选推荐会无法正常进行。经查核实,县公安局对包某作出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2月24日,罗阳镇党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包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瑞安市潘岱街道曹岙村林某破坏选举案——2017年2月19日晚,瑞安市潘岱街道曹岙村党支部进行“两推一选”会议,会议进行到推荐环节时,村民林某(非党员)冲至会议室,以质问村级工程为何不给本村人做为由,现场辱骂、并用矿泉水瓶打砸该村党支部书记,破坏会议进程。事发后,瑞安市公安局、潘岱街道高度重视,由锦湖派出所连夜立案进行调查。2月22日,瑞安市公安局依法对林某作出治安拘留3天的决定。
永嘉县枫林镇内档村周某扰乱换届秩序案——
2017年3月6日,枫林镇内档村召开党支部成员候选人人选“两推”会议期间,村民周某肆意在会场大声叫嚣、拍打会议桌子,煽动他人不要投票,还夺取票箱扔在一侧,严重扰乱“两推”会议正常进行。经审查,嫌疑人周某对扰乱换届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6天处罚。
瓯海区娄桥街道东风村邵某“微信”红包贿选案——2017年2月24日下午,娄桥街道东风村举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当日中午12时42分许,委员候选人邵某向群名为“东风村党员两学一做”的微信群发放红包,及内容为“各位党员大家中午好,这次我因大家的推荐选委员,请伸出你的金玉贵手给我投一票,我会提起袖子加油干”“大家早点来”的文字。经查,“东风村党员两学一做”微信群有群成员75人,其中73人为东风村党员。邵某所发的微信红包总金额为50元,共分99个。截至当日20时许,已有40个微信红包被其他群成员领取、金额共计19.27元。瓯海区纪委对邵某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区公安分局对其予以警告处罚。
苍南县灵溪镇斗南村黄某贿选案——灵溪镇斗南村党支部党员黄某,为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当选村党支部委员,分别于2月15日、2月17日、2月18日给黄甲、黄乙、黄丙、黄丁等4人每人现金5000元,共计20000元;选举前还在桥墩镇“新阿齐”酒店宴请斗南村党员陈某、黄丁等人,并通过陈某帮其向黄某某拉票,承诺当选后帮助解决老宅大厅纠纷一事。经查核实,黄某被开除党籍并收缴20000元违纪款;陈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黄甲、黄乙、黄丙、黄丁等4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阳县万全镇周垟村钟某等人违反换届纪律案——2017年2月,万全镇周垟村即将举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在推荐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之前,该村支部委员钟某同缪某、王某多次商量,约定抱团组合参与支部委员竞选,并分头负责联系本村各自要好的党员进行拉票,以推荐他们三人为周垟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其中,钟某送给缪某甲(他人)、吴某等党员现金3000元、2000元不等,以期得到选票。另外,钟某、缪某为使其顺利被推荐为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宴请党员缪某乙等党员吃饭。2月28日下午,周垟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推荐投票,结果缪某、钟某、王某得票数位列前几名。事发后,平阳县纪委迅速查处了万全镇周垟村钟某等人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行为,分别给予钟某开除党籍处分、缪某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王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缪某甲和吴某严重警告处分。
龙湾区状元街道横街村叶某干扰换届秩序案——2017年2月22日,状元街道横街村治保主任叶某雇佣他人以发传单等不正当形式举报横街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夏某,严重干扰村级组织换届秩序,给换届工作带来了不良影响。根据案件事实和换届纪律相关规定,状元街道党工委给予叶某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扣除年终15%基本报酬的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