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会组织一个有价值的样本

来源:温州日报 2012-12-26 00:00:00 发布时间:2020-12-08 浏览量:23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要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国家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日前带着十八大精神来我市调研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对我市在社会建设、社会体制改革以及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系列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李立国部长说:“温州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意见》及7个配套文件(以下简称《意见》),是迄今为止,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上、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上和促进社会组织发挥社会作用上,全国最先进、最完善、最有意义的一套文件。”李立国部长充分肯定温州《意见》在全国的地位和意义,以及《意见》在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三元社会路径,进行卓有成效实践探索和文本意义地对接。作为《意见》主要起草人,就《意见》起草背景、突破和探索价值,以及潜在文本价值,再做一番梳理。

一、《意见》起草背景

2010年7月,我市开始进行一系列改革,围绕投资、环境、统筹中心工作进行创新、改革。我市开始启动被民间称为“陈德荣新政”时期,也就是市委市政府全力推进我市经济、社会、政府三大转型时期。2011年始,我市社会管理创新加快步伐,构建1650大都市格局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以及围绕“社区、社团、社工”为核心的温州模式再建。

2012年,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德荣就我市社会组织做过三次批示和多次指示,对《意见》框架也提出具体想法,并就《意见》文本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市领导陈金彪、王昌荣、葛益平、李一飞、吴开锋、任玉明等都对《意见》起草和修改提出非常宝贵的指示和意见。市政府和省民政厅达成合作协议,开展社会管理建设和创新试验区合作协议。按照市民政局主要领导意思,把一些探索性工作在各县先行先试,为《意见》出台提供佐证。

二、《意见》突破和探索价值

《意见》出台,在现有法律框架确实取得重大突破和探索。《意见》在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拓宽社会组织发展空间、提升社会组织能力、规范社会组织管理监督、加强社会组织工作保障等方面都有很大突破。按李立国部长说,他收到温州市民政局同志寄来的文件,就一下子被吸引了,国内谁也达不到温州《意见》的先进性和完整性。实事求是地讲,我市突破和探索不仅仅是停留在文件上,很多工作都已先行先试做起来。

1、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启动,备案年初全面铺开直接登记开始受理。《意见》实行直接登记制;减免开办资金;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放宽登记管理限制,探索“一业多会”机制;启动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试点工作;扩大异地商会登记范围。

2、允许取得合理回报已经开始探索,11月在民办教育开始试点。《意见》就专门对资产所有权作出明确,同时对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民办学校、民办医疗机构、民办养老机构,明确出资财产属于出资人所有,允许出资人取得一定的合理回报。

3、资金政策扶持已经加大力度推出,县级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明年全覆盖。逐步建立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的扶持机制;推动建立市本级、县级和中心镇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实现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在县(市、区)层面全覆盖;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对社会组织进行培育扶持:落实国家有关社会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拓宽社会组织筹资渠道。

4、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已经初步建成,四级网络初步建成并发挥作用。市、县(市、区)建立社会组织促进会、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建立邻坊中心指导站,社区建立邻坊中心,构筑四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依托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探索开展公益创投工作,以公益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公益服务项目为载体,推动政府、企业及其他组织的公益服务资助和社会组织的公益服务生产实现有效对接。

5、政府向社会组织授权和购买服务制度已经建立,民办教育先拔头筹。制订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社会服务与管理职能的指导意见和转移事项目录;推动党委、政府将有关职能转移或委托给相关社会组织;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制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按规定安排社会组织服务购买经费。

6、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服务管理。根据我市三社联动部署,按照“五个凡是”的要求,围绕城乡统筹一体化战略目标,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服务管理,鼓励社区社会组织为居民提供养老助残、慈善帮困、就业援助、教育培训、农业互助、医疗卫生、家庭发展、科技文体和法律咨询等服务。

三、《意见》潜在文本价值

《意见》突破和探索价值是民政部主要领导此次温州调研非常感兴趣的话题。近日,李立国部长和顾朝曦副部长又对温州《意见》做出批示,充分肯定《意见》为实现行政职能和社会力量的有效结合与良性互动,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三元社会路径可能性做了可贵地探索。但作为《意见》主要起草人,我觉得《意见》潜在文本价值更为至关重要,也是对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具体响应。正如李立国部长讲话中指出,温州市在政策配套、措施完善、各有关部门共同支持和社会力量踊跃参与的形势下落实好、发展好,尤其用一定周期的社会效益来解决、来实现新的更高水平的循环式发展。同样,有专家和学者指出,温州《意见》是中国社会组织发展道路上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件和文本,这必将在未来时间得到证明。

1、推进社会组织参政议政工作。促进社会组织依法参政议政,逐步增加社会组织代表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安排比例,并探索在政协中设立社会组织界别。各级政府应加强与社会组织的信息沟通,建立重大行业决策征询社会组织意见制度,在行业协会商会探索建立行业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相关行业涉及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

2、引导社会组织成为社会就业的补充渠道。鼓励社会组织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拓展和挖掘就业空间和容量,积极吸纳各类专业人才。政府制定扶持就业的财税政策要有效适用于社会组织,推动社会资源流向社会组织,带动就业岗位的持续增长。在推进社会再就业基金的投入、职业培训、公共就业服务等工作中,要及时将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纳入其中,不断完善社会组织就业机制和环境。

3、强化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和诚信自律意识。主动配合全市改革发展稳定重大工作,积极参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主动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规范运作、诚信执业、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奖励惩戒、自律保障等机制,制定和实施行业行为规范、服务标准、执业操守、违规惩戒、资质认证等行业管理制度。

4、加强社会组织专职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制定社会组织专职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完善激励机制,引进优秀人才,不断优化社会组织专职从业人员队伍结构;建立社会组织专职从业人员培训长效机制,每年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分阶段分层次有计划地抓好培训工作;加强社会组织专职从业人员权益保障。

作者是市民政局民管中心主任、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