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目前我市各类大小餐饮店近2万家,每天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达200余吨,这些餐厨废弃物究竟流向了哪里?去年6月1日,《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晰了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等管理职责。半年多来,我市在管好餐厨废弃物、严格控制其流向,保障食品安全等方面究竟做了哪些工作呢?记者就此进行了追踪。
现场 餐厨废弃物上门收
记者一连走访了多家餐饮店,发现几乎所有餐饮店的餐厨废弃物,都有人上门收集。
中山门菜场附近一中型饭店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店每天的剩饭剩菜,都是包给专人上门来收的,一天两次,早上、下午各一次。当问及收去的餐厨废弃物流向何方时,该负责人说:“这个饭店不管。收去的剩饭剩菜都是由他们自己处理的。”记者在另一家饭店门前碰到了正在收餐厨废弃物的一位老汉,记者问:“这些剩饭剩菜都送到哪里去?做什么用?”老汉爽快地说:“丹阳,喂猪。”记者又问:“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去喂猪啊!”老汉答:“还要处理一下的。”
餐馆无论大小,几乎每天都会有油炸类食品,对于这些用过的油又是如何处理的呢?记者采访得知,很多餐馆都在重复使用。据餐馆经营者介绍,炸过食品的油每次都倒掉是不现实的,通常会用过滤斗过滤一下,去掉杂质后再利用。通常重复使用多少次呢?一位餐馆负责人说:“这个没法说。油不够了,再添就是了。”而另一家餐馆的朱先生说:“一般的炒菜,都是先把菜走一走油锅,经过过滤的油,还是要重复使用的。而油炸食品后的油,大多还是专用于油炸,不混用。就拿炸鱼来说,鱼本身比较腥,一旦炸过,鱼肉的腥味全部到油里了,再用这油去炒菜,是绝对不行的。”
那么,究竟什么是餐厨废弃物呢?《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中将其定义为: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其中,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据常州市城管局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小组负责人陈爱梅介绍,《管理办法》中之所以要特别指出“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主要是因为近阶段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在收集上存在困难,受现有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及终端处置技术水平的限制,还很难将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并加以利用。近期,通过对我市近2万家餐饮店和单位食堂的食物残余日均产量、废弃油脂日均产量和120升收集桶需求量的调查、统计和分析,每天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达200余吨。但目前这些餐厨废弃物的流向还处于无序状态,一是流入养猪场,直接用于喂猪;二是混入生活垃圾中,经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后焚烧发电,或送夹山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三是废弃食用油脂发外承包处置,目前我市有武进卡特生物柴油有限公司、钟楼区志元油脂加工场等3家废弃油脂处理厂。
关注 餐厨废弃物危害多
餐厨废弃物的危害有多大?相关资料表明,一些地方出现用餐厨废弃物提炼的“地沟油”,经非法渠道回流到餐桌,带来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而个别餐饮店为了节省成本,往往不安装隔油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将各类油腻汤汁等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内,导致城市公共地下水管道堵塞,并散发腐臭气味和产生甲烷,甚至使产生的甲烷在管道内燃爆。餐厨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如果不采用密闭运输工具,很容易产生滴撒现象,散落的餐厨废弃物腐烂后产生臭气,易孳生蚊蝇,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状况。餐厨废弃物经过下水道进一步排入水体,其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会污染水体,对太湖流域的整体水环境会有较大影响。
餐厨废弃物利用处置不当,对人体健康又有何危害?据了解,我国虽然有利用餐厨废弃物(俗称泔脚水)喂猪的习惯,但随着城市餐饮业的发展,餐厨废弃物的量越来越大,成份也越来越复杂。再加上餐饮行业普遍使用消毒液、洗涤剂等清洗餐具,使餐厨废弃物中含有大量的铅、汞等重金属元素和聚氯、聚苯、聚乙烯、聚苯乙烯、聚氯乙烯、丙烯酸胺等有机有毒有害物质,用未经处理的餐厨废弃物直接喂猪,可能会使饲养的猪中毒或者死亡。此外,餐厨废弃物的量加大后,周转时间延长,易引起变质,变质的餐厨废弃物中含有大量的沙门氏菌、肉毒梭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菌、霉菌和其产生的毒素,喂猪后可能引起动物免疫力偏低,造成疫病流行,严重的甚至会导致人畜共患病,威胁人体健康。用餐厨废弃物饲养的猪,又被称为“垃圾猪”,垃圾猪猪肉中会含有大量致病菌和毒素、重金属元素以及抗生素和其他添加剂等,食用“垃圾猪”肉后,容易引发食物中毒、人体慢性损害,甚至致癌、致畸形以及影响遗传变异。
同样,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特别是“地沟油”提炼成食用油再返回餐桌,将严重危害食品安全。废弃食用油脂提炼的“泔水油”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人们食用后易产生头晕、恶心、呕吐、腹泻、失眠、消化不良、剧烈腹绞痛等中毒症状,长期食用会出现贫血、营养不良、内脏受损,导致人体体重减轻和儿童发育障碍,严重者还可能出现中毒性肝病,诱发胃腺癌、肾癌及乳腺、卵巢、小肠等部位癌肿。
借鉴 兄弟城市的做法
早在2010年7月,国务院就有统一部署,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城市、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区域,以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火锅店、工地食堂、学校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对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和管理,也要求做到分类放置,日产日清,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等。
去年6月1日,《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半年多来,全省有哪些好的做法呢?据悉,苏州市目前已建立和完善了餐厨废弃物管理的三大体系,一是市、区两级属地化管理体系;二是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一体化运作体系;三是各部门执法配合、经费投入和人员配置等其他管理保障体系。在城区范围内,他们通过长效管理,将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的区域覆盖面逐步提高至100%,实现基本以市场化模式收订并集中处置市区95%以上的餐厨废弃物,基本杜绝餐厨废弃物用于饲养“垃圾猪”和提炼“地沟油”等非法利用现象,最终实现餐厨废弃物处置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资料显示,苏州市区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目标为(见图表)。
量化指标 2010年初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集中收集率(%) 10 50 70 80 90 95
区域覆盖率(%) 40 70 100 100 100 100
纳入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的规模型企业从最初的100多家增至现在的2700余家,其收运量也由最初的19吨增至200吨,其中包括地沟油30吨,苏州市城区80%的餐厨废弃物已经纳入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至2011年,累计处置餐厨废弃物50824吨、地沟油7877吨。通过技术创新的资源化产品生产稳定,累计生产蛋白饲料6596吨、生物柴油3075吨。苏州市在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上,采用一体化运作,即由政府部门委托一家企业完成,大大减少了管理环节和矛盾,提高了运作企业的积极性,有效提高了餐厨废弃物收运的质量。对于非法收运现象,他们进行了集中整治,由苏州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联合协同行动,已开展集中整治行动22次,查扣非法运输车辆155辆,截获非法收运的餐厨废弃物约100多吨。
进展 我市筹建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一期工程
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维护城乡面貌和环境卫生的有效举措。《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餐厨废弃物实行集中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餐厨废弃物。禁止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并同时规定产生餐厨废弃物的单位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将餐厨废弃物与非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单独存放,并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设置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污染防治设施完好、密闭和整洁,并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在餐厨废弃物产生后24小时内将餐厨废弃物交给与其签订协议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不得将餐厨废弃物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水库、沟渠和公共厕所”。对于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管理办法》也作出了“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每天到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清运餐厨废弃物不得少于一次;用于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的车辆,应当为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确保密封、完好和整洁,并喷涂规定的标识标志;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实行联单制度”等规定。
目前,我市对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进展如何呢?据了解,我市规划筹建的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一期工程项目立项申请目前已通过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该项目建成后,计划形成日处理餐厨废弃物200吨、废弃食用油脂40吨的能力。项目采用厌氧消化技术,建设餐厨废弃物预处理系统、厌氧消化及脱水系统、沼气净化系统、沼气利用系统、生物柴油脂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将餐厨废弃物预处理后厌氧发酵产生沼气,产生的沼气除自身供热外,其余作为热源用于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废油脂制取生物柴油,产生的沼渣脱水后填埋,产生的污水拟处理后纳入城市污水管网统一处理。据陈爱梅介绍,在我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一期工程建成投运前这段过渡期,环卫部门将统一发放收集桶,各餐饮等单位只需将餐厨废弃物投放至收集桶内,各区环卫部门会派相关人员定时上门收集后,运至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经预处理后残渣进填埋库区卫生填埋。
餐厨废弃物包括废弃食用油脂和普通餐厨废弃物两部分。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工艺相对较成熟,处置成本较低,经添加可以产生出有较高回收利用价值的副产品,如生物柴油等。普通餐厨废弃物处置工艺相对复杂,处置成本高,如将两者的终端处置作为整体由同一终端处置企业处置,可以大大降低单独处置普通餐厨废弃物的成本,在市场化模式下,能降低对餐厨废弃物产生企业的收费以及政府对处置环节的补贴,可推进整个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置和管理体系的建设。记者采访时了解到,我市相关部门现正在拟定“常州市关于加强我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意见”,逐步建立健全以“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集中收运、专业处置,市场化运作、资源化利用”为目标的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的市、区、街道三级餐厨废弃物管理网络,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和任务,建立一套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收运体系,实现餐厨废弃物的集中统一规范收运。对于非法收运、非法加工餐厨废弃物等各类违法行为,我市将采取多部门联动手段,依法从严查处,为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和专业处置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条件。
违反规定,有何处罚?
《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41条规定:“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未使用符合标准的收集容器存放餐厨废弃物;(二)未将餐厨废弃物与非餐厨废弃物分类存放;(三)将餐厨废弃物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和公共厕所;(四)将餐厨废弃物交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将餐厨废弃物排入河道、湖泊、水库、沟渠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43条规定:“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44条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处置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