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撬动金融资源。出台《宿迁市市级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采用风险共担原则,启动运作以“实际+虚拟”方式出资2.5亿元的首期“市企贷”资金池,引导合作银行为企业新增贷款投放规模不低于“市企贷”规模的10倍;继续发挥与省合作设立的“小微创业贷”、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资金池、“苏科贷”等风险补偿资金池引导放大作用,积极运作好与省合作新设立的“苏微贷”资金。
二是探索运作“拨改投”支持创新创业。出台《宿迁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宿迁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运作方案》,设立总规模30亿元的市产业发展基金。委托市属国有创投公司具体运作,实现基金市场化运作和政府引导有机结合。围绕市区“双新一特”产业定位和企业培育“511”工程,支持创新型企业加快发展。加快政府投资基金运作,已确定首批基金拟投资企业7家,投资金额1.07亿元。
三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企业股改上市。鼓励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对在沪深股市及海外上市的企业,分阶段进行补助,最高可达250万元,对在“新三板”及地方性场外市场成功股改挂牌的企业给予60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