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出台《关于推进小城市建设的意见》

来源: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5/27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量:25


  未来五年,泰州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文件精神,着力培育靖江市新桥镇、斜桥镇,泰兴市黄桥镇、虹桥镇,兴化市戴南镇、安丰镇、沙沟镇,姜堰区溱潼镇、蒋垛镇等9个小城市,逐步形成梯度层次分明、资源要素优化、融合发展有序的新型城镇化格局,探索具有泰州特色的新型城镇化之路。

  《意见》提出坚持长远规划、分步实施,以人为本、注重民生,因地制宜、彰显特色,改革创新、破解难题的基本原则。《意见》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力争到2020年,将这批小城市初步建成经济发达的富强新城、功能齐全的繁华新城、生态宜居的美丽新城、文明和谐的幸福新城,每座小城市城市人口规模达5—15万左右,使之成为农民就地城镇化的吸引源、辐射源、带动源,让广大群众在小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有更大的获得感,实现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良性互动。

  《意见》提出了五大重点任务:一是坚持统筹规划,加强规划引领与管理。重点是尽快编制完善小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各有关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地段与重点节点城市设计,优化镇村布局规划、村庄规划等,完善规划体系。二是坚持产业兴城,推进产城融合式发展。重点是推进各小城市主动接受中心城市、县城的产业辐射,积极融入周边城市产业链布局,抢抓“互联网+”和“中国制造2025”机遇,着力培育特色化、规模化产业,走专业配套、差别发展道路,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生产服务业和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三是提升基础设施标准,增强小城市承载功能。重点是加快建设快速通道,发展小城市公共交通,推进公路提档升级和危桥改造,加大防洪除涝工程建设力度,扎实改造提升市政道路、公园广场、邻里中心等公共设施。四是有序推进农民市民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重点是研究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分担机制、推进机制,全面推进户籍改革,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在小城市安家落户,积极开发适合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岗位,提高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五是加强小城市管理,致力打造绿色文明城市。重点是落实建设“美丽乡村”的要求,加强小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改造,提高日常管理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节能减排,加强绿地、绿廊建设,提高林木覆盖率,促进小城市综合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