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宿迁市将扎实推进18个重点改革事项

来源: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4/21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量:21


  4月20日,宿迁市召开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去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强化改革任务分解、交办、推进和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改革目标任务,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宿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德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冯岩主持会议。

  去年,宿迁市科学谋划具有宿迁特色的改革举措,在简政放权、信用体系建设、社会主体培育、国有企业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范围内产生了良好示范和影响。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全市重点改革事项》明确今年推进的18个重点改革事项,其中经济生态组共承担8个,占总数45%左右,分别是淘汰落后产能,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突出以人为本,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风险防控,推进金融业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补齐民生短板,促进发展成果共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营造信用环境,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坚持市场导向,深化检验检测和国有投资公司改革。这8个重点改革事项中涉及21条具体改革内容、要求形成文件形式的改革成果27个。

  宿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德明强调,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改革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凝聚“必须改”的共识,抢抓“加快改”的机遇,强化“率先改”的担当,切实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工作要求,突出导向性,提升科学性,增强协同性,保持连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严格责任落实,理清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提高履责效能,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