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徐州市将以提高参合人员实际保障水平为重点,强化三医联动,落实差别化补偿政策,突出医保制度对医疗服务的协同作用,全面深化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改进服务管理。
一是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以县为单位,人口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全市最低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545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425元。
二是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县乡两级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以上,镇村两级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50%。参合患者年度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提高到20万元。严格控制目录外药品、检查、耗材费用,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进一步做好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力争享受大病保险患者补偿比提高10个百分点。组织做好新一轮新农合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承办机构招标工作。
三是完善新农合运行管理。扩大门诊统筹基金规模,报销政策向基层签约、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种以及日间手术倾斜。选择一些适合基层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实行基层机构与二类医院同一病种同一定价差异化补偿,引导参合群众主动在基层首诊。年内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90%。细化新农合分级诊疗病种费用测算和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管理。探索新农合基金支付与医疗机构控费、诊疗质量等挂钩,形成管理合力。配合做好省级联网医院“六统一管理”,做好新农合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