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5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大会提出的《关于江苏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江苏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各代表团进行了审查。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同有关委员会初审的基础上,根据代表们的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5年,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为引领,落实省委决策部署以及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全面展开“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工作布局,统筹做好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省经济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投资消费增速持续下滑,外贸外资形势严峻,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凸显,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大,一些领域风险隐患增多,对此要高度重视,有效应对,努力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体现了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要预期目标和总体安排切实可行。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江苏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的第一年。为确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全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发挥有效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加大产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重点支持基础设施、民生改善、生态环境、区域协调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投资产出比。增强消费拉动经济的基础作用,顺应消费结构升级趋势,推进品质提升和供给创新,优化消费环境,扩大消费信贷,积极培育消费新热点、新模式。加快对外贸易转型和“走出去”的步伐,提高产品服务的增加值和竞争力,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大力实施“优进优出”,坚决遏制住外贸进出口和利用外资下滑势头。
二、确保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抓好抓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着力在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上狠下功夫,把握好力度和重点,注重各项任务全面推进,注重制度变革和改革创新。有序处置落后产能,腾出宝贵的实物资源、信贷资源和市场空间。强化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房的通道,化解房地产库存。做好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存量置换,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加强金融市场全方位监管,整治、规范各类融资行为,遏制非法集资,妥善处置互保联保等案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有效引导生产要素流向实体经济,不折不扣做好降成本和减税清费等各项工作,切实为企业“松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培育发展新产业,补齐软硬基础设施短板,夯实打牢现代农业发展基础,打好扶贫攻坚战。
三、不断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科技成果收益分配、人才激励等机制,优化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以跨界融合为着力点全面提高互联网经济发展水平,积极培育平台经济、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努力构建产业新体系。提前布局既利于转型升级又有利于扩大总量的经济新增长点,跟踪和扶持新业态发展,推动我省产业结构向中高端迈进。加快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在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互动中加快形成开放新格局,推动我省对内对外开放迈上新台阶。
四、积极推动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把着力点更多放到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的制定和实施上,强化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在投融资、财政、金融、户籍、土地、医疗、社保等领域加快推出一批既利当前、又惠长远的新举措。认真做好大学生等重点人群创新创业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就业援助制度,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教育、医疗、文化、养老、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提升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水平,优化城镇布局,不断增强城市宜居性。加快构建新型城镇化推进机制,推动更多人口融入城镇,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引导优质公共服务资源流向农村。构建科学合理的区域生产力布局,坚持不懈推进苏北振兴、苏中崛起、苏南提升,努力缩小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间的差距,更大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