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12/7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量:20
为贯彻习总书记提出的:“为民办实事旨在为民,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情于民,掌握民情、分析民意,民主决策、科学安排,落实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做到让人民群众参与、让人民群众做主、让人民群众受益、让人民群众满意,真正使群众成为利益的主体”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规范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编制过程,保证项目质量和效益,加大对为民办实事项目编制的管理,宿迁市起草了《年度重大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编制办法》,12月2日经宿迁市政府四届四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宿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将按照“群众期盼、急需先行、量力而行、主动作为”的原则,让老百姓有可感性、获得性,优选项目、突出重点,着力解决民生突出问题,实现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
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围绕住房保障工程、就业服务工程、社会保障工程、医疗卫生工程、全民教育工程、文化建设工程、养老服务工程、便民服务工程、生态宜居工程、社会管理工程等类别进行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