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政府将不断深化改革构建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新模式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之一,积极围绕“大整合、大平台、大交易、大流程、大服务,新(监管)模式”的“五大一新”的总体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效能、效率、效益”的基本原则,深度挖掘整合后平台的综合性资源优势,全力打造全国一流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着力深化体制改革,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大整合
在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土地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机电设备交易中心、药品器械采购服务中心的基础上,通过机构调整与人财物的划转,业务与操作规程的再造,整合成立了集中统一、规范高效的市级公共资源综合性交易大平台,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依托“科技+制度”模式,搭建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服务大平台
依托科技信息技术,升级完善大平台交易管理,先后开发建设了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部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网上操作系统、计算机自动抽取语音通知专家评委系统、评标区门禁管理系统、视音频监控一体化系统、远程异地评标系统等六大系统。构建标准化服务体系,实现大平台的全方位标准化管理,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项工作实施“六统一”,即统一操作规范、统一信息发布、统一项目受理、统一监督管理、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档案管理,制定了内部管理标准、流程标准、岗位标准3个大类共91项服务标准。构建全面综合专家评委库,1200余名专家全部实现计算机随机抽取。
三、 杜绝“场外交易”,打造 “应进尽进”覆盖全面的市级大交易
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的进场管理,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进尽进”,制定出台了《淮安市区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和《关于加强县区党政正职重点权力制约监督的若干规定》(淮发〔2015〕25号),进一步明确了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范围和标准,对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并要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一律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实现从制度上杜绝“场外交易”现象的发生。
四、创新机制优化调整,建设各类交易科学合理、深度融合的大流程
按照“分线保障,分部协同、分段制衡”的总体原则,对原有按照交易类别划分的封闭式内部交易体制和交易流程进行优化再造,科学整合程序中相同事项、相同工作内容、相同工作节点,制定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流程再造实施方案》,并于2015年2月28日正式实施,有力推进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合后的深度化学融合。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以来共完成各类交易项目3099宗(次),实现交易额392.7亿元。
五、立足深度改革创新,探索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效能的新模式
按照“统一进场交易,集中监督管理,阳光透明高效”的指导思想,中心在推进各类交易项目进场的同时,努力探索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构建了“内部监督(中心设有审核督查部)、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集中驻场监督、市政务办综合执法督查以及社会监督”的四级平行监督机制,实现了市级各招投标采购行政监督部门全部派人进驻中心集中办公,全面履行对公共资源交易实行集中监督和管理的新模式,在实现行业行政监督与交易操作分离的同时,又达到监管工作上的实时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