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徐州市制定出台《徐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徐政发[2015]50号),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该《意见》将重点从三个方面对全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予以政策扶持。
一是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意见》指出,对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减免新能源汽车相关税费;引导公共消费,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新能源汽车与现有运营车辆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在城市物流配送特别是社区物流配送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二是鼓励充换电设施建设。《意见》指出,科学规划充换电设施布局,把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及配套电网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在充换电设施用地政策上给予支持;在充换电设施用电方面给予优惠;鼓励采用ppp投资运作模式,多渠道投资建设充换电设施;对公共服务领域充换电设施,按照省标准给予补贴。
三是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意见》明确,把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节能环保和战略性新兴重点产业,优先享受扶持政策;在项目规划、土地、环保、立项等方面给予支持,协助企业争取国家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鼓励优先推广应用徐州本地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及零部件产品;引进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在土地、税费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研发新能源汽车新产品;鼓励运用智能电网、汽车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促进汽车服务业发展;鼓励通过融资租赁、整车租赁、按揭购买等方式,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
据悉,2015年徐州市计划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600辆,主要用于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机场通勤和城市公共管理新能源专用车。下一步,还将通过制定出台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重点项目建设等举措,进一步抓好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