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颁发江苏首张“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来源: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9/7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量:26


  9月2日上午,苏州市工商局局长刘海东为3家企业颁发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据悉,该营业执照采取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今后江苏省内企业登记将实行自动流水取码,苏州“一照一码”工作在全省率先正式启动。

  据了解,“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苏州作为全省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改革第一批试点城市,将对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新设企业,依托省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平台,将“三证统发、一证三号”登记模式转变为“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也就是说,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码段分配,全省采取实时、流水、自动赋码的方法,生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中确定的编制规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18位数字或英文母组成,分5个部分,其中第1位代表登记管理部门,第2位为机构类别,第3-8位表示登记机关行政区划代码,第9-17位为主体标识码,第18位为校验码。

  下一步,苏州将按照“市区同步、内资与外资同步”原则,在市及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已联网的乡镇服务中心同步实施“一照一码”设立登记,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10月1日起,“一照一码”变更登记也全面上线。明年开始,将开始换发已登记企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