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工业废气治理。出台《淮安市2015-2017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三年规划方案》。截止目前,今年省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52个,已完成31个;省定脱硫脱硝和除尘项目3个,已完成1个;省定燃煤小锅炉综合整治任务129台,已完成综合治理182台;省定堆场粉尘治理任务6个,已完成5个;省定任务港口岸电系统建设项目4个,已全部完成。全力推进钢铁、水泥等行业除尘提标改造。
二是加强车船污染治理。今年省定淘汰20410辆任务,目前已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淘汰数量达到21982辆,完成年度淘汰任务的107.7%。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治理,市政府于4月份召开机动车治理专题会议,印发《淮安市机动车尾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公安部门制定出台报废方案,将黄标车、老旧车信息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以县(区)为单位列出清单,建立电子台账,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区。严格限行区域执法,上半年,先后组织开展18次专项行动,累计查处闯限行区域“黄标车”4600多辆次。环保部门充分发挥遥感检测车辆作用,每周一次对监测站点周边、城区重点部位干道、上下班高峰期等时段,开展机动车路检抽检,发现超标车辆及时通告车主维修。交通部门对公交车“冒黑烟”加大治理力度,年初以来,提前报废处理38辆,新增燃气车70余辆,拟新购300辆双动力(气、电)公交车。共核发环保绿色标志16万余张,黄色标志1万余张。大力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做好老旧、过闸小吨位运输船舶拆解工作,全市累计158艘船舶通过省级申报审核,目前已经拆解完工106艘。
三是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印发《关于落实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任务的通知》、《2015年全市建筑安全暨扬尘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建筑(拆迁)工地、市政建设、园林绿化、预拌混凝土、交通工程、港口散货堆场等扬尘治理上,采取不同措施,加大督查,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市住建、公安部门先后组织开展9次大规模行动,累计出动警力1.4万余人次,共查处工程渣土车抛洒滴漏、闯禁区等交通违法4327起。共取缔违法、违规运输车辆31辆次,有效遏制了渣土车抛洒滴漏问题。
四是加强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全市建立市县镇村组五级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网络,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保证金制度,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递。市政府组织市直8个部门组成8个督查组,到各县区指导督查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本辖区秸秆禁烧禁抛工作负总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责任,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督查巡查监控体系。通过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全市秸秆综合利用量不断提高,露天焚烧秸秆现象明显减少。本着“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统筹推进秸秆多种形式利用”的工作思路,抓好秸秆综合利用。今年,全市麦秸秆还田率达到68%,还田面积达到298万亩,全市夏季秸秆还田率超过90%。
五是开展加油站综合整治。加强油品质量管理,重点查处无证无照加油站,坚决打击销售不达国四标准的汽柴油行为,先后对淮阴区、淮安区、盱眙县、金湖县、洪泽县、涟水县民营加油站点成品油抽取30个批次,对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抽取10个批次,对不达国四标准的民营加油站点限期整治。
六是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精神要求,认真过细地摸清了全市涉重企业底数,逐步完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强力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结合该市实际,编制了《淮安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实施方案》,先后对全市涉汞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电镀企业环保整治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对相关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有力地促进了全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