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准印发《江苏省湿地保护规划(2015—2030年)》

来源:农村经济发展处 2015/7/20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量:27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湿地保护目标任务,保护湿地生态多样性和提高湿地生态服务功能,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最近,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林业联合印发了《江苏省湿地保护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到2020年,全省湿地保有量282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0%,完成各类退化湿地修复30万亩,全省湿地面积萎缩、生态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的不利趋势得到基本扭转,湿地生态状况明显好转。到2030年,全省湿地保有量为282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5%,全省湿地生态质量下降、湿地生态功能退化的不利趋势得到根本扭转。  

  《规划》根据全省生态功能区划及流域生态保护整体性、湿地形成和分布特点、湿地面临威胁差异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等,将全省湿地划分为太湖流域湿地区、长江沿江湿地区、淮河流域湿地区、滨海湿地区四个区域。重点实施湿地保护工程、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湿地保护能力建设工程。主要任务包括:抢救性保护全省重要湿地资源;恢复扩大湿地面积和提升生态功能,逐步遏制湿地面积减少和湿地功能退化不利趋势;开展农用湿地可持续利用、湿地生态旅游等不同类型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引导充分合理利用湿地生产力,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开展调查监测评估体系、机构队伍、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湿地保护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