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全面深化改革两年行动计划(2015-2016年)

来源: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4/3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量:2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各项任务,推进思想再解放,引领发展新常态,特制定全面深化改革两年行动计划(20152016年)。 

  指导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要求,围绕思想再解放、项目大突破、城建新提升三大主题工作,紧扣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这一主线,着眼关键性、全局性、紧迫性问题,着力加强改革攻坚、先行先试,致力抢占改革制高点、争创体制新优势,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泰州特色的改革之路,为谱写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泰州篇章提供保障。 

  主要目标:2016年建市20周年之际,力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实现突破性进展、取得阶段性成果,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真正取得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激发活力、破解瓶颈、惠及民生的实际成效。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2015年,确保五张清单制度真正全面启动实施。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和简化前置性审批。修订《泰州市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清理规范上级补助和本级预算安排,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收费标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坚持权力与责任同步下放、调控与监管同步加强、权力下放与能力建设同步推进,逐步加大向市(区)下放审批权限力度,实现市区行政审批一体化。扎实推进新桥镇、口岸街道、张甸镇、九龙镇简政放权改革试点。 

  2.优化审批流程。对所有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审批事项,2015年全部实行并联审批。制定出台联审联验和重大项目模拟审批办法。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成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效能监察等为一体的网上办事大厅。落实《泰州市社会中介机构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实施中介服务。 

  3.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三证一体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并联审批改革拓展至内外资企业的各类登记,实现各市(区)全覆盖,并逐步推广至有条件的乡镇。全面推行网上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为市场主体就近登记、移动登记、远程登记提供便利。深化实施负面清单先照后证制度,实行证照联动监管。加快建立制度化的首查抄报和信息互通机制,让信息跨部门、跨行业互联互通、无缝对接,并实时对外公示,接受公众查询。所有涉企年检部门推行内外资企业年检改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进一步探索首审负责制,扩大首审负责范围,压缩审批周期。 

  4.建立统一市场监管机制。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相对集中执法权。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机关人员编制压缩30%,充实一线执法和监管人员力量。推动泰兴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工作,并开展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探索经济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乡镇(街道)综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建立科学、规范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 

  5.提高政府决策和管理水平。强化新型智库建设,探索建立虚拟研究院,加强宏观形势、产业政策、行业走势等重大问题跟踪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深化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科学性、导向性和针对性,逐步形成工资能多能少、编制能增能减、岗位能上能下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注重顶层设计,统筹布局政府信息化建设,加强硬件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努力解决信息孤岛重复建设等问题。 

  6.支持医药高新区先行先试。深化部省共建机制,推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不断丰富共建内涵,争取国家和省相关改革试点。深化医药高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按照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部门管市场、一份清单管边界、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平台管信用、一个号码管服务六个一方向,实现园内事园内办结,努力把医药高新区打造成全市综合改革示范区。积极探索相对集中审批权改革试点,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创造条件,启动医药高新区综合执法试点。逐步理顺园区与周边行政区域发展机制。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减少管理层级,建立内部竞争、激励、淘汰机制,淡化行政色彩,着力形成精简、高效、科学的管理体制,不断激发内部活力。加大医药高新区平台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力度和上市步伐,充分借助资本市场力量,探索建立以资产资本化、债务股本化为重点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引导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慈善基金与中国医药城开展全方位合作,积极发展大健康产业,真正叫响康泰之州品牌。 

  7.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出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试点,完善专项资金设立、绩效评估、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逐步退出机制。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探索政府重点项目资金因素法、竞争性分配机制,推进财政扶持产业发展资金拨改投、拨改贷、拨改股改革,抓紧建立和运行市级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力争每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增加20%以上。加强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融资卡制度,落实偿债准备金制度。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向实体化、市场化、公司化转型。探索通过发行一般债券、专项债券、运用PPP等模式,积极稳妥解决化解存量债务、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和公益性事业发展投融资问题。组建运行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公司。推动国有资本整合,组建12家国有骨干企业集团。 

  二、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 

  8.加强金融改革创新。大力实施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对企业改制上市所涉及的财政奖励,到2016年全市上市公司达12家以上。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力争引进和培育2家融资租赁公司,新引进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入驻泰州,在引进保险资金参与泰州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上取得进展。支持靖江创建区域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鼓励长江商业银行通过深化改革用足品牌优势,走差异化、特色化、精细化发展道路,迈出建设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第一步。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通过设立异地分支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等方式做大做强。扩大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推动泰政交投公司打造集担保、融资租赁、资产管理等为一体的金融发展平台,加快向金融控股集团转型。鼓励发展网络借贷、网络支付、众筹等互联网金融机构。 

  9.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在支持、鼓励市场化担保公司规范发展的同时,做大做强国有资本主导的担保公司,切实发挥其产业引导、降低融资成本、破圈解链、解决平台或有债务的作用。更大范围复制和建立联合授信、同进同退、有进有退的授信总额联合管理机制,保护实体经济资金链,支持实体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试点,允许试点银行名单制管理的小微企业部分转贷,争取到2016年推广至全市所有法人金融机构。设立中小企业融资周转基金。探索建立完善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 

  10.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建立存量土地盘活机制,全面开展全市工业用地调查,存量土地通过收回、回购、部分转让、调整置换等方式正常化盘活利用,将闲置及低效用地处置情况与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配相挂钩。建立健全空间换地制度,鼓励建设多层及高层配工业电梯的标准厂房,严格设定、执行工业用地容积率和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控制标准。积极推行工业弹性用地制度,探索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地方式,根据产业生命周期在法定有偿使用年限内合理确定有偿使用年期。 

  11.积极破解用地难问题。科学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发展空间,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每年占补平衡补充耕地 1万亩以上。对于占用耕地面积较大的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积极争取在省级平台解决,确保全市行政区域内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建立市域范围内异地补充耕地项目预挂钩制度。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积极推进苏陈镇、野徐镇、许庄街道等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调整试点。加强项目包装和项目入库,力争更多的项目进入省重点项目计划,争取更多的点供指标和独立选址指标。稳步推进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统筹增量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 

  12.再造劳动力新优势。筹建泰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集聚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进一步提升劳务合作水平,着力在全国建立20个高水平的劳动力合作基地。建立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用工服务绿色通道,对企业招用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优先入籍落户,享受社会保险同城待遇。开展订单培养、订单招工、订单服务,引导本地职业技术学校优化专业设置,完善重点企业与各类院校供需对接机制。规范发展人力资源中介机构,防范不良中介带来的用工成本上升和非法维权。规范用工制度,着力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 

  13.深化能源资源价格改革。探索建立电力直接交易和水、气、热大用户合同交易办法。配套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落实差别化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收费政策。推进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适时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构建环境价格体系,落实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收费政策及考核办法,适时扩大排放指标有偿使用的污染物种类和地域、行业范围。 

  三、构建开放创新体制机制 

  14.主动对接上海自贸区建设。以接轨上海自贸区为契机,主动对接,切实改变拼资源、拼优惠、拼政策的传统思维,建立比政府职能转换、比社会主体和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比符合国际惯例的商务环境的新三比开放和发展氛围。对服务业九大领域29个行业向外资开放。在泰州口岸推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模式。积极争取泰州港加入上海自贸区启运港退税试点口岸。加强外贸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集合通关、检验检疫、物流配送、展示交易、融资等功能,培植12家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动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以及资源性产品进口,提升我市江苏省进口商品交易中心建设水平。全面推进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试行审批登记制改为登记备案管理制、登记注册一表式并联审批。20166月底前,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商务、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外汇管理和海关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外商投资企业并联审批制度。将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权限下放到靖江、兴化两市,支持泰兴承接省下放给省管县的总投资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权限。在泰州医药高新区进行外资企业准入单一窗口改革试点,分阶段复制到各市(区)。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试点。 

  15.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充分发挥我市长江岸线、港口优势,构建差别错位发展机制,争创以中国医药城、健康医疗服务基地、休闲养生胜地、绿色产品基地一城三地为重点的大健康一体化综合示范区,努力打造长江经济带特色节点城市。进一步创新载体建设,力争泰州出口加工区升格为综合保税区,泰兴经济开发区、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借鉴以中瑞生态园为代表的国际合作模式,力争打造12个国际合作园区。建立健全港口发展的组织领导体制、资源整合机制、合作开发机制、投融资机制,发展大型深水直挂港,努力建设国际航运物流节点城市。 

  16.优化开发区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兴化开发区与锡山经济开发区、黄桥工业园与江阴高新区、姜堰开发区与昆山高新区合作共建模式。在海陵工业园区试行整合归并政府管理职能,减少管理层次,将开发园区的社会事业发展职能与经济发展职能逐步分离,园区集中精力专注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在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积极探索充分授权式行政管理模式。在高新区数据产业园积极探索企业化运行模式。 

  17.探索发展跨境贸易。主动顺应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迅速发展的大趋势,加快推进网络换市,探索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跨境服务外包、跨境医疗诊断,努力形成具有泰州特色的跨境贸易体系。探索建立跨境电子通关服务平台,培育发展电商村、电商社区等新型载体,努力形成全球商品交易为特色的电子商务集聚区。结合泰州产业特色,重点发展医药研发外包和医药生产流程外包,积极发展工业设计、计算机软件服务外包,争创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放大中国医药城优势,创新医疗诊断成果的转化运用机制,促进境内外医疗诊断互联互通,逐步形成有利于具有国际前沿优势的细胞免疫治疗、癌症早期筛选、基因检测、干细胞治疗等新方法、新手段先行先试、加大运用的机制。 

  18.完善技术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推进技术洽谈交易市场化、共性技术研发市场化、项目绩效评价市场化、科技服务主体市场化、科技金融资源市场化,不断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效率。启动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探索整合科技、技术改造等相关专项资金,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的导向作用。实行招商引资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联合招标的有机融合,推进资本创新、项目落地和成果转化的同步并进。筹建泰州科技广场,全力打造集科技研发机构、科技金融机构、中介服务与人才服务机构为一体的科技服务综合体。支持各级各类研发机构和创业中心、孵化器加快发展。引入社会力量,搭建技术洽谈交易平台。进一步改革完善科技金融体制机制,加快科技支行、科技保险、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建设。扩大市级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鼓励各地设立资金池,到2016年实现市县全覆盖。探索建立以股权、期权为纽带的产学研深度合作。推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种质资源、科学数据等向企业和社会开放共享。 

  四、构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机制 

  19.建立新型城镇化发展机制。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真正做到四个不受限制:户口迁移不受居住年限、投资金额、居住面积、学历职称限制。推动户籍制度与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联动改革,促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实现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加强投融资制度改革,探索通过市政债、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小城市区域布局,重点在中心城市和县城辐射带动力不足的区域布点小城市,努力培育和发展黄桥、戴南等一批小城市。加强小城市与周边乡镇整合,高起点、高标准推进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延伸,推动小城市错位发展、特色发展,让农民在家门口就有城镇化的吸引源、辐射源、带动源,促进更多农民就近就地城镇化。 

  20.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赋予和完善承包农户对土地的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权能,积极推进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试点工作。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到2016年全面构建覆盖市、市(区)、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四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立农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探索实施农户以集体经济所有权置换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权、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保、以农村宅基地和住宅置换城镇住房三置换政策。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重点支持为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代耕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服务,着力构建研发、生产、加工、仓储、销售、物流一条龙的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力争到2016年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探索农业银行、农商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合作机制。探索试点家庭农场保证保险、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险等保险+信贷新型险种,研究试点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大力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主体,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到2016年发展认定家庭农场1500家左右,培育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00家左右。 

  21.创新区域统筹发展机制。推进市区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高位协调机制,加强重大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重要功能定位、重要政策的统筹。优化完善全市生产力布局,拓展各市(区)的产业发展空间。研究制定飞地发展政策,用创新的制度和机制引导全市招引的生物医药类高端项目飞到医药高新区,市区招引的项目按照产业属性飞到各类特色产业园区,靖江、泰兴、兴化等地在辖区内推动项目飞地布局。探索推行多规融合,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衔接协调。 

  五、加强社会领域改革 

  2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5年实现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统一管理、统一经办。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制度的衔接。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积极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完善和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 

  23.实施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构建现代学校制度,提高教育治理能力。深入实施素质教育“5+2”工程,推进泰微课资源建设。加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力度,深化教育共同体等区域教育融合发展实践,加快推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验区工作,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加强市区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建设,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助推地方经济发展。认真实施校园足球振兴计划。 

  24.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公立医院医改工作。推进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医疗绩效评价机制、人事薪酬制度等综合改革。积极构建市人民医院、中医院与县(区)级综合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加快推进县级综合医院与乡镇(社区)及村(站)医疗服务一体化,逐步使全市建制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达到省定建设标准。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引导医疗卫生人才进入基层医疗机构。积极推进社会办医,到2016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较2013年增长一倍。加强基本药物监管,确保基本药物安全可控。 

  25.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创新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美德善行系列活动。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推动国有文化企业跨界融合发展的工作机制。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健全文化设施资源整合机制,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图书馆、博物馆等实现理事会制度,推行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一手抓政府扶持、一手抓市场推进,促进全市文艺院团机制转换,谋求更大发展。加快文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培育更多市场主体。完善政府公共文化购买制度。制定民间文艺团队激励扶持机制。创新文艺精品前期扶持、中期实施、后续评价机制。制定引导、激励社会资本、民间力量兴办公益文化事业的管理办法。 

  26.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现有企业排污权的初次核定工作,建立刷卡排污的企业排污总量控制新模式。积极推进排污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引导信贷资源向节能、减排、降耗、高新技术等领域聚集。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范围,在重点行业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出台生态补偿和监管考核办法,推进生态红线区的转移支付。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营。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经济调节制度、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制度、过错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27.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全面推行政社互动,完善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制定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清单,清理和规范政府委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工作事项,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深化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促进社区服务管理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到2016年万人拥有社会组织10个以上,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达5万人。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服务三级平台规范化水平,加快建设全面覆盖、功能完备、实时动态的综治信息系统,实现社会管理信息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统筹基层社会治理力量,按照整合资源、集成要素,一岗多责、一人多岗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壮大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创新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联网运行,全面推广平安义工群防群治模式,深入开展六无村(社区)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系,积极推行第三方评估,提高评估的客观性和公信力,形成全面覆盖、制度完善、制约有力、规范高效的稳评体系,做到应评尽评、真评实评。 

  六、统筹推进民主法制、纪律检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28.推进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开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立法调研,做好立法准备工作。健全完善政府重大决策、重大变更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机制。实行责任清单公示制度,将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落实情况向人大代表及时反馈。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拓宽协商民主渠道,通过提案、社情民意、调研视察、座谈协商、民主评议、主席走访、委员沙龙等多种形式,广开言路,广集民智。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年度述职述廉述法考评、公务员法治培训等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设立法律顾问。加强对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研究制定全市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意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人民监督员改革、公安改革和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度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制定出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意见,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法律援助由低保向低收入群体延伸。建立法治泰州建设指标体系。深入推进平安泰州建设。 

  29.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制定《泰州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行两个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防止抓党风廉政建设挂帅不出征的相关规定。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处情况制度。出台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具体办法。制定加强市级机关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建设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逐步扩大市级机关派驻覆盖面。继续实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制度,严格按规定开展随机抽查核实,全面启动拟提拔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点核查。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而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岗位限入和提拔限制。 

  30.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按照五个要的要求,制订出台从严管理干部的若干规定。有序推进干部跨部门、跨区域交流,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完善中层干部管理机制。探索干部负向测评和问责倒逼机制。逐步落实干部选用全程纪实制度,出台加强组织把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六项规定,探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制度。推动住房券等人才强企政策落到实处。出台紧缺事业人才引进办法。继续推进中心村党委建设,不断完善机关干部下基层任职制度,创新基层干部多途径选拔机制。适应互联网发展的新形势,积极推进互联网企业党建。建立选派干部、挂钩部门、基层组织捆绑建设、捆绑考核机制。全面推行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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