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

来源: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6/4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量:19


  以实施“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路更畅”、“城更靓”五大行动计划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美丽徐州建设体制机制,以刚性制度保障绿色发展。一是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在全省率先实施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设定11类52个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占全市国土总面积23.3%。发挥徐州享有地方立法权的优势,先后颁布实施了城市绿化管理、采煤塌陷地复垦、山林资源保护、重点绿地保护等多部地方性法规,以法制“红线”严守生态“绿地”。二是强化环境保护制度。实行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保管理制度,建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建立重大生态工程规委会集体审批制度,施行绿化保护“双签”制度,凡需占用500平方米以上城市绿地一律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签批。三是构建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建设机制。在环卫保洁、绿化养护、公园广场管理和镇村垃圾收运等领域实行市场化运作“全覆盖”,变“花钱养人”为“花钱办事”。在全省率先成立生态文明建设研究会,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非公募基金,组建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研究院,招聘“守望家园”志愿者队伍,以市场化手段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生态建设,初步探索建立社会第三方力量监督生态建设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