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宿迁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推出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开展就业援助专项活动,大力推动创业促进就业等五大实招,到10月底,全市帮助14591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完成年度目标的121.6%;援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5647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41.2%,开展失业职工、大中专在校生等创业培训1.16万人,其中7201人创业成功,带动就业4万余人。
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积极兑现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各项政策,充分发挥就业资金在就业困难群体帮扶中的作用。提高失业金待遇为718元/人?月,比上年增长31%,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下调失业保险费率,缴费比例由原来3%下降到2%,其中个人从1%下降到0.5%,每年可为个人免缴失业保险费6000万元;落实失业动态物价补贴机制,为1580名失业人员发放物价补贴7.21万元;发放社保补贴2390万元,鼓励失业人员等创业就业。此外,共兑付岗位补贴2325万元,发放再就业培训补贴588.78万元。
深入开展就业援助行动。(一)连续十年举行“春风”行动,举办失业职工等困难群体专场招聘会3场,达成就业意向5630人。(二)启动就业援助月活动,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家庭617户,组织1200人参加就业创业培训,落实各项补贴资金410万元,帮助1024人实现就业。(三)开展网络民企业招聘周。组织153家次用人单位参加现场及网上招聘会,有887名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达成就业意向。(四)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提供民政、司法、人社系统530个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五)开展“一对一帮扶”。完善就业困难对象调查登记制度和退出机制,以季度为周期开展调查登记,分类建立动态基础台账,并对失业职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人员实施“一对一”重点帮扶。到10月底,消除“双零”家庭96户,保持“双零”家庭动态为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4310人,占应登记人数的97.1%。
创新“四位一体”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 。即实施监察先导、培训提升、鉴定准入、荐业适岗“四位一体” 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结合市场导向及就业困难对象的实际,因地制宜地开设计算机、缝纫、园林绿化、家政服务、保洁等专业,量身开展“订单式、点菜式”培训,确保培训就业无缝对接。到10月底,全市组织近100个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开展培训鉴定53249人,完成年度目标76.07%。其中再就业培训9813人。
实施“3355”工程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出台《宿迁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启动实施“3355”工程,即每年筹集3亿元创业引导资金,收集300个创业项目;开展创业培训 5000人;新增创办微型企业和小企业的创业者5000人。出台了《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场地和创业服务。共安排创业引导和扶持资金1.6亿元,为1123名创业者提供小额担保贷款1.3亿元。
建成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圈。当前,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宿迁104个乡镇、4个街道办、82个城镇社区、1373个行政村全部建成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站)。劳动监察“两网化”(网格化、网络化)建成率实现两个100%,劳动者实现就近维权。建设“五有四不”平台,建成“191创业就业服务网”,建成了“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圈”,广覆盖、全畅通、高效率的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