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营改增”试点一周年成效明显

来源: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9/30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量:20


    一、企业税负降低明显,发展活力增强。实现结构性减税是“营改增”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以宿迁市试点的现代服务业为例,超过98%的企业税负下降,到9月底实现改征增值税1.24亿元,比按原营业税规定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下降3250万元,税负降低21%。

  二、推动了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试点后改征增值税具有“层层抵扣”的特点,打通了二三产业之间抵扣链条。营改增后,宿迁市试点现代服务业纳税人户数增长较快,由2012年9月底的1960户上升为今年9月底的3660户,月均增加142户,增长了86.7%。

  三、引导产业分工细化,促进主辅分离。营改增后,已有部分大型企业集团实施主辅分离,将物流辅助、仓储、研发设计、物流等生产性服务功能从主业中剥离出来,成立新的公司运作,按照6%税率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一方面,主辅分离后缴纳的改征增值税全部入地方国库,与传统增值税25%入地方库相比,更有利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另一方面,有利于辅业做大、主业做强,辅业分离出来后,不仅仅服务于原来的集团公司,还广泛面向市场扩大经营,促进辅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