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地区全面小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对本地区的小康社会建设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查漏补阙,奋力赶超,真正发挥小康指标体系的导向和主抓手作用。市直各部门要加强对28条意见的策应衔接,加大向上对接争取力度,加强对县区的服务指导,做到步调一致、通力协作,形成面上整体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是强化动态监测。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把全面小康建设各项指标特别是薄弱指标的动态监测作为工作重点,动态掌握进展情况。要强化监测结果运用,对已成指标要高标杆定位,再接再厉抓好上加好;对可成指标要立足早和快,一着不让抓提前实现;对有难度的指标,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逐一分解抓责任落实,定期汇总分析,研究部署对策,确保如期如实完成任务。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围绕全面小康“三步走”目标计划,加快制定实施小康社会建设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细化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制和问责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发改、统计等部门要定期通报各地、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确保通过有效督查、严格考核,推动各项工作按序时、高标准、优质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