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展改革委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法规处 2017/2/20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量:22

  2016年是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启动之年。一年来,我委紧紧围绕《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机关建设,为全省发展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良好的法治服务。现将我委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

  1、再次对照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国发〔2016〕9号文件《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我委再次认真梳理了涉及发展改革部门的行政审批、核准和备案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最大限度缩小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的范围,我委共取消和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达到90项。对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确保地方能接得住、管得好。对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图,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切实提高行政权力行使的效率和透明度。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省编办《关于推进行政权力清单标准化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审改办〔2016〕15号)要求,我委部署开展了推进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权力清单标准化工作。对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照全省统一标准予以规范,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相同的权力事项,其权力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统一。通过权力清单标准化工作,有效建立了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体系。

  3、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我省成立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了《江苏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江苏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涉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江苏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8个相关配套文件。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在省级层面做好第一批脱钩试点,各地同步开展脱钩工作。目前,经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布了第一批61家实行脱钩的中介名单。我委还牵头举办了地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培训,解读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相关政策文件,安排部署各地脱钩工作任务。

  4、优化公共服务推进实施PPP项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根据7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发展改革部门推进实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财政部门推进实施公共事业领域PPP项目。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PPP项目工作导则》等文件精神,继续深化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省级PPP项目入库机制和推介发布机制,定期开展推介活动,优先对项目质态良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顺畅、推进程序积极合规的项目给予多层面支持。针对低收益项目进行综合开发、配套土地指标等探索研究,着力推出一批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类示范项目。继续强化综合金融服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介入项目策划、融资、建设和运营,鼓励通过成立私募基金、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切实加强部门分工合作,形成政府投资、财政、价格、规划、土地、金融、监察、审计及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推进PPP工作。

  5、配合做好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今年上半年,国务院部署开展了促进民间投资政策落实专项督查,我委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江苏进行民间投资情况调研,对阻碍民间投资发展的投资审批事项和有关规定进一步进行梳理和清理。在此次调研的基础上,7月初,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2号),对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1、抓好促进科学发展、深化改革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一是开展《江苏省军民融合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和前期工作。军民融合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我委组织相关处室赴海安、如东、通州、启东等市县着手开展军民融合促进条例的前期立法调研,通过组织相关军品生产企业召开座谈会、实地了解情况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在此次调研的基础上,我委出台了《江苏省“十三五”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规划》以及指导意见。二是拟定《江苏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于2010年10月1日颁布施行。我省油气输送管道近4000公里,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事关能源稳定供应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工作条线不顺、责任划分不清、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急需法律保障。为进一步夯实我省油气管道保护法治基础,我委在《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提升安全发展水平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135号)的基础上,结合省情实际,准备出台《江苏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实施办法》,目前已完成初稿,并已申报省法制办列入2017年省政府规章制定计划。三是修订《江苏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办法》。根据中央、省关于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审批事项及加强项目监督的要求,我委对2007年12月份出台的《江苏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目前已完成委内的合法性和廉洁性审查,有望年底前正式出台修订版。

  2、加大力度推进落实相关规章制度。一是推进落实《江苏省发展规划条例》。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启动之年,我委严格落实发展规划条例规定,切实履行前期准备、拟订草案、征求意见、衔接论证、审核批准、规划发布等相关程序,按照专项规划编制时间进度安排,切实加强与其他编制部门的协调对接,达成统一共识、形成整体合力。今年,我省共制定实施28个重点专项规划和一批一般专项规划,由我委牵头承担或共同承担的重点专项规划19个。其中,独立承担编制的《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由省政府正式印发实施(苏政发〔2016〕35号)。独立承担编制的江苏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区域协调、基本公共服务、能源发展等重点专项规划,第一牵头承担编制的人口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海洋经济、军民融合、现代医疗卫生以及共同承担编制的智能制造、互联网经济、农业现代化、智慧江苏、沿海开发、文化发展、综合交通、铁路等重点专项规划均已正式印发实施。另外,我委还参与编制了科技创新等10多项一般专项规划,制定印发了《江苏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二是推进落实《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今年以来,依据《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及国家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大力度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着重加强规划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了《江苏省循环经济行动计划(2016-2020)》、《江苏省2016年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形成了省发展改革委2016年循环经济工作要点,并会同省农委、林业局印发了江苏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行动计划,指导各地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等一系列规划和计划。深化园区循环化改造,组织对省级示范试点园区开展考核验收。推进重点领域的示范试点,做好徐州市、扬州市、泰兴市等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的中期评估工作,组织开展省级城市矿产示范验收等。推进循环经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节水型社会建设,联合省质检局着手制定限制塑料制品使用方面的地方标准。

  3、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管理制度,统筹文件起草制定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逐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开度和透明度。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廉洁性审查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制度,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坚持立改废并举,按照《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我委对现行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全面清理,并向社会及时公布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

  三、进一步强化依法决策,重大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按照《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和内容,切实做好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对于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办理过程中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

  2、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中的作用,我委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积极做好法律顾问的选聘工作。先后到省法制办、省司法厅进行咨询和了解法律顾问选聘的方式、流程等情况。在我委外网和江苏律师网、江苏律师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了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公告。我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法律专家、学者对9家律师事务所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对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评审组推荐,报委领导批准确定法律顾问名单,并将名单在省发展改革委外网等平台进行公示。我委还举行了法律顾问聘任仪式,签订合作协议,并颁发聘书。

  四、进一步强化投资管理,有效保证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建立了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创新投资管理执法方式,加强投资管理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建立了统一的政府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省政府成立了专项工作协调推进小组,省发展改革委、编办、政务办、经信委、国土厅、住建厅等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我省确定了“分期建设、统一开发、集中部署、分级使用”的平台建设总体思路。软件设计开发做到三个全覆盖:区域全覆盖,涵盖所有的省、市、县(市、区)。项目全覆盖,所有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都纳入平台进行管理。事项全覆盖,全省所有投资项目相关的审批事项都在平台上运行。推进网络联通和数据交换共享,我省平台已与中央平台实现了网络互联互通和数据自动交换共享,并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联网运行。

  2、筹备建设江苏省建设项目电子稽察信息系统。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积极推进电子稽察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对中央预算内和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网上稽察。目前,该系统已基本建设完成,进入测试和调试阶段,计划于明年上半年完成试运行。

  3、全力推进我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全省招投标工作,牵头制定招投标综合性政策是我委的主要工作职能之一。今年以来,一是着手建立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要求,我委着手建立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赴福建、四川等地考察调研外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和经验做法,组织编制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二是组织召开了省级招投标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牵头在南京召开省经信、财政、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交流各部门招投标行政监管有关情况,对今年做好行业招投标监管作了部署和安排。三是清理和规范了招投标有关文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今年牵头组织13个设区市和省有关部门对招标投标有关文件进行了清理和规范,对报送的7个市拟保留的几百个招标投标有关规定,组织专家统一进行了审定。

  4、协同做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去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63号文件《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对于这项工作,从国家层面来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实施,并成立部际联席会议。从省级层面来讲,就我们江苏而言由省政务办牵头,省编办、发展改革等部门参加。我委密切协同省政务办做好我省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加快审批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多次在一起研究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于年底前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数据对接,实现互联互通。

  5、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和认定。经全省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并通过统一组织的执法人员考试,我委共78名同志取得行政执法证,4名同志取得行政执法监督证。根据今年省法治办《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今年重新为66名同志申请旧证换新,为23名同志新录用或新调整至行政执法岗位的同志申请领取新证。

  五、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对行政权力监督的力度明显增强。

  1、大力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着重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改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受理、交办、承办和答复等环节,明确内部办理流程,严控办理期限,进一步提高答复质量。今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00多条,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107次,数量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2、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我委认真办理建议、提案,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切实推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问题的解决。今年,我委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计246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154件,省政协委员提案92件。今年承办的建议、提案,办件数量大幅度增加,改革发展主题更加鲜明,关注重点更具针对性。我委将建议提案办理与接受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有机结合,采取“专题调研”、“现场办公”、“面谈办公”、“电话沟通”等多种方法,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和交流,注意吸收各方意见和建议,始终坚持做到“办理前联系、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落实”。

  3、做好投资管理执法卷宗评查。为加强规范我委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办理流程,提升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实施的《投资项目核准执法案卷标准(试行)》和我委《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委组织对主要业务处室办结的2016年度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抽样评查。从案卷评查的情况看,本年度案卷制作水平情况良好,大多数处室在审批和核准能中做到主体合法、行权适当、适用依据正确、要件具备、程序得当、行文规范、案卷归档完整。全委案卷得分均值在90分以上。

  4、认真做好依法行政考核考评。施行依法行政考核考评是强化行政监督的重要手段。通过考核考评,可正确评价和查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切实解决依法行政工作出现的突出问题,加快法治机关的建设进程。我委结合年度工作安排,认真制定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大幅增加依法行政在绩效考核中的分值。做好对13个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进行考核考评的同时,对我委机关内部各相关处室进行考核考评,考核考评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奖励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按要求积极派员赴泰州等地参加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综治和法治工作检查。

  六、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办理信访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质量明显上升。

  1、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和创新信访工作。认真落实《信访条例》、《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等法规文件,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改革创新信访工作,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更加注重运用群众工作理念推进信访工作,加强社会矛盾排查,推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运用多种方式提高信访矛盾化解成功率和群众满意率。办理网上咨询、投诉等342条。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制定出台了《省发展改革委信访工作应急预案》。

  2、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审理和行政诉讼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方式办理复议案件,增强行政复议权威性、透明度和公信力。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期限答复,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依法严格执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今年,我委共受理行政复议10件,目前已办结9件。面对行政诉讼法修订对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提出的新要求,我们不断总结案件审理经验,努力提高复议案件的审理能力,确保复议案件全过程都能经受住司法审查的考验。今年被复议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4件,其中有3件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1件。妥善处理和应对行政诉讼,今年我委共处理行政应诉案件11件,目前已审结3件,还有8件正在法院审理之中。

  3、积极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按照《江苏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我委将“两法衔接”工作列为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与省检察院密切配合制订《省发展改革委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标准》的基础上,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日常监管。今年我委共收到招投标领域投诉举报5起,经审核,这5起投诉举报均不符合招投标行政处罚的立案标准,也未在投诉举报材料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相关线索,已将上述投诉举报移交至对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作进一步处理。

  七、进一步强化发展改革系统队伍建设,干部员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较大提高。

  1、巡回组织开展发展改革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重点联合盐城、淮安等市发展改革委,巡回开展发展改革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就如何防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中的法律风险进行辅导讲座。并邀请法院的专家就政府投资项目中的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剖析和点评。同时,积极派员参加省法制办组织的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合法性文件审查培训、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轮训、“两法衔接”培训等。

  2、举行党组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扩大会。邀请省法制办副巡视员、法学博士顾爱平同志作《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专题辅导讲座,使全委干部对行政程序的概念和功能、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以及行政程序立法概况、行政程序主体、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执法程序、行政监督等内容有了深刻认识和了解。分管领导王汉春副主任还结合法治专题辅导讲座,对进一步加强法治机关建设提出了要求。

  3、适时组织干部参加项目审批类行政诉讼案件庭审。通过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以案释法等多方式的法治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了大家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大家一致认识到,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

  八、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确保法治机关建设各项任务高效完成。

  1、结合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对法治机关建设作全面部署安排。我委结合发展和改革两方面的重点任务,把提高全委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当作今年发展改革系统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机关建设的重要环节和有效手段来抓。在今年年初的全委干部大会上,时任委主任、现任副省长陈震宁就特别强调要有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自觉守法护法,认真学法普法,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和风气。我委结合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加强法治机关建设的做法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8月下旬,国务院督查组来江苏督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推进落实情况,我委参加专题汇报。我委加强法治机关建设的一些做法和相关信息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法制办等网站刊发20多条。我委法规处被省委宣传部、省级机关工委、省司法厅联合表彰为省级机关“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制定发展改革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机关建设年度推进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暨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意见》精神,今年年初,我委先后印发了《2016年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和《省发展改革委201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任务分解方案》,并将今年涉及省发展改革委内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的相关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处室,并作为处室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编制印发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七五”普法规划。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关于加强法治江苏建设等决策部署,结合本系统实际,我委制定下发了《江苏省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规划》共分五个部分,包括法治宣传教育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培训、切实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和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