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稽察办与江苏省发改委稽察办联合对我省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一期工程项目进行跟踪稽察

来源:办公室 2013/7/29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量:23

 

  为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稽察监管,提高稽察监管成效,国家发改委稽察办今年开始选择部分重大建设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稽察试点。721日至27日,国家发改委稽察办与江苏省发改委稽察办组成联合稽察组对我省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一期工程项目进行了跟踪稽察。 

  稽察组由国家发改委稽察办副司级稽察特派员孙波任组长,国家发改委稽察办陶学新处长、江苏省发改委稽察办金剑平主任任副组长。稽察重点是建设单位的机构设置和内部管理情况、项目前期审批情况、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情况、项目合同管理和参建单位履约情况、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安全风险控制体系情况。 

  稽察组八位同志首先在南京对建设单位——长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指挥部的机构设置和内部管理情况、项目前期审批情况、招标投标情况进行了认真稽察,其后赴项目现场开展稽察。稽察组先后察看了常熟中心试验室现场、南通通州沙、常熟白茆沙四个项目标段的四个项目经理部、两个项目监理部合同履约情况以及项目建设单位与项目经理部、项目监理部之间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727日上午,稽察组在上海与建设单位交换了稽察意见。 

  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一期工程批复概算51.7亿元,是我国迄今为止投资额最大的内河航运项目之一。此次稽察是对该项目全过程跟踪稽察的第一次,在该项目2015年建成前,这样的稽察还将进行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