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京1月24日电 (朱殿平)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省政府发布会获悉,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2016年江苏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070元,首次突破3万元大关,较上年增长8.6%,高于全省生产总值7.8%的增幅。值得一提的是,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增长了9.3%,首度超过平均收入增幅。也就是说,中低收入人群收入增幅已经超过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增幅。
江苏省统计局局长徐莹介绍,初步核算并经国家统计局核定,全省实现生产总值76086.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8%。与全省生产总值相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稍高,较上年增长了8.6%。其中,工资性收入18664元,增长8.6%;经营净收入4724元,增长5.8%;财产净收入2880元,增长13.5%;转移净收入5802元,增长8.5%。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152元,增长8.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06元,增长8.3%。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从上年的2.29:1缩小为2.28:1。
据了解,去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27436元,增长9.3%。按全省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9436元,中等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8581元,中等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7670元,中等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40363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73201元。
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总统计师庄龙德说,虽然从数字上看,江苏城乡居民收入比仅缩小了0.1个百分点,“但其中的难度还是很大的,这个结果来之不易”。庄龙德分析,江苏农村居民收入增幅持续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原因主要有四方面。首先,农村居民收入基数一直较低。其次,江苏省委省政府近年来持续加大对苏北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对苏北地区三农工作、城镇基础设施的发展带动作用明显。同时,“三农”好政策不断,也大大拓宽了农民的增收渠道和途径。此外,随着江苏脱贫攻坚力度不断加大,“十二五”期间已经基本完成了4000元以下人口的脱贫任务。“十三五”期间,江苏还将完成300万低收入人群的脱贫工程,这些都带动了农村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