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3次发布降成本意见 已为企业减负1810亿元

来源:人民网2017/08/29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量:23

  去年2月26日,江苏率先在全国出台《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去年11月29日,江苏又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今天上午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对月中下发的《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下简称《意见》)进行了解读。这也是江苏自2016年以来,第三次就企业减负专门下发意见,《意见》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税费负担问题,在“减”字上做文章,再推出十七条降本减负措施,持续减轻企业负担。

  王志忠介绍,江苏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在经历了治乱减负、清费减负阶段,共为企业减负约150亿元后,于2016年伴随着省政府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意见的出台,正式进入降本减负阶段。两轮降成本意见的深入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很多企业成本有所降低,利润出现改善。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7万亿元,同比增长7.5%;实现利润1.05万亿元,同比增长10.0%;收入、利润均居全国第一,分别占全国的13.7%、15.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的“三项费用”为6.91元,同比减少0.14元,去年全省直接降低企业成本1070亿元。

  今年以来,江苏又就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出台新措施,包括精准落实国家政策,停止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一步下调工业企业电价等。上半年全省直接降低企业成本590亿元以上。截至目前,江苏累计为企业减负1810亿元,今年底预计将达到2310亿元。

  “《意见》在国家法律政策框架下和我省权限、财力可承受范围内,提出现阶段我省可以实现的最优惠减负政策,尽最大可能减少制度和政策羁绊,让企业最大限度地享受政策红利。”王志忠说,《意见》中共提出了17条具体措施,分别就完善营改增税收政策、规范中介和协会收费、减少省级涉企收费、加大对企业职工培训补贴力度、加大引才奖补力度等方面明确了相关政策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专门根据江苏党政机关开展的“大走访大落实”活动中收集到的企业诉求,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举措。如部分行业因为进项抵扣不足,“营改增”后上缴税收不降反增的情况,《意见》提出进一步帮助纳税人用足各项过渡安排和优惠政策,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符合条件的营改增企业,继续按简易方式缴纳增值税。

  此外,《意见》指出严禁各地各部门出台增加企业负担的政策文件,凡已出台的要自行纠正,否则按“三乱”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