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日前,农业部已会同中央农办,选择了包括沛县在内的100个改革基础较好的县(市)区,作为新一轮改革试点单位。
2014年以来,沛县通过颁发土地经营权证,全面启动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到目前,沛县培育发展家庭农场1508家,流转土地面积51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54% ,实现家庭农场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人均纯收入10%以上,带动农业发展路径从产量导向向品质导向转变,促进了全县现代农业高效发展、融合发展。
制度创新激发生产活力,沛县家庭农场制度创新另辟蹊径,彰显特色。即:搭建产权交易平台,确保农地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经营权证抵押贷款,破解资金瓶颈;建立全方位服务体系,营造持久发展的软环境;强化规范管理,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根据中央要求,作为试点县,沛县将进一步在确认农村集体成员身份、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等五个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摸清家底确权到户 释放土地活力
作为江苏省农业大县,沛县一直努力探索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选择,也是解决农民增收、农村建设问题,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抓手。”沛县县委书记李淑侠认为。
早在2014年9月16日,沛县就以政府信用为担保,由县长吴卫东为大屯镇贾庙村先栋家庭农场主蔡先栋颁发了该县1号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全面启动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破除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难题。
家庭农场由于规模较大,管理精细,机械化程度高,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规模效益。沛县示范家庭农场人均纯收入达2万元以上,高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40%以上。土地流转后,农民每亩能得到800元至1200元流转费用,还能从土地中脱身,季节性打工增加收入。沛县大屯街道王坑村村民王敬启一家6口人,过去经营6亩地,年毛收入不足7000元,流转后,每年有6000元地租纯收入,加上全家打工收入,年收入达15万元。
家庭农场在种养技术运用、机械化应用、品牌打造、农产品深加工等方面更具优势。沛县不定期针对家庭农场开展培训,引导农场主科学种植,有效带动农业发展路径从产量导向向品质导向转变。沛县小康农作物种植家庭农场主袁东异,流转土地发展订单农业,为日本、德国的企业种植山药、洋葱、牛蒡等有机蔬菜,走出了让农业增效益的路子。还有部分家庭农场探索农业融合发展,将水产养殖、休闲垂钓、瓜果种植有机结合,引入农家乐和休闲农业,有效带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
制度创新分类改革
多方探路分步推进
规范的农地流转是家庭农场有序发展的基础。围绕“确实地、赋真权、准登记、颁铁证”目标,沛县组织1万多人深入23万农户家中调查核实,对100多万个地块进行测绘制图,并以沛县县政府名义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书上既有二轮承包面积数又有实际使用面积数。农地的确权颁证,使广大农民吃下了“定心丸”,从而放心大胆地把土地流转出去,且无后顾之忧。
产权交易中心是农地规范有序流转的平台。2014年以来,沛县以政府信用为担保,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颁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在江苏省属首创。创新设计经营权证办理“五步工作法”,使土地流转走向标准规范、统一有序,避免各行其是,更不允许侵害百姓利益。
充足的资金保障是家庭农场快速发展的关键。2014年,沛县出台《沛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县财政拿出1000万元,与邮储银行、农商行和农发行合作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沛县还成立汉润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有限公司,由县财政注入资金1亿元,在各镇设立分公司,在村居设立服务站。公司主要对全县以家庭农场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资金和融资担保服务;对出现不良经营的土地进行托底接管,由公司自身经营或再次流转经营。
全方位服务是家庭农场持续发展的保障。政府部门重点做好家庭农场的基础服务,创建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扶持有条件的家庭农场建立网络营销平台,开展农产品同城配送业务。全面落实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有关政策,为家庭农场发展设施农业提供用地保障,帮助农场解决了附属设施难题。
试点探路民主讨论
确保农民财产权利
据了解,目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还面临一些难题,需要通过试点试验来寻找答案。按照中央精神,要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沛县在试点过程中,涉及成员权利的重大事项都要实行民主决策,对于成员身份确认、资产股权的设置等重大问题全部交由农村群众民主讨论决定。
确认成员身份后,农村新增人口还是不是集体成员?记者注意到,根据新制订的《沛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该县提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
农民持有集体资产股份是否可以有偿退出,是否有范围限制?根据沛县《试点方案》,股权设置以成员股为主,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必须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和特有的社区性,只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静态管理模式。
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还涉及股权设置的问题,改革后还要不要保留集体股权?记者了解到,根据沛县《试点方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清产核资后全部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鼓励有条件的村居积极探索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
沛县《试点方案》还提出,要从实际出发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有效途径。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荒地、滩涂、果园、养殖水面等资源,集中开发或者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利用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利用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相应产业。
李淑侠表示,无论怎么改,都不会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无论怎么改,都不会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更不能让老百姓吃亏。要通过改革试点,为沛县土地经营权流转奠定更加坚实的产权基础,让“静止”的土地更好地“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