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跻身全国前十

来源:南通日报2017/01/19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量:26

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2016年度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情况通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得分在全国产城融合型开发区中名列第九,在东部地区国家级开发区中排名第四。

作为全国首批1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南通开发区在“十二五”期间高度重视土地资源的集约有序利用。全区年度引进项目平均投资强度从240万元/亩上升至480万元/亩;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从418.9亩/亿元降至329.9亩/亿元,建设用地地均GDP产出水平由19.6万元/亩增长至30.3万元/亩。

去年,南通开发区国土部门多举措推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深化土地利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工业用地“先租后让”供地试点,降低了企业初始投入成本,为实体工业企业发展“降低门槛”,相关做法全国领先;提档升级高标准厂房建设,全区利用高标准厂房单位面积投资强度超380万元/亩,平均实现产值550万元/亩;收回闲置空闲土地847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880亩。

2016年,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472个国家级开发区参评。其中,按区域分,东部地区开发区共232个;按类型分,产城融合型开发区共86个。本轮评价结果显示,东部地区开发区用地效益好,集约利用整体水平依然最高,且土地利用强度提升快;产城融合型开发区土地利用程度高,综合地均税收高于工业主导型开发区,综合用地效益好。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部署,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双提升”行动,探索建立节约集约“南通模式”。海门、崇川、港闸、启东、通州、如东等县(市)区获得全国和省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区表彰,其中国家级4次、省级6次。2016年,全市共处置批而未供土地3.6万亩,2011至2015年平均供地率达到86%,列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