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企业减负再迎利好 继续保持全省最轻

来源:宿迁网2017/04/01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量:22

经济进入新常态之后,很多企业都处在转型的阶段,生产成本不断攀升,如何进一步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让企业减负前行,成为了政府简政放权的重点工作。3月30日,记者从宿迁市财政部门了解到,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要求,我市自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

近年来,我市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免收和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为企业减负频出实招。通过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区域重点成长型企业扶持资金、风险补偿基金,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为中小微企业减负降费。

此次调整后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主要是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和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调整后,我市征收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仅5项,继续保持我市在全省“收费项目最少、收费标准最低、收费负担最轻”的收费政策环境。

一项费用的减免,可以为企业节省十几万甚至上百万的费用,这就是政府实施改革,为企业降本减负所带来的实惠。它反映在群众的面孔上,将来还会更多地反映在经济发展的成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