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扬州市发展改革委紧密围绕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坚持以建设法治机关为目标,以法治宣传教育为先导,突出重点,依法行政,为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进一步提高制度供给水平。积极参与《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扬州市公园管理条例》等十余项省市地方性立法意见征集工作,切实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发布满2年或上位法有重大修改或调整的规范性文件,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围绕发展改革工作需要,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实现各项工作有规可依、行权有据。
二是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推进权力下放,切实做好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镇的赋权衔接工作,对照《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进一步缩减核准范围,将保障性安居工程(部分)、经营性房地产(部分)等一批项目审批权限及时下放至县(区)一级。梳理公布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加快推进“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承诺提供“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达90%以上。落实“3550”改革部署,牵头推进“一窗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出文”,截止8月底,已完成和正在推进的并联项目达47个,平均每个项目立项阶段审批时间约5-6个工作日,比“3550”要求提前6-7个工作日,审批效率大幅提升,服务窗口连续被评为优质服务先进窗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双随机检查、稽察20余次,对2家企业发出责令整改通知。加快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全面实现权力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现审批数据链接推送。
三是进一步加强法治服务保障。改进和完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法及时公正作出复议决定,保障地方重大项目有序推进。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指导,对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形成建议书,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依法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查询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1-9月份答复办理的18件信息公开申请无一被投诉或复议。
四是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成效。抓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出台政策衔接文件,编印法规解读手册,有效促进相关政策法规落地落实。制定法治宣传实施意见和年度学法计划,采取发放法治书籍、组织制作法治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开展“七五”普法活动。多形式开展法治培训,组织机关干部赴西南政法大学集中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开设党史、预防职务犯罪等专题讲座,廉洁自律、依法行政氛围日益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