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就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提出八项具体举措。
一是完善配套制度建设。依据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疫情防控制度分析研究,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依法合规、运行高效的疫情防控制度体系。全面梳理汇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对疫情防控的各类政策文件、配套制度的法制监督,确保疫情防控法律体系的协调、统一。
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查。严格审查责任,完善审查机制,压缩、减少公文流转中间环节。深入系统研究有关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性文件,对涉及疫情防控的政策文件、公告、决策部署,从主体、权限、依据、内容、程序等方面,全面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是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决策疫情防控重大事项。密切注意疫情动态,关注社会舆情热点,做好疫情防控风险评估。加强疫情防控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决策实施的法律风险及相关涉法涉诉问题,及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依据。严格落实疫情报告、信息公布制度,依法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疫情信息。
四是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惩治妨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
五是加强执法监管。优化政务服务,深化疫情防控期间网上办、热线办、预约办和不见面审批,加强政务服务和企业行政许可办理的法律指导和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依法落实特殊时期信用豁免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处罚,强化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力度,细化自由裁量,规范执法程序。对重点领域和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行政执法实行“四不两直”督查。依法规范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对受赠财物的规范管理,确保受赠财物接收、支出、发放、使用及其监督全过程透明、公开、高效、有序。
六是依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提升网格化治理实效,加强对疫情防控所涉各类安全稳定风险的监测、排查、防范、处置。集聚各方合力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重点排查调处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发生的邻里纠纷、物业纠纷、劳资纠纷、“误工”合同等纠纷。组织专业法律团队,重点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或群体性涉疫情矛盾纠纷。积极运用网络、微信、电话热线等接待人民群众,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不见面调解”,周到细致做好诉求解答、困难纾解、纠纷调处等工作。依法妥善审理医疗损害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类型案件,捍卫社会公平正义、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七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紧扣疫情检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各项环节,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印发《传染病防治法等疫情防控常用法律知识50问》,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运用“互联网+”等易传播易接受的方式,引导机关、企业、群众明确在防疫中的权利义务,努力增强法治意识,支持配合管控工作。
八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热线、智慧法务三大平台和法润民生微信群功能,宣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收集研究因疫情防控引起的各类法律问题,加强有针对性的宣传、引导和法律咨询。开通线上、网上、掌上司法行政业务办理,充分发挥律师、公证、仲裁、鉴定、调解等法律服务人员作用,开展涉及疫情防控法律问题的研判和疫情结束后可能出现的企业复工、劳动合同等法律问题的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法律指引。
(笪伟 任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