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下午,淮安市委七届七十一次常委会会议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市发展改革委四项议题获会议审议通过。
会上,淮安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黄克清汇报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关于乡镇布局优化后优先加强非政府驻地集镇基本公共服务均衡配套工作的十条意见》《淮安市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并获市委七届七十一次常委会会议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共分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健全完善依法保护产权的体制机制等11个部分28条,坚持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共同参与、标本兼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现代产权制度,在产权保护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关键环节着力,加快建立健全产权保护长效体制机制。到2020年,基本形成产权保护制度更加完善、社会产权保护意识全面提高、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能够得到充分保护的法治环境。
《关于乡镇布局优化后优先加强非政府驻地集镇基本公共服务均衡配套工作的十条意见》,深入贯彻《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苏发〔2017〕14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在淮安检查工作时提出的总体要求,按照“坚持问题导向,表明政府态度;坚持底线思维,合理引导预期;坚持上下联动,统筹要素资源;坚持政府主责,动员市场参与”的思路,积极顺应广大基层群众的意愿和期待,提出了十条意见。
《淮安市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由一个总体工作方案和八个子项工作方案组成,总体工作方案按照“坚持系统思维、整体推进,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共建共享、富民惠民,坚持扬长补短、精准施策”的基本原则,提出全力推动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城乡建设、文化建设、生态环境、人民生活、社会治理、党的建设“八个高质量”目标任务。八个子项工作方案包括:经济发展高质量工作方案、改革开放高质量工作方案、城乡建设高质量工作方案、文化建设高质量工作方案、生态环境高质量工作方案、人民生活高质量工作方案、社会治理高质量工作方案和党的建设高质量工作方案。其中,社会治理高质量工作方案和党的建设高质量工作方案为我市在省“六个高质量”基础上增加的两个版块。
《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加快基础设施融合发展、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促进科技创新融合发展、加强驻军保障融合发展、提高军地协同应对能力、积极落实“走出去”战略等措施,力争到2020年,淮安军民融合发展居苏北领先地位,军民融合体制机制更加成熟,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有效推进,努力形成经济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军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地方生产力与部队战斗力同步提高的格局。